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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池友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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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紅磷極光
其實我個人是理解和支援這樣的行為。
試想看,那些螢幕上的明星、小影片裡的網紅,他們賺到的錢不少吧,比這60萬的年薪多很多吧,且不談他們背後的努力如何,他們創造了什麼價值呢?或者是正好利用到了什麼呢?
個人認為收入最終應該要與創造的價值相匹配的,不一定是做什麼事情,比如吃一餐飯,跟巴菲特吃就要幾百萬上千萬,不是飯貴,而是巴菲特在這頓飯的時間,跟你交流的過程,給你上了一堂課,這堂課就值幾百萬上千萬,因為這堂課教會你的,可以讓你今後賺回來並賺更多為此付出的錢,這就是這餐飯的價值。
那麼60萬招小學老師,貴嗎?如果僅僅是招一名照本宣科、機械式教學的老師,當然貴上天了,但如果這名老師,不僅對於教學靈活變通,能生動多彩的把學科知識傳授給各種各樣的學生,而且不僅在學習上把小孩教好,還可以成為小孩的榜樣,引導小孩成長為更優秀的人才,具有高尚的理想和正確的價值觀。而且不光光是個人教小孩,還能組織老師學習交流進步,還能編寫教學大綱、最佳化教學計劃,能帶動老師們的成長。
那麼這樣一名有效的老師,難道不值60萬嗎?
“高薪”招來的,不一定是“高素質”,也不一定能“勝任”小學教育教學工作。同在一個學校任職,同工不同酬,肯定會影響其他員工的情緒,不利於調動絕大多數人的積極性,效果大打折扣、適得其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