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蒲公英的平凡生活
-
2 # 智慧文談
做多久了,是正式工嗎?可以要求補償的,不清楚可以的話,可以整理收集工作證據,到勞動局諮詢,投訴。
-
3 # 福氣122
收集證據,之後傳送被迫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然後勞動仲裁
-
4 # 寧靜244904717
該上班上班,沒工作安排,就坐著
-
5 # 彌鹿青
①單位為什麼要逼員工離職,單位知道自己單位開除員工,大機率會構成違法解除合同,違法解除的成本幹一年要給兩個月工資做為賠償金的,通常單位會採取比如增加工作量,放長假,惡意調崗,降薪等方式,讓員工自己走。②然而作為員工,你要知道下面這就可以以不變應萬變,自願離職自然是一分錢補償都沒有的,但是我們要想辦法被迫離職,這樣就可以主張幹一年給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③然而被迫離職公司單位不給批怎麼辦,但被迫離職是不需要單位審批的,從通知單位那天起,勞動合同就已經解除,所以在提被迫離職前,你要擁有單位的不合法,違規不讓上班的證明以購成被迫離職。如未依法支付加班費,未繳納社保,隨意變更勞動合同等。具體依據勞動法第三十八條,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④蒐集好後,也不建議大家去,最終經濟補償是需要按照離職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作為基數,如果工資一直在降,最終補償費亦會受到很大影響。
以上你知道了嗎?
-
6 # 沙子的世界
如果是工作很長時間的話,該上班上班,首先要保證上班的證據,然後要辭退必須要按法律規矩來,多一個月工資。還有就是需要開始找下一家單位了,因為這樣下去也不是辦法,公司不要你了,你肯定最後還是待不下去的!
-
7 # 聚安e購肖鐵錘
先弄清原因再有針對性的說該怎麼辦
-
8 # 生活短文
早安吉祥!
這種要區別不同情況,不同對待。比如我吧。在崗的時候,有一次我生病了。自己是要去上班的。領導看著我的身體還很虛弱,感覺有點不行。就叫我在家裡養病,不要去上班。
我說我沒事了,要不我不要那麼積極就行了。領導說你不可能不積極的。領導可能是怕我出事了,他們要負責任。
反正領導就說,讓你辭職吧。不行,我可以的。我這麼愛崗敬業,叫我待在家裡,那我可就難受死了。領導就去找家屬了。叫家屬勸我不要上班,然後他要工資照發給我。
最後在家屬的勸說下我待在家裡休息了。工資還真的照發給我。
不夠休息了,可能差不多三個月吧。就有人有意見了。我工資照發攤了他們的業績,他們就少了。領導就找我說,不然就發你基本工資,把那個業績就不要發了。我想想也對,我又沒有上班,拿他們的業績。我自己也過意不去,我就說行吧,發點基本工資吧。
-
9 # 天涯聽泉
首先,你是否簽訂正式的勞動合同?如果簽訂了勞動合同,那麼單位讓你離職,無論你是否有過錯,都應提前,一個月通知你並付你n+1的賠償。如果你的年齡男性在60週歲以內,女性在50週歲以內,單位並沒給你簽訂勞動合同,想讓你辭職的話,你可以到勞動仲裁申請,無簽訂合同,索要賠償。如果你簽訂的是勞務合同,那你只能和單位協商,看看這個問題怎麼解決。
-
10 # 活了那麼多年
人在江湖總有挨刀的時候,如果碰到了這種事情按照以下步驟:
1、公司讓我離職可以,但是要給我N+1個月的補償,雙方協商一致好聚好散;
2、如果第一條公司不同意,那麼就當什麼都沒發生,注意留存自己上班的證據、打卡記錄、談話錄音、辦公照片,工作交流記錄,證明你在上班,確實出勤而且做了工作。這個時候最考驗人的心理素質了,一定不要表現出不安,不要焦躁、不要有情緒(當然所有這些都不好做到)。你不急的話就會有人著,你著急就會有人樂;
