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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使用者7698895345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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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是光和鹽
魯國有一道法律:如果魯華人在外國見到同胞遭遇不幸,淪落為奴隸,只要能夠把這些人贖回來幫助他們恢復自由,就可以從國家獲得補償和獎勵。 孔子的學生子貢,把魯華人從外國贖回來,但拒絕了國家的補償。
孔子說:“賜(端木賜,即子貢),你錯了!向國家領取補償金,不會損傷到你的品行;但不領取補償金,魯國就沒有人再去贖回自己遇難的同胞了。”
子路救起一名溺水者,那人感謝他送了一頭牛,子路收下了。孔子高興地說:“魯華人從此一定會勇於救落水者了。”
這個故事出自——秦國呂不韋的門客《呂氏春秋·先識覽·察微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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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似水年華8079
孔子有一個弟子在外面自己掏錢贖回了一個做奴隸的魯華人。回來之後,當被救者的家人給予報酬時,他拒絕了,跟孔子回報時滿以為老師會誇他。卻不想被孔子痛批,因為他這樣做,別人日後就要考慮到底要不要贖人,贖的話等要報酬就會被拿來做比較顯得自己不慷慨,不要報酬的話,自己的錢又不是天上掉下來的……最後不如不贖人。果然以後魯人再沒有被贖救過。
是子路。
附:“子貢贖人”和“子路受牛”的故事原文如下:
魯國之法,魯人為人臣妾於諸侯,有能贖之者,取其金於府。子貢贖魯人於諸侯,來而讓不取其金。孔子曰:“賜失之矣。自今以往,魯人不贖人矣。取其金則無損於行,不取其金則不復贖人矣。
”子路拯溺者,其人拜之以牛,子路受之。孔子曰:“魯人必拯溺者矣。”孔子見之以細,觀化遠也。
---《呂氏春秋》
注:
魯國法律規定,如魯華人在國外淪為奴隸,有人出錢贖回來,事後可由國家報銷贖金。
孔子的學生中有個叫子貢的,是商界成功人士,一次他到國外商務旅行,順便響應國家號召,贖了一個同胞回來,事後卻拒絕了國家支付的贖金。
孔子的另一位學生子路救了一個落水者,人家送一頭牛謝他,他老實不客氣地收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