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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星星的願望2

    一、學制

    清朝末期,臨江縣初等小學堂學制為四年,高階小學為二年。

    民國時期,學制為初級小學四年,高階小學二年

    東北淪陷時期,公立國民初等小學學制四年,公立國民優級學校學制二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國初期,臨江縣小學學制仍沿用“四·二”制即初級小學四年,高階小學二年。

    1952年,根據中央政務院1951年8月釋出的“關於改革學制的規定”,縮短小學學制,取消初、高階兩級分段制,實行五年一貫制。

    1953年8月,遵照教育部的規定,仍恢復執行小學“四·二”分段制。

    1960年秋,在臨江鎮建國小學和渾江市一中聯合試行中小學十年一貫制(即小學五年,初中三年,高中二年),因條件限制不到一年即停止。

    1969年,貫徹毛澤東主席提出的“學制要縮短,教育要革新”的主張、開始實行中小學九年一貫制(五、二、二學制),小學學制改為五年一貫制。

    1978年,根據教育部《全日制十年制中小學教學計劃試行草案》的規定,試行中小學十年一貫制(五、三、二學制)小學學制仍為五年。

    70年代以後,由於學額的大量增加和校舍、師資的不足,城鎮、鄉村中的相當一部分學校實行二部制。在偏遠的山區,採取複式班上課。

    1984年秋,根據教育部《關於全日制六年制小學教學計劃的安排意見》,全市小學一、二年級開始實行六年制,三、四年級逐步由五年制向六年制過渡。

    1989年以後,全市所有小學均實行全日制授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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