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按規定寫明專案名稱和地址,依據如下:
1、《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釋出<納稅人跨縣(市、區)提供建築服務增值稅徵收管理暫行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17號),第六條“(二)從分包方取得的2016年5月1日後開具的,備註欄註明建築服務發生地所在縣(市、區)、專案名稱的增值稅發票。”
2、《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營改增后土地增值稅若干徵管規定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70號),“五、關於營改增後建築安裝工程費支出的發票確認問題 。營改增後,土地增值稅納稅人接受建築安裝服務取得的增值稅發票,應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有關稅收徵收管理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23號)規定,在發票的備註欄註明建築服務發生地縣(市、區)名稱及專案名稱,否則不得計入土地增值稅扣除專案金額。”
建議:納稅人收到沒有按上述規定開具的發票,無論是普通發票還是專用發票,都要退回重開。
題主你好,我是80後二貨奶爸。
普通工程發票使用寫備註的,備註的內容基本上都是工程名稱,就是合同的工程名稱。
這樣方便,施工單位和撥款單位進行記錄。
需要按規定寫明專案名稱和地址,依據如下:
1、《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釋出<納稅人跨縣(市、區)提供建築服務增值稅徵收管理暫行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17號),第六條“(二)從分包方取得的2016年5月1日後開具的,備註欄註明建築服務發生地所在縣(市、區)、專案名稱的增值稅發票。”
2、《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營改增后土地增值稅若干徵管規定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70號),“五、關於營改增後建築安裝工程費支出的發票確認問題 。營改增後,土地增值稅納稅人接受建築安裝服務取得的增值稅發票,應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有關稅收徵收管理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23號)規定,在發票的備註欄註明建築服務發生地縣(市、區)名稱及專案名稱,否則不得計入土地增值稅扣除專案金額。”
建議:納稅人收到沒有按上述規定開具的發票,無論是普通發票還是專用發票,都要退回重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