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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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武山明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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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無花果8856925
都說只有高價丈母孃,現在出了個高價婆婆,不知道你媽的底氣從何而來,本來女方父母並不看好你,你媽這麼一來,你這婚事可能要被搞橫了。這房原來是女方父母給女兒作婚房用的,也是婚前財產,怎加你名?你可以試試你媽,說這婚結不成了,只能另找女朋友了,男方必須要買房子,看她怎講。另外你媽言下之意,想在你家長住,這是個非常危險的訊號。離婚是早晚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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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liusm1234
我是這樣看此問題的:一、你父母太貪,不是自己的東西,你們憑什麼提出佔有的要求呢?二、如果你與女朋友關係很好,她也不是那種以“居高臨下”態度對你的人,就是說這輩子你們能夠走到一起、過到一起、成為一家人,就應該堅決拒絕你父母,要求人家女方的房產加你的名字的想法。這樣做非常不合理,給人的感覺也特別惡劣。我就想不明白,有人竟然會提出這樣的要求呢?三、對於青年男女戀愛、結婚,有一套他們自己的住房固然很重要,它其實可以給雙方今後的生活帶來方便、安全等等。但是,真正相愛的男女雙方,房子一時的有與無,基本上是不會對其婚姻造成大影響的。只要男女結婚是以感情為基礎的,只要雙方都有努力奮鬥和創造的精神、決心,在哪怕一線城市奮鬥一輩子,也會從根本上解決住房問題的。所以,我的建議是,做自己該做的事情,不該做的尤其是不合理的事情,堅決不能做。自己應該有這樣的想法、態度。
無理要求。兩條路可選一條。一是拒絕父母的無理要求,一是與女友拜拜。你自己看著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