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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壯壯媽私房美食

    我老公在城建部門幹過,他告訴我應該這麼處理:

    第一、首先看合同上有沒有約定。一般情況下,施工合同有一章專門的風險管理,會約定:“施工過程中,承包人中途毀約或任意中斷工程,或不按規定施工,應……”這種條款如果沒有的話,那隻能怪中標單位自己,連起碼的合同條款都欠缺,你以後不要做工程了。如果合同上有約定,就按約定的和施工方協商,協商不成再看第二條。

    第二、向城建部門投訴。城建部門(現在很多地方叫住建局,即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有一個專門的科室,是負責建築行業監管的,同時也受理行業中的一些糾紛,科室名字不一,因為有的地方職責是放在信訪辦的,有的是放在監察科的,你可以去問問當地城建部門。如果城建部門出面能夠解決,那就好,不能解決還可以找當地的建築行業協會出面協調,如果任然不行。看第三條。

    第三、向法院起訴。掌握足夠證據,向法院起訴並索賠。這是最後一招,上法庭,如果連法庭都無法解決,那我也沒辦法了。除非你有一些非常規的手段,可以直接威脅到施工方老闆。

  • 2 # 昂納克

    如果我是乙方,甲方中斷工程,首先要做的事情並不是起訴索賠,那是最後萬般無奈沒有辦法的辦法。

    首先要清楚,甲乙雙方其實是唇亡齒寒的相互依賴關係,沒有良好的合作溝通,很難想象工程能保質保量按期完成。甲方也不願意出現停工問題,時間拖得越久,開發的資金成本就會越高,更別說訴訟賠償了。

    如果一發生問題就馬上起訴甚至查封保全,不僅容易導致事態擴大,工程爛尾老闆跑路,你的權益未必就能得到保護,因為其他債權人也會蜂擁而上。最後你虧本不說,還會落下一個不好的名聲,影響你在行業圈內的聲望。

    弄清楚停工是政策性因素還是資金因素,是短期停工還是長期甚至無望復工,坐下來和甲方協商,共同設法面對解決,這才是合格乙方應該做的事情。

    如果確實是不可抗外因導致停工,那也要心平氣和談退出問題,甚至可以主動讓步,以免受到更大損失。畢竟走法律途徑時間長,最後結果很難令人滿意,你不僅要承受金錢的損失,還有無形的時間成本。

  • 3 # 玉扳手

    首先要知道為什麼業主中斷工程,缺錢,施工質量有問題,審批資料有問題等等,一定要知道為什麼中斷。接著根據中斷的原因一一解決,如果是業主缺錢,直接向業主追討工程款,包含誤工費、撤場費等等,按照合同約定執行。

    如果是施工質量有問題,那就是施工方的問題,業主有權利叫停工程。

    如果是審批資料有問題,這時候就要保留全部證據,跟業主方協商;我曾經有一個工程,根業主方協商10年才拿到賠償款,每年發一封律師函給業主,保留全部證據。

    最後萬不得已不要走法律程式,因為一早就不知道底了,拖個三五七年非常正常,拖到你破產也有可能。

    最最最最後提醒一句:保留全部證據,為日後做足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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