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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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情感小巫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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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李袁雪
兩個人沒有領結婚證生活在在一起是屬於同居。如果兩個人在以前不和諧想分開也只能說是分手而不是離婚。你沒有結婚證那來的離婚呢。離婚是要對方拿結婚證去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的。兩個人在以前沒有結婚證如果你們分開了也分不到什麼財產之類的也不受婚姻法保護的。所以說沒有領結婚證兩個人分開是屬於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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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Wang王顧左右而言他
=^_^=非事實婚姻本來就是不存在的婚姻,不受法律的認可和保護,哪裡還有離婚一說?如果你非要說離婚一詞,那,隨時可以各奔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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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西域胡楊53712431
結婚辦證是依法確立夫妻關係的法定證件。未辦證者,依習俗結為夫妻,原則,法律不予認定。另外,按“婚姻法”司法解釋,1994年2月1日為界。之前,依習俗結為夫妻者,按事實婚姻,責成辦理補證手續。之後,未領證者,不論具體情形,法律不予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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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繁谷客
這問題問的就邏輯錯誤。何謂結婚?法律上稱為婚姻成立。是指配偶雙方依照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式確立配偶關係的民事法律行為,並承擔由此而產生的權利、義務及其他責任。以此為證的體現就是民政局發給你結婚證了,那是一本資格證,法律承認你是他的妻子,他是你的丈夫,的資格。
證還沒領,即便辦了酒席大宴賓客,收了份子錢,生了孩子也不算結婚,也不是合法的夫妻關係,既如此,何來離婚一說。離婚的前提是結了婚。皮之不存毛將焉附,沒有結婚這個因,何來離婚這個果。
說到這,我想起來我的同事,我當初參加了他的回門宴,但孩子生下來我們才知道,倆人還沒領證呢,身為法律工作者,我也是感嘆,學了這麼多年法律,還是抵不住男方家重男輕女的封建思想,萬一她生的不是男孩呢,就直到生了男孩再領證嗎?悲哀
首先,要看兩個人在一起的時間有多長?有沒有孩子?嚴格意義上講,婚姻法規定,沒領證就沒有法律保護,要看情節而定,如果是前者,那就已經構成了事實婚姻!如果時間不長且沒有孩子,那就談不上離婚,更談不上辦離婚證!!直接走人就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