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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貳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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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三生石351
一、古代分為實權職位與榮譽職位,實權的是政府機構,榮譽職位是古代的爵位。
二、爵位、爵號,是古代皇帝對貴戚功臣的封賜。舊說周代有公、侯、伯、子、男五種爵位,後代爵稱和爵位制度往往因時而異。如漢初劉邦既封皇子為王,又封了七位功臣為王,彭越為梁王,英布為淮南王等;魏曹植曾封為陳王;唐郭子儀被封為汾陽郡王;清太祖努爾哈赤封其子阿濟格為英親王,多鐸為豫親王,豪格為肅親王。再如宋代寇準封萊國公,王安石封荊國公,司馬光為溫國公;明代李善長封南韓公,李文忠封曹國公,劉基封誠意伯,王陽明封新建伯;清代曾國藩封一等毅勇侯,左宗棠封二等恪靖侯,李鴻章封一等肅毅伯。
三、政府機構一般是丞相為首的文官,掌握具體的職能職位。以太尉或者將軍,以及後來的樞密院、兵部為首的軍隊領導管理部門。
四、政府職位是掌握一定權利的,但是爵位僅能食其封地的租稅,無軍政司法獨立權,不世襲,有的皇帝恩准是可以世襲的。
五、在秦朝以前爵位與職位是沒有差別的,商代、周代的公侯伯都是有軍政、行政、司法、經濟大權的,例如周代的分封公侯眾多,他們即使爵位也是政府地方的大員。到商鞅變法以後,爵位與政府職位分開,爵位就是榮譽職位,不掌握具體的事務。
爵位一般分為公侯伯子男五等,鎮北侯差不多應該是抵抗北方遊牧民族有功的將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