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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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使用者70177479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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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天照大神l
抗美援朝,
新中國成立
解放戰爭
抗日戰爭
西安事變
九一八事變
盧溝橋事變
皖南事變
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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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單純冰淇淋n
1953年12月,中國政府在同印度就兩國間存在的問題特別是圍繞西藏問題的談判中,首次提出和平共處五項原則。
基本內涵
和平共處五項原則是20世紀50年代,中國政府為發展同新興民族獨立國家尤其是鄰近的民族獨立國家的關係,提出的五項外交基本原則。其內容為:互相尊重主權和領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內政、平等互利、和平共處。
和平共處五項原則的提出,具有重大的戰略意義。它是新中國在國際舞臺上開展活動,突破美國的孤立和遏制政策,擴大對外交往的有力武器,不僅成為中國對外政策的基石,也逐漸在國際社會中被普遍接受,為推動建立公正合理的新型國際關係作出了歷史性貢獻。
1953年第一屆全國工商聯代表大會召開。
在中華全國工商業聯合會第一屆會員代表大會1953年10月23日至11月12日在北京召開。出席會議的有國營企業、合作社、公私合營企業、手工業者、攤商和資方代表人的代表,以及特邀代表,共640人。陳叔通致開幕詞,沙千里代表中華全國工商業聯合會籌備委員會作工作報告;李維漢就過渡時期總路線、國家資本主義和私營工商業者的思想改造等問題講了話。
大會透過決議:擁護國家在過渡時期的總路線和對私營工商業所採取的利用、限制和改造的政策;號召全國私營工商業者必須積極經營有利於國計民生的事業,接受人民政府的管理、國營經濟的領導和工人群眾的監督,以適應國家社會主義改造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