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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終歸還是

    一般用用紙包袱祭祀逝去的親人。包好後一燒,就算把錢寄出去了,就像郵局寄包裹一樣,只不過收件人在陰司地府。    既然是寄錢的包裹,就得寫清寄件人收件人姓名(收件人的地址當然是沒法寫的,寄件的地址便也免了)。這叫寫包袱。寫包袱有很多講究,學問很深,所以請讀過書的老先生寫的多。    包袱的反面都只寫一個字:封。草體,壓著摺紙的縫寫,代表封口,在郵寄的路上不要讓別人拿了去。    正面的寫法就較複雜了。譬如在陰曆七月十五中元節,某人給故去的父親寫包袱,正面就這樣寫。      中元寄錢  故顯考某府諱某某老大人  魂下受用      即日化  子 某某某 某某某  孫  媳 某氏 某某某      如果是給故去的母親寫包袱,中間一行則改為“故顯妣某府某老孺人”。    其右上角的“中元寄錢”,講的是燒包袱寄錢的原由、時間。人剛死,燒包袱過去,謂伴棺寄錢;正月初一、五月初五、七月十五、八月十五,燒包袱過去,分別為“元旦寄錢”、“端陽寄錢”、“中元寄錢”、“中秋寄錢”。    中間的那一行,是包袱的主體部分,註明收錢人的稱謂、姓名。“故”,死也。“顯考”、“顯妣”是父親、母親的敬稱,至於父母是否“顯”過,並不重要。如果是孫輩給祖輩燒包袱寄錢,則要寫“顯祖考”、“顯祖妣”。“某府”,表明是某家的事。“諱”要朝右挪半個字,上輩人的名字,是不能隨便說隨便寫的。男的接著寫名諱。女的寫姓氏即可,不寫名字。我的祖母那一輩女人也沒有學名,只有小名。而母親的小名,子女並不一定知道的。“老大人”、“老孺人”,是再一次的敬稱。無論死者生前是何身份,一律“大人”、“孺人”稱呼,這是公平的。陰間與陽間價值取向不一,乞丐死後可能昇天,王公大臣死後可能就要下地獄。    “魂下受用”,讓人看到晚輩跪在逝者魂靈前,雙手捧錢高舉過頭頂,孝順地呈上。    落款看似後人名字的羅列,其實並不簡單。男人的配偶只能寫姓氏,即使有姓有名也只能寫姓氏。未出嫁的女兒、孫女可以寫名字,但出嫁後成了別人家的人,就不能再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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