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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使用者4212969410405216

    有效,屬於事實婚姻。1990年時實施的婚姻法有事實婚姻的規定。

      事實婚姻的構成需要以下要件:

      一、男女雙方的同居(即男女雙方在一起持續、穩定的共同居住)行為始於1994年2月1日以前;

      二、同居是以夫妻名義進行的;

      三、同居雙方1994年2月1日以前同居時已經具備結婚的實質要件。

      所謂結婚的實質要件即男女雙方建立夫妻關係所必須具備的條件,具體包括:1、雙方均達到法定婚齡(男二十二,女二十);2、雙方自願結婚;3、 雙方均無配偶且不屬於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旁系血親; 4、未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

  • 2 # 瀟灑明月ti

    九十年代結婚證照片沒有了不能用。無論什麼年代結婚證上的照片都缺一不可。因為國家的鋼印就印在照片上。你沒有了照片相當於沒有鋼印,你去辦什麼事都無法。別人也不會給你辦的。雖然結婚證上有身份證號碼,但無本人照片那是不能證明是你本人的。去民政局補辦結婚證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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