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境內古文化遺址出土文物考證和史籍記載,遠在新石器時代,乳山境內就有人類居住。
夏,地屬嵎夷,亦稱東夷。
商時,屬青州。
西周時,屬萊國。
春秋時期,先後為齊國萊地、牟子國地。
秦代,屬齊郡腄縣(治所在今煙臺市福山區古現村)。
西漢高祖四年(前203年),置育犁縣(治所在今育黎鎮城陰村南),此為境內第一次置縣,屬青州東萊郡。
東漢建武五年(29年),育犁縣併入東牟縣。
三國時,屬魏國青州長廣郡東牟縣。
西晉時,屬青州東萊郡牟平縣。
北魏時,屬光州東牟郡觀陽縣(治所一說為今牟平觀水,一說在今海陽發城)。北齊天統四年(568年),由牟平縣、觀陽縣析置文登縣,境域改屬光州長廣郡文登縣。
隋開皇十六年(596年),改屬青州東萊郡觀陽縣。
唐武德四年(621年),屬河南道登州東牟郡觀陽縣。貞觀元年(627年),改屬萊州文登縣。麟德二年(665年),屬登州牟平縣。
五代因之。
宋時,屬京東東路登州牟平縣。
金時,屬山東東路寧海州牟平縣。
元初,屬益都路寧海州牟平縣。
明洪武元年(1368年),牟平縣省入寧海州,屬山東省登州府寧海州。
清雍正十三年(1735年)置海陽縣,境內原屬寧海州的乳山鄉全部(轄於疃社、石山社、野子社、玉泉社、寬洪社、龍山社、登寧社、邵村社、桃花社)和城陰鄉的魯濟、興善兩社劃歸海陽縣,其餘仍歸寧海州。
中華民國三年(1914年),寧海州改稱牟平縣,境內分屬山東省膠東道(民國十七年改稱東海道)牟平、海陽兩縣。民國二十五年(1936年),分屬山東省第七行政區牟平縣、海陽縣。民國三十一年(1942年)9月,牟海縣全境解放,改屬膠東行政區東海專區。民國三十四年(1945年)1月26日,牟海縣更名乳山縣(以境內南部的大乳山命名),隸屬不變,並確定夏村為縣城。
1950年5月,膠東行政區撤銷,東海專區改為文登專區,乳山縣屬之。1956年3月,文登專區撤銷,乳山改屬萊陽專區。1958年12月,撤銷乳山縣,原所轄育黎、崖子、午極、馮家、諸往、石頭圈、下初、上冊8個公社劃歸煙臺市(1959年11月劃歸新復設的牟平縣),夏村、乳山寨、白沙灘、唐家、海陽所5個公社劃歸海陽縣,南黃、洋村公社劃歸文登縣。
1961年10月5日,根據國務院〔1961〕議字34號文《關於恢復山東省禹城等22個縣和設兗州、嶗山兩縣的決定》,恢復乳山縣,隸屬煙臺專區。翌年1月1日,縣人民委員會正式掛牌辦公。1983年8月,煙臺專區改為省轄煙臺市,乳山縣隸屬煙臺市。1987年6月,威海市升為地級市,乳山縣改屬威海市。
1993年7月17日,國家民政部以民批〔1993〕153號檔案批覆,同意撤銷乳山縣,設立乳山市(縣級),以原乳山縣的行政區劃為乳山市的行政區劃。8月8日,市政府正式掛牌辦公。
據境內古文化遺址出土文物考證和史籍記載,遠在新石器時代,乳山境內就有人類居住。
夏,地屬嵎夷,亦稱東夷。
商時,屬青州。
西周時,屬萊國。
春秋時期,先後為齊國萊地、牟子國地。
秦代,屬齊郡腄縣(治所在今煙臺市福山區古現村)。
西漢高祖四年(前203年),置育犁縣(治所在今育黎鎮城陰村南),此為境內第一次置縣,屬青州東萊郡。
東漢建武五年(29年),育犁縣併入東牟縣。
三國時,屬魏國青州長廣郡東牟縣。
西晉時,屬青州東萊郡牟平縣。
北魏時,屬光州東牟郡觀陽縣(治所一說為今牟平觀水,一說在今海陽發城)。北齊天統四年(568年),由牟平縣、觀陽縣析置文登縣,境域改屬光州長廣郡文登縣。
隋開皇十六年(596年),改屬青州東萊郡觀陽縣。
唐武德四年(621年),屬河南道登州東牟郡觀陽縣。貞觀元年(627年),改屬萊州文登縣。麟德二年(665年),屬登州牟平縣。
五代因之。
宋時,屬京東東路登州牟平縣。
金時,屬山東東路寧海州牟平縣。
元初,屬益都路寧海州牟平縣。
明洪武元年(1368年),牟平縣省入寧海州,屬山東省登州府寧海州。
清雍正十三年(1735年)置海陽縣,境內原屬寧海州的乳山鄉全部(轄於疃社、石山社、野子社、玉泉社、寬洪社、龍山社、登寧社、邵村社、桃花社)和城陰鄉的魯濟、興善兩社劃歸海陽縣,其餘仍歸寧海州。
中華民國三年(1914年),寧海州改稱牟平縣,境內分屬山東省膠東道(民國十七年改稱東海道)牟平、海陽兩縣。民國二十五年(1936年),分屬山東省第七行政區牟平縣、海陽縣。民國三十一年(1942年)9月,牟海縣全境解放,改屬膠東行政區東海專區。民國三十四年(1945年)1月26日,牟海縣更名乳山縣(以境內南部的大乳山命名),隸屬不變,並確定夏村為縣城。
1950年5月,膠東行政區撤銷,東海專區改為文登專區,乳山縣屬之。1956年3月,文登專區撤銷,乳山改屬萊陽專區。1958年12月,撤銷乳山縣,原所轄育黎、崖子、午極、馮家、諸往、石頭圈、下初、上冊8個公社劃歸煙臺市(1959年11月劃歸新復設的牟平縣),夏村、乳山寨、白沙灘、唐家、海陽所5個公社劃歸海陽縣,南黃、洋村公社劃歸文登縣。
1961年10月5日,根據國務院〔1961〕議字34號文《關於恢復山東省禹城等22個縣和設兗州、嶗山兩縣的決定》,恢復乳山縣,隸屬煙臺專區。翌年1月1日,縣人民委員會正式掛牌辦公。1983年8月,煙臺專區改為省轄煙臺市,乳山縣隸屬煙臺市。1987年6月,威海市升為地級市,乳山縣改屬威海市。
1993年7月17日,國家民政部以民批〔1993〕153號檔案批覆,同意撤銷乳山縣,設立乳山市(縣級),以原乳山縣的行政區劃為乳山市的行政區劃。8月8日,市政府正式掛牌辦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