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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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doozr45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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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娛愚樂
侵犯著作權,將現在已出版發行的小說,透過配音等形式轉換為另一種存在方式,屬於對原著作品的演繹,使有人應徵得著作權人的同意並支付一定的報酬。
可參照著作權法第十二條、第三十五條。
第十二條,改編、翻譯、註釋、整理已有作品而產生的作品,其著作權由改編、翻譯、註釋、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權時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權。
第三十五條,出版改編、翻譯、註釋、整理、彙編已有作品而產生的作品,應當取得改編、翻譯、註釋、整理、彙編作品的著作權人和原作品的著作權人許可,並支付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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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不凡的無痕M
要是嚴重影響到他人的話,還是侵權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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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心動果凍
你好,很高興為您解答,抖音語音直播小說不惡意宣傳,不惡意進行商業使用的話一般是不算侵權的,但是如果進行商業使用,當做直播收益的話,那麼算是侵權有聲小說,嚴重者需要付相關法律責任,因此在語音直播有聲小說之前只要不用做商業用途,不算侵權。
未經權利人許可,沒有支付報酬的情況下使用尚在著作權保護期內的作品,如果不屬於法律規定的合理使用範圍,一般應當認定為侵權行為。因此,個人網上“聽書”以及為個人學習、研究或欣賞而從網上下載合法授權的有聲讀物,通常不構成侵權。而未經著作權人許可,朗誦圖書文字作品並透過網路傳播的“說書人”,以及未經著作權人許可,也未支付報酬的,提供付費下載有聲讀物的網站,則構成侵犯他人的著作權。筆者建議“聽書”的讀者選擇合法授權的網站,下載語音讀物,並依照《著作權法》等的規定,合理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