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使用者4044295222555
-
2 # 浩浩日常碎片
勞動法根據時間計算,並不是根據產量。根據《勞動法》
第四章工作休息時間
第三十六條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
第三十七條對實行計件工作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應當根據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的工時制度合理確定其勞動定額和計件報酬標準
勞動法根據時間計算,並不是根據產量。根據《勞動法》
第四章工作休息時間
第三十六條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
第三十七條對實行計件工作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應當根據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的工時制度合理確定其勞動定額和計件報酬標準
1、勞動法明確規定,企業不得以計件工資為由定員工工資低於最低工資標準,生產產量少罰款得保證員工工資符合勞動法的要求。
2、從企業管理方面來講,首先要了解發生狀況的原因,因為員工臨時的身體狀態、生產流程和工藝的改變等非員工主觀過錯,應該予以諒解,調整生產安排。
3、部分員工主動消極怠工,可以小懲大誡,以保證正常生產,可以起到懲戒的作用,也不會讓人難以接受。
4、多數企業在長期生產同類型產品之後都會有一個相對固定的產量,在一定範圍內浮動都是正常。超產的給予獎勵鼓勵員工積極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