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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勤佛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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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和“負責人”的區別
1.
簡單的說,《營業執照》上記載是法定代表人的,表明是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單位,比如: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2.
而《營業執照》上記載是負責人的,一般是無獨立法人資格的單位,比如:分公司、個體工商戶等。透過這一名稱的差異我們就可以判斷出組織的法律性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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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教師眼
二者角色不同、責任不同、地位不同,法定代表人是一個法律概念,擔負組織的法律責任,它可以是主要負責人,主要負責人是行政職務,不擔負法律責任,不一定是法人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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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使用者135957741844471
企業負責人一定是一個自然人,是口頭語,一般來說,小公司的法人代表就是負責人,如果事情管不過來,也可以指定多個負責人。具體的負責人負責相關的職責,並承擔相應的責任,比如總經理、專案負責人、質量負責人、生產負責人等等。如果發生的責任與某一具體負責人無關,可以不用承擔責任。 負責人是指在規定的一範圍內,該人既有管理權利,同時又要承擔責任。而責任人沒有管理許可權,只有責任。 一般來說負責人應該領導者,而責任人則是工作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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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使用者558167818243341
“負責人”與“責任人”主要有權力、單位職務、工作內容的區別:
1、兩者權力的不同,負責人是指在規定的一定範圍內,該人既有管理權,同時又要承擔責任。而責任人沒有管理權,只承擔責任。
2、兩者在工作單位職務的不同, 一般來說負責人應該是領導者,而責任人則是工作人員。
3、兩者所負責的工作內容不同,負責人是指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代表單位行使職權的主要負責人,而責任人一般是指不利後果的承擔者。
我來回答:
【法律層面】
1、概念不同。法定代表人指依法律或法人章程規定代表法人行使職權的負責人。中國法律實行單一法定代表人制,一般認為法人的正職行政負責人為其惟一法定代表人。企業負責人一定是一個自然人,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主管理人員。比如,公司的董事長一般是法定代表人;而企業負責人可以是生產負責人,質量負責人。
2、承擔責任不同。法人代表是企業的法定負責人。只要公司出了事,肯定要被追究責任,並追究具體負責人(以及直接責任人)的法律責任,如果能證明確實和法人代表無關,那麼也要追究法人代表管理不力的責任。企業的主要負責人可以不是法人代表,承擔責任也不同;比如安全防火負責人的過失,和質量負責人就沒有關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