3、如果公司方面有人來找你,那麼繼續堅持你的補償要求,這個時候對方是肯定會鬆口的,但是數額肯定會跟你掰扯。這時候就看你自己的心理預期了,如果達到你的預期了,你也可以同意,如果差距很遠或者沒有達到那麼就繼續堅持,不要著急。
4、如果公司方面既沒有動作也沒有給你開工資之類,那麼他首先違反了勞動法,將你之前的證據一併整理好,只能去勞動部門處理了。即使走到了這一步可能也不是最後的,確實有一些無賴公司會一直堅持,甚至仲裁後判了都不給錢的。這時候要做好心理準備,也要看實際情況。自己判斷公司的狀況。
5、總之,有理的一定是會走到最後的,堅持自我,相信法律。
-
11 # 13037813
勞動者被用人單位錄用,在使用勞動者前後,用人單位要和勞動者依《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社會保險法》簽訂勞動合同,建立勞動關係,並負責代扣代繳社會保險費,否則用人單位涉嫌違法。
不過勞動合同簽訂的內容,其期限是有規定的,合同期到是要進行續簽,合同期未到,用人單位提出讓勞動者離職,必須要有充分理由,原則上要向勞動者提前協商,在協商並達成一致意見的條件下,應向勞動者擬寫併發出《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送達給勞動者本人,並且依法依規給勞動者予以經濟補償。
至於用人單位單方讓勞動者離職,勞動者不同意,用人單位叫停勞動者上班這一強制措施,如事實、理由、證據成立的話,那麼勞動者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勞動過程中的事實、理由、等證據,有權依法向所在地勞動行政部門申請勞動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申請行政訴訟解決,維護自已的正當合法權益。
-
12 # 於民思
這個還需要來這裡問麼?
很簡單啊,
第一步:“單位讓你離職,你不同意。”這些都需要取證,比如,單位如何通知你離職的,最好有書面通知,你也以書面回覆你的不同意。
第二步:誰不讓你上班了,以什麼形式通知你的,保留證據。不讓你上班是用什麼方式落實的,不許你打考勤?不許你進公司?要保留證據。
第三步:和單位人力溝通,如果不允許你上班,就應該單方面解除勞動協議,按照勞動法的規定給予補償即可。
如果單位不補償,不允許你工作,逼你離職。
那你就帶著證據直接找勞動局去好了,他們會告訴接下來怎麼做的。
-
13 # 四十惑更多
和他們要書面的東西,國家是法治國家,這個企業怎麼像個流氓企業?
或者你直接開啟錄音裝置:提示他們你現在錄音,他們都是公司的什麼崗位,讓他們說清楚。
-
14 # 心蘊空
明確讓你離職的原因:
1.如果你主觀存在重大過錯,理虧的話就沒必要糾纏,別因為這件事影響自己的名譽和以後的職業生涯。
2.如果單位因為自身原因強行讓你離職,或者為了公司利益犧牲你的利益的話,建議採取以下行動:
第一,跟領導、人資溝通好,做好錄音錄影,讓你主動離職無非沒有正當理由辭退你,不想給予正常賠償,如果能賠償你應得的錢,趕緊拿錢走人,這樣的單位不值得留戀,已經開始走下坡路了。
第二,賠償金額不能達成共識,你要讓單位知道你有做人資和律師的朋友介入,不是什麼都不懂,不要因為他們表現強勢就害怕,堅持捍衛自己的權益。
第三,如果單位耍無賴既不賠錢也不讓你上班,不要害怕,堅持去上班打卡,做自己該做的工作,收集好打卡工作記錄,如果下個發薪日沒有給你應有的工資,就收集好證據申請仲裁,不到萬不得已,誰也不會想走這一步,走這一步就是為了爭口氣,要做好充分的心理準備,時間戰線可能會拉的很長。
總結一下:絕大多數打工人對公司來講就是工具人,有情有義的公司和老闆讓我們遇到就是上輩子拯救了銀河系,很多時候人還沒走茶就涼了才是常態,工作不是學雷鋒,養家餬口才是王道,不要過於糾結工作中遇到的人和事,此處不留爺自有留爺處,希望你可以儘早解脫,早日找到滿意的工作!
