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好學老農看世界

    每戶人都是一套房子,不在家就鎖門,水電壞了就請水電工來修,地下的垃圾由街道清潔工來掃,還有什麼要管理的?

  • 2 # 星火燎原0432

    取消物業不現實 ,應合理的規範物業的行為 。

  • 3 # 初心6wdv

    取消物業管理不明智,如果取消物業很可能會對小區形成髒亂差的現象,小區可以成立業主委員會,有業主大家一起監督物業的工作。

  • 4 # 謐不可言

    取消物業不太現實,建立小區業主能自管還需打個問號。一:物業有專門的責職和規範,24小時值班。二:小區業主選誰?年輕的上班,年大的不行。雖取消物業後小區收入歸小區業主管理,同樣會產生很多不可思議的後果。除非有統一領導,統一規定。把制度和收入公佈於眾。取得業主的信任才可行。

  • 5 # 幸運楓葉pa

    我個人認為;還是有物業好。若是自己管理會有更多的弊端,中國的俗話說得好:“各掃門前雪,不管它人瓦上霜”鄰里之間會發生不和諧因素,一旦出現停水、電、氣和房屋沉、漏及各種災後的重修就會無人出頭管理也沒有權利管理,(不是地方政府備案的管理機構)所以這一切弊端多,有了物業,上述的問題不需要管理就有人去作。(垃圾清運這也是難題,物業還能為國家解決一點就業。)

  • 6 # 當無產者都成了有產者

    全國統一建立大社群,由社群收取公益性物業費,統一對小區物業進行管理,取消小區物業公司及業主委員會。

    加強對房地產的信貸支援,取消預售制,徹底杜絕爛尾房,讓老百姓安心買房;降低個人購房銀行貸款利率,支援保護剛需,讓確實需要購買房屋的剛需人群得到實惠;合理劃分公攤面積,還原房屋真實的使用面積,積極推進及最佳化房屋物業費的構成,適度提高公攤面積的物業費,同時大幅度降低房屋使用面積的物業費用,從根本上降低居民的住房成本;條件成熟的建成小區,應在政府指導下,建立社群統一物業管理制度,取消物業公司及業主委員會,減少居民與物業之間及居民與業主委員會之間的矛盾,提升基層政權在居民中間的威信;修改房屋建設及使用規劃,完善社群養老需要與居家養老需要在房屋規劃建設上的對接,提高一鍵救急、視覺化溝通等智慧裝置應用,建立大社群理念,將居民醫療、養老、生活服務力爭消化在社群,減少居民對子女養老、醫療及生活上的依賴;加強對城市危舊房屋的鑑別與管理,實施就地翻新政策,採取國家減免相關稅費,個人承擔建設費用等多種舉措,逐步解決城市危舊房屋的改造問題。

  • 7 # 完美雲朵Uk

    怎麼可能管不好,關鍵是要形成一個社會貫例,原來沒有物業不是過得很好嗎

  • 8 # 清爽乳酪O

    業元當然能自已管理,、但國家必須出臺相應的政策支援這一做法,當前物業進駐忄區都是憑送禮,為什麼你懂得,只有自已的飯碗自已端才貼心,自巳動手豐衣足食嘛

  • 9 # 蔣明士

    可以,自交房之日起,兩年以後,超過三分之二的業主同意,就可以炒掉前期物業。可以在業主群裡呼籲一下,然後有你來具體實施這件事,待到小區自治成功日,別忘記告訴我們一聲,好讓我們學習學習經驗

  • 10 # 華一泓

    商品房小區業主自治制度是業主擺脫開發商後期盤剝的唯一途徑(應業主建議,部分內容巳經作完善)

    物業企業之禍

    買房交易初期,買房人處於被開發商制定的規則控制的一方,不得不在被動中接受開發商強制設計的合同、包括開發商安置的物業公司及其物業費定價。

    長期以來,雖然業主本來是僱主,然而現在已經徹底淪落為"被消費群體",倍受這樣一種強買強賣式的物業管理欺壓欺詐。

    各種形式的黑物業透過各種手段分化瓦解業主,操弄業主委員會、社群居民委員會、物業管理協調工作機構,踐踏規則,侵害業主權益,以達到其利益最大化,這也是廣大業主激烈抗拒物業公司、強烈要求自治管理的根源。

    作為業主,我以為取消物業公司這種寄生在業主身上的物種已經到了刻不容緩的時候。業主需要的是能自己決定自己生活成本的自治式物業管理,小區的生活成本開支應該由業主自己決定,而不是被別人所決定。

    業主自治

    健康穩定的社群是社會穩定發展的重要組成,建設穩定有序的商品房居民生活區尤為重要。迫切需要全社會共同努力,創造業主自治制度的法律空間。

    只有減少中間環節,實現生活小區業主自治管理,才能真正實現"建設美好家園,降低小區居住成本"的共同心願。

    立法確定社群居民委員會指導、監管、督查職能,實現業主委員會、業主、社群居民委員會三位一體互為依託、互相協調、相互監督的制衡體系,立法嚴懲小區自治管理環節中的任何形式以權謀私事件,確保業主合法權益不受侵害。

