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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談笑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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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社保小龍蝦
例項分析
先看問題:
上個月29號入職的,這個月15號離職。16號hr發微信和我說,因為我離職了,公司這個月為我繳納的公積金已經申報上去,所以停不了了。公司繳納的這部分必須要從我工資里扣。這樣合法嗎?員工入職,公司繳納五險一金很正常啊!入職的時候,這家公司看的勞動合同上寫的很清楚,試用期也繳納五險一金。雖然我才做了半個月,但是這應該不妨礙公司應該履行繳納的義務啊!
再看部分人的回答:
網友1、你入職不足一個月,肯定要退!正常的工資都不發給你!你出什麼產品了?有什麼貢獻?玩玩啊?你不屬於公司員工!快退錢!快退錢!
網友2、法律角度來講,員工入職第一天起,公司就必須給員工辦理五險一金,更沒有離職後,要員工退還這一說法。
網友3、不能這樣做。不過就事論事,用人單位將本來自己承擔的部分讓勞動者承擔,除非勞動者同意,否則是不可以這樣做的,畢竟繳納社保金是用人單位的義務。勞動者有自己承擔的部分。
事件分析分析1:“29號入職,15後離職”,實際上班半個月。(部分公司這個時候還沒有簽訂合同,法律規定是一個月以內簽訂合同。)
分析2:“公司繳納的這部分必須要從我工資里扣”,說明雖然上班時間只有半個月,但是公司還是給予工資的。
這裡要注意有三種情況:公積金當月補繳上月、當月繳納當月、當月繳納下月。
1、當月補繳上月。肯定不可能是,畢竟上個月還沒有在職。2、當月繳納當月是無需退還的。因為只要你有一天的工資,就必須應該有五險一金記錄,而不考慮工作日的長短。舉個極端的例子:你9號入職工資5000元,公司10號上報公積金,公司替你繳納12%為600元,你11號決定不幹了。公司也是要給你承擔600元的公積金。
3、當月繳納下月。如果是這種情形,你需要退還公司為你繳納的部分,因為下月你是沒有工資收入,公司也不會為你繳納公積金的。小編曾經的公司就是當這樣,小編8月底離職,但是9月的公積金已經申報完畢了,最後小編是退回處理的。9月入職新公司,新公司無需替小編繳納公積金(五險是當月不存在這種現象),也沒有補償給小編,這是江蘇揚州的事情,可能各地有點區別。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的規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十七條
新參加工作的職工從參加工作的第二個月開始繳存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當月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單位新調入的職工從調入單位發放工資之日起繳存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當月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簡單的說前者是從來沒有保險記錄的從第二個月開始繳納公積金,因為需要第一個月的工資參考繳納比例。
回覆列表
現在的老闆實在是太難了。
一個員工,才幹了半個月就離職了。這家公司能夠按天支付工資已經是仁至義盡了。
按照華人傳統觀念,學徒都要學三年。
所以我現在挺同情那些做企業的老闆的。一個員工進來不到半個月,要說效益吧,基本上沒有。但是很有可能還要搭上培訓的時間、費用。
既然沒有工作滿一個月,原則上公積金是不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