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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使用者917376507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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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可靠水滴9h
公用經費專案是指:
一、辦公費:反映學校購買按財務會計制度規定不符合固定資產確認標準的日常辦公用品、書報雜誌等支出。
二、印刷費:反映學校的印刷費支出。
三、手續費:反映學校支付的各類手續費支出。
四、水費:反映學校支付的水費、汙水處理費等支出。
五、電費:反映單位的電費支出。
六、郵電費:反映學校開動的信函、包裹、貨物等物品的郵寄費及電話費、電報費、傳真費、網路通訊費等。
七、物業管理費:反映學校開支的辦公用房、職工及離職人員宿舍等應由學校承擔的物業管理費,包括綜合治理、綠化、衛生等方面的支出。
八、交通費:反映學校車船等各類交通工具的租用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等。
九、差旅費:反映學校工作人員出差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幹部及大中專學生調遣費,人員調動旅費補助等。
十、出國費:反映學校工作人員出國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等支出。
十一、維修(護)費:反映學校日常開動的固定資產(不包括車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維護費用,網路資訊系統執行與維護費用,以及按規定提取的修購基金。
十二、租賃費:反映租賃辦公用房、宿舍、專用通訊網以及其他裝置等方面的費用。
十三、會議費:反映會議中按規定開動的房租費、伙食補助費以及檔案資料的印刷費、會議場地租用費等。
十四、培訓費:反映各類培訓支出。按標準提取的“職工教育經費”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十五、專用材料費:反映學校為完成其業務活動但不納入固定資產管理範圍的專用材料、一般教學裝置支出,如教學實驗所需材料、藥品試劑、動物、低值易耗品、工具等購置費用。
十六、裝置購置費:反映用於購置並按財務會計制度規定納入固定資產核算範圍的辦公傢俱和辦公裝置的支出。
十七、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
公用經費是行政事業單位用於日常辦公、 業務活動方面的經常性開支。根據各地的實際情況, 一般的將行政事業單位公用經費劃分為辦公費等七項:公用經費中的會議費、車輛大修費、裝置購置費、 修繕費和專項業務費。它們都納入專項經費管理範疇。 公用經費按單位編制內實有在職人數核定, 對超編人員財政不供給任何公用經費。
各單位要根據財政部門的核算定額, 結合本單位工作任務和收支計劃的安排,做到增收節支,量財辦事。
財政部門對各單位公用經費一律實行“包死定額, 超支不補, 結餘留用”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