-
15 # xueer777777
用親身經歷告訴你我的維權過程:
我在公司業績一直很好,工作也很努力認真,毫無徵兆的人事來找我談話,直接就是讓我當天就離職(公司拿我殺雞儆猴),也不給我開辭退書,因為公司不想賠償讓我寫申請主動離職,肯定沒有談好。
一、人事再次跟我談話的時候我提前開通手機錄音功能,將完整的談話錄音,有指明人事是代表公司找我談,以及公司未給我購買社保,沒有籤勞動合同等情況都有談到。
二、談完話後當然就賠償也沒用達成共識,直接讓我不要上班了,我直接帶著工作牌離開後第一時間打電話給勞動仲裁,然後準備好資料第二天一早就去寫仲裁書。
三、因為走的時候沒有給我結清工資,去申請勞動仲裁當天後,仲裁委直接打電話給公司,當天就結清了我全部的工資。然後就是賠償的問題,公司開始各種理由不給我賠償,還說找我談籤勞動合同,是我自己不願意籤,而且威脅我說如果我去新的公司會給我寄律師函之類的。
四、經過勞動仲裁委協調,最終達成賠償金額,約在仲裁委當面轉錢,籤調解書。
就此告一段落,從走的那天到拿到賠償歷經20天左右。
給大家提個醒:不要害怕勞動仲裁,一定要用法律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而且如果公司威脅說勞動仲裁會對自己有影響,不要相信,勞動仲裁對勞動者沒有影響。公司給你打電話談賠償的時候一定要錄音保留好證據。準備申請勞動仲裁的提前準備好工資條,公司的合照,打卡記錄等能證明你和所在公司存在勞動關係的資料檔案。
遇到事情不要怕,總會有一些企業枉顧勞動法,欺騙一些不懂法律的人,大家要敢於用法律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
16 # 老油條不膩
1.找自身的原因
所謂“行有不得,反求諸己”,反觀自己平時在工作上的表現,是否有重大過失,工作能力和業績表現,是否能勝任本職工作。
2.查詢勞動法上的條例
離職的相關問題,勞動法上都有相應的條款寫明的,要做到心中有數。
3.收集相關證據
4.和公司人事談判
所謂“人情留一線,日後好相見”,找相關部門人員談,提出自己的訴求,談不成的話就告知自己的下一步打算。
5.去相關部門投訴
提供好自己準備好的資料,去勞動監察大隊提起仲裁。一般到這一步,公司就會妥協的。
6.走法律途徑
去當地法院提起訴訟,這是最後一步了,適合金額比較大的情況,法院會根據實際情況做調解或判決。
-
17 # 麗姐要加油
用人單位讓你離職,你如果不同意的話,繼續留下來上班,估計日子也不好過,怎麼說呢?有種寄人籬下的感覺,你不犯錯,上司都會以任何理由挑你刺,我覺得也沒有什麼必要留下來了。
如果用人單位讓你離職,請把屬於你的工資和補償金拿到手,不要跟你的用人單位客氣。你跟他們本來就是兩個對立面。
如果有籤合同,那麼請他們按合同辦事,遇到用人單位不付補償金的,也無法協商,可以去勞動局申請仲裁,離職前請保留好相關證據,如打卡記錄,用人單位的一些不合規定的廠規最好拍好照片,以便遞交相資料給勞動局。
如果沒簽合同又過了試用期的話,直接去勞動局。不用跟他們講什麼人情味。這種沒簽合同的勞務糾紛一告一個準,到時候用人單位就會主動找你協商處理了,你態度要強硬,該自己應得要拿回來。
寫到最後:
-
18 # 清塵—碧荷
不管你有沒有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單位都可以讓你離職。但是如果單位沒有你違反管理制度的證據,公司就讓你離職就是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是承擔經濟賠償責任的。如果單位沒有給你下發書面解除勞動合同通知,那你就裝著什麼事都沒有發生,正常打卡上班。如果保安不讓你進門,主管不安排你工作,你到了公司的打卡點,用實時水印相機拍幾張照片,然後報警,再打勞監大隊電話。大家有不懂的勞動糾紛,可以私聊我,免費提供諮詢,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
回覆列表
單位如果讓員工離職必須要給N+1的補償金,估計你單位不想給補償金,你繼續上班保留上上班的證據,不要曠工,不要工作出差錯,不然公司可以嗎這個做理由開除你就不用給補償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