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協會社團名稱為中國網球協會,簡稱“中國網協”。其英文名稱為“Chinese Tennis Association”,縮寫 “CTA”。
第二條 中國網球協會是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全國性、公益性、群眾體育組織,是中華全國體育總會的團體會員,是中國奧林匹克委員會承認的全國專業性運動協會,是代表中國參加國際網球聯合會(ITF)、亞洲網球聯合會(ATF)和其他國際網球體育組織的唯一合法組織。是由全國網球工作者、運動員、教練員和網球活動積極分子以及關心支援網球運動發展的社會各界人士及海內外人士自願結成,非盈利性社會組織。
第三條 中國網球協會的宗旨是:在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憲法、法律、法規、政策和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道德風尚前提下,推進《全民健身計劃綱要》和《奧運爭光計劃綱要》的實施;促進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促進中國網協各會員單位之間的聯絡與交流;增進中國網協與世界各個國家和地區網球協會、網球工作者、運動員、教練員之間友誼與合作;加強中國網協與有關國際體育組織的聯絡與合作。
第四條 中國網球協會接受業務主管單位國家體育總局、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民政部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
第五條 中國網球協會的總部設在北京。
第二章 業務範圍
第六條 中國網球協會的任務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體育法》和中國政府制定的體育方針、政策,統一組織、指導、協調全國網球運動的發展,推動網球專案普及和提高;透過開展必要的經營活動,為本專案的事業發展籌措、積累資金,以保障網球運動持續發展的需要。本協會的業務範圍為:
(一) 全面負責本專案業務工作管理;研究制定本專案發展規劃、方針、政策及全年工作計劃;
(二) 宣傳、推廣、普及網球運動;選拔培養優秀人才,攀登世界網球運動技術高峰;
(三) 負責各類競賽工作的組織管理;
(四) 對運動員、教練員、裁判員進行註冊管理、業務培訓、等級晉升和資格審查的實施;
(五) 選拔組建國家網球隊及後備人才梯隊,並負責管理;
(六) 管理和實施本專案國際交往、聯絡工作;
(七) 管理、指導、監督和註冊網球俱樂部工作;
(八) 管理和組織本專案各個領域的科學技術研究、攻關和科研服務及成果推廣等工作;
(九) 研究和監製與本專案有關的器材和裝置。
(十) 管理和組織本專案的經營開發,培育和開拓市場,籌集和建立本專案發展基金。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協會社團名稱為中國網球協會,簡稱“中國網協”。其英文名稱為“Chinese Tennis Association”,縮寫 “CTA”。
第二條 中國網球協會是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全國性、公益性、群眾體育組織,是中華全國體育總會的團體會員,是中國奧林匹克委員會承認的全國專業性運動協會,是代表中國參加國際網球聯合會(ITF)、亞洲網球聯合會(ATF)和其他國際網球體育組織的唯一合法組織。是由全國網球工作者、運動員、教練員和網球活動積極分子以及關心支援網球運動發展的社會各界人士及海內外人士自願結成,非盈利性社會組織。
第三條 中國網球協會的宗旨是:在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憲法、法律、法規、政策和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道德風尚前提下,推進《全民健身計劃綱要》和《奧運爭光計劃綱要》的實施;促進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促進中國網協各會員單位之間的聯絡與交流;增進中國網協與世界各個國家和地區網球協會、網球工作者、運動員、教練員之間友誼與合作;加強中國網協與有關國際體育組織的聯絡與合作。
第四條 中國網球協會接受業務主管單位國家體育總局、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民政部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
第五條 中國網球協會的總部設在北京。
第二章 業務範圍
第六條 中國網球協會的任務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體育法》和中國政府制定的體育方針、政策,統一組織、指導、協調全國網球運動的發展,推動網球專案普及和提高;透過開展必要的經營活動,為本專案的事業發展籌措、積累資金,以保障網球運動持續發展的需要。本協會的業務範圍為:
(一) 全面負責本專案業務工作管理;研究制定本專案發展規劃、方針、政策及全年工作計劃;
(二) 宣傳、推廣、普及網球運動;選拔培養優秀人才,攀登世界網球運動技術高峰;
(三) 負責各類競賽工作的組織管理;
(四) 對運動員、教練員、裁判員進行註冊管理、業務培訓、等級晉升和資格審查的實施;
(五) 選拔組建國家網球隊及後備人才梯隊,並負責管理;
(六) 管理和實施本專案國際交往、聯絡工作;
(七) 管理、指導、監督和註冊網球俱樂部工作;
(八) 管理和組織本專案各個領域的科學技術研究、攻關和科研服務及成果推廣等工作;
(九) 研究和監製與本專案有關的器材和裝置。
(十) 管理和組織本專案的經營開發,培育和開拓市場,籌集和建立本專案發展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