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曆代城市始終不是自由發展成的,而是根據封建禮法,由封建統治階級有目的、有計劃地興建的。他們建城,就是建立他們的統治中心,為自己建立一個軍事堡壘。就是說古代中國城市的興起,主要是由於政治和軍事的原因而興建和發展。
但到了近代中西通商以後,也有主要由工商業發展的需要而發展起來的,比如上海、天津、廣州、泉州、廈門、寧波、營口等沿海城市,就主要是因中西通商的需要而發展起來。十九世紀六十年代至九十年代洋務運動時期興起的近代工業,對城市的發展也起到了一定的促進作用。但此時的民族工商業主要是受政府的控制程度比較深,基本沒有自由發展的空間。
當時的近代工業以官辦為主,採取封建式的官僚管制方式,不計成本,不講效益,對個別的民間企業,也採取官商合辦、官督商辦的形式,當時的民間工商業,要想謀求一定的發展空間,只能是採取投靠洋行以尋求國外勢力的保護,沒有其他的出路,這也就是當時買辦資本何以發展起來的原因。
就是說,在中國古代,城市的興起主要是由於政治和軍事的原因,在近代中西同上以後,也有因為商業貿易的原因而發展起來的新興城市。
歐洲封建時代城市的興建卻沿著與中國完全不同的發展軌道在發展。歐洲中世紀的城市是適應著人們經濟生活的需要,隨著工商業的發展而自然形成的,所以這些城市後來都逐漸擺脫了封建制度的控制,而發展為一種獨立的、自制的和自由的城市。
每一個城市都各自成為一個經濟單位,各自有其自制的行政和司法機構,甚至有自己的防衛力量,各自鑄造自己的貨幣,各自規定自己的度量衡。
市民對封建領主沒有任何人參衣服關係,不受領主的控制和剝削。這樣,便在封建社會中,產生了一種不受封建領主羈絆的特權市民。
這些市民們在爭取城市自制和本身自由的鬥爭中,不得不自行組織和團結起來,以擴大自己的力量,從而形成了行會制度,每個市民都按照自己所從事的行業,自制在一個行會中。
中國曆代城市始終不是自由發展成的,而是根據封建禮法,由封建統治階級有目的、有計劃地興建的。他們建城,就是建立他們的統治中心,為自己建立一個軍事堡壘。就是說古代中國城市的興起,主要是由於政治和軍事的原因而興建和發展。
但到了近代中西通商以後,也有主要由工商業發展的需要而發展起來的,比如上海、天津、廣州、泉州、廈門、寧波、營口等沿海城市,就主要是因中西通商的需要而發展起來。十九世紀六十年代至九十年代洋務運動時期興起的近代工業,對城市的發展也起到了一定的促進作用。但此時的民族工商業主要是受政府的控制程度比較深,基本沒有自由發展的空間。
當時的近代工業以官辦為主,採取封建式的官僚管制方式,不計成本,不講效益,對個別的民間企業,也採取官商合辦、官督商辦的形式,當時的民間工商業,要想謀求一定的發展空間,只能是採取投靠洋行以尋求國外勢力的保護,沒有其他的出路,這也就是當時買辦資本何以發展起來的原因。
就是說,在中國古代,城市的興起主要是由於政治和軍事的原因,在近代中西同上以後,也有因為商業貿易的原因而發展起來的新興城市。
歐洲封建時代城市的興建卻沿著與中國完全不同的發展軌道在發展。歐洲中世紀的城市是適應著人們經濟生活的需要,隨著工商業的發展而自然形成的,所以這些城市後來都逐漸擺脫了封建制度的控制,而發展為一種獨立的、自制的和自由的城市。
每一個城市都各自成為一個經濟單位,各自有其自制的行政和司法機構,甚至有自己的防衛力量,各自鑄造自己的貨幣,各自規定自己的度量衡。
市民對封建領主沒有任何人參衣服關係,不受領主的控制和剝削。這樣,便在封建社會中,產生了一種不受封建領主羈絆的特權市民。
這些市民們在爭取城市自制和本身自由的鬥爭中,不得不自行組織和團結起來,以擴大自己的力量,從而形成了行會制度,每個市民都按照自己所從事的行業,自制在一個行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