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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午後的汐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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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張慧敏Ms
周天子將土地分封給王族、功臣和先代貴族,其中與天子同姓的諸侯國佔一半以上。諸侯將受封土地分賜給卿大夫,卿大夫把土地再分賜給他的子弟和臣屬。諸侯要向周天子履行義務,包括服從號令、貢獻財物並隨從周天子作戰等。西周之所以實行分封制而不像後世的郡縣制那樣由中央直接進行管轄。
周天子將土地分封給王族、功臣和先代貴族,其中與天子同姓的諸侯國佔一半以上。諸侯將受封土地分賜給卿大夫,卿大夫把土地再分賜給他的子弟和臣屬。諸侯要向周天子履行義務,包括服從號令、貢獻財物並隨從周天子作戰等。西周之所以實行分封制而不像後世的郡縣制那樣由中央直接進行管轄。
1、井田制是中國古代社會的土地國有制度,出現於商朝,到西周時已發展很成熟。到春秋時期,由於鐵製農具的和牛耕的普及等諸多原因井田制逐漸瓦解。實質是一種以國有為名的貴族土地所有制。
西周時期,道路和渠道縱橫交錯,把土地分隔成方塊,形狀像“井”字,因此稱做“井田”。井田屬周王所有,分配給庶民使用。領主不得買賣和轉讓井田,還要交一定的貢賦。領主強迫庶民集體耕種井田,周邊為私田,中間為公田。而其實質是一種土地私有制度(夏商西周,一切土地屬於國家)。由於關於井田制的相關考古資料的缺乏,有學者卻認為,井田制可能僅是一種烏托邦式的理想制度。由於地理環境和氣候因素,這種制度可能從未得到嚴格的實施。
2、井田制是中國春秋以前實現土地公有的有效途徑。井田制乃中國西周時期較為普及的土地制度。字意為:因土地劃分為許多方塊,且形似“井”字形,故曰井田制。實則是周天子京畿之土地制度,有公田私田之分。而周禮中的井田,似乎是理想的土地制度,可行性不強,同時難以考證。“井田”一詞 ,最早見於《穀梁傳·宣公十五年》:“古者三百步為裡,名曰井田”“井田者,九百畝,公田居一。
井田制作為先秦時期廣泛應用的土地制度,在中國古代社會時期發揮了重要作用。隨著秦朝和封建制的建立,井田制被逐步淘汰,土地私有成為中國古代土地制度的核心,儘管曾有過恢復原有土地制度的嘗試,但無法長久維繫。曾經穩固的井田制的衰落與私有制的崛起,是中國古代土地制度發展變遷的重要環節,對政治,經濟也有很大影響。

02
井田制的概念、應用
井田制是一種中國先秦時代施行的土地制度。商朝,西周所採取的土地制度都為井田制。顧名思義,“井田制”將土地劃分成方地進行規劃,從整體來看將土地劃分成多個“井”字。雖然對其性質的認識至今仍有爭議,但無可否認的是,這種制度確實具有部分公有制的特徵。我們可以從“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這句話中對西周時期的土地基本從屬關係有一個直觀的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