    自治管理系統由業主委員會及其常設機構物業服務中心組成。服務中心工作人員可以面向社會或小區內住戶招聘,小區保潔、保安、水電、電梯、垃圾處置、花木園林等可以面向社會招標或者招聘。日常督導檢查工作由服務中心工作人員負責實施。招聘、招標具體操作過程,嚴格遵守業主大會最後否決權,業委會、業主、社群居委會三位一體制衡機制。(具體業務可以根據各小區業主需求進一步完善)

    總而言之,只有實施業主自治管理、立法確定各級政府小區管理協調機構、社群居民委員會的服務指導督查職責,杜絕越權亂作為、以權謀私事件發生,只有這樣業主才能擺脫受盤剝的地位,從根本上解決商品房小區業主追求"低居住成本,穩定健康生活"的生活之盼。

  • 11 # 樂觀火車0v3

    自己的房子自己花錢買的,管理的好與不好,都是自己說了算。物業管理偷工減料,業主你說他也沒用,出事就推責任,向誰投訴都是喊你協商,物業公司有專業律師,他們對負業主,支援取消物業,自己的家自己說了算。

  • 12 # 以正確的姿勢奔五

    座標上海,小區2005年交付的,192戶,10年前物業要求漲價,我們開始了酬薪制,在此期間小區管理逐步變得越來越好,只是業委會主任比較累,物業公司變得越來越不重要了,可以說沒有物業公司會更好,只是現有的規定沒有物業公司不行。我是支援取消物業公司的。

  • 13 # 孤獨的腳行

    說實話,物業管理不是一件簡單的事情,我自己也是從事物業管理的,就拿小區管理來說,一個小區包含了(公共安全、消防安全、供電系統、電梯、給水系統、供熱管線、園林綠化、公區維修等),每個系統都需要專業人員的管控,特別是電梯和消防更是如此,沒有專業的人員管理,電梯故障處理和維修都是問題。

    其是大家都認為物業這個不行、那個不行,更多的時候是沒有滿足業主的私慾,所以誰會評價一個“好”字;行業內也有做的非常好的物業公司,每年給業主分紅,同時也有做的差,讓業主送去“錦旗”。但是我認為住在一個小區裡,還是需要“王婆賣瓜,自賣自誇”的精神。

    在回到業主自治上,也是需要相關專業的人員進行管理,只是換成了業主們共同商討商議了。

    我認為業主自治也好、物業公司管理也好,各有利弊吧!各位看官,您覺得呢

  • 14 # 幸福遠山pi

    現在的物業公司是一種中間商。建議取消物業公司,去中間化!讓街道社群居委會組織統一管理,可以直接讓保潔員、保安員、維修人員給小區提供服務。

  • 15 # 天空之城Teana之音

    小區物業公司沒有任何產權,卻能反客為主侵佔小區掠奪屬於業主的各種集體財產!強制剝奪業主的各種權益!欺壓及威脅業主的生命!這些就是赤裸裸的黑社會行為!提議立法取消小區物業公司!為老百姓實實在在做一件功德無量的大事!這是民心所向,功在當代,利在千秋的民心工程!

  • 16 # 從此56

    喊取消物業的都是蠻橫不講理的人,哪裡都是惡人猖狂,老實人吃虧,有物業約束著起碼老實人不會吃虧,不能取消物業,而是建立一個公正公平管理合理的的物業公司管理小區,否則小區就亂套了,被蠻橫無理的人一統整個小區為所欲為,老實人永遠不敢吭聲。

  • 17 # 宵錦閣

    有什麼不能自理的!找幾個固定的人每天清理垃圾!綠化定期找幾個人修理一下!再加兩個看門的!有什麼要維修的找外面專門維修的!簡單的自己人搞一下!一般小區多數都是這樣玩的!小區業主只要成立一個業委會就行了!簡單的很!高檔小區要求也高另當別論!不過大體上應該差不多!

  • 18 # 戈飛燕

    物業 是

    紮在大家喉嚨上的一根刺

    抓緊拔掉 …!大家 憑什麼養一群 和 日本侵略者一樣的社會混混?

    維修基金 公共收益 高額物業費 ……

  • 19 # 資本家ZBJ

    小區業主不能自己管理小區。因為這樣會使很小一部分的人損失很大一部分的收入。

    全國每年物業費超過一萬億元,產生了多少百萬富翁千萬富翁億萬富翁。這些人成為富翁的秘訣就是多收費少服務,吃差價,輕鬆獲得暴利。業主們不願意被剝削,卻很難解聘物業。

    小區業主自己管理小區,這些富翁們肯定要千方百計阻擾,因為沒有比這更好的生意了。不是高科技,沒有鉅額科研投入,沒有風險,卻能獲得高利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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