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使用者2317386330682599
-
2 # 使用者501351057019
父母可以辦理團聚移民,也就是加拿大父母和祖父母超級簽證,加拿大移民局鼓勵申請人透過加拿大父母和祖父母超級簽證方式來加,簽證為10年有效期,單次可以在加停留2年的時間。父母和祖父母超級簽證的優勢:1. 週期短,無排期,最快不到1個月即可獲得簽證2. 有效期十年時間,單詞最長可以停留2年的時間3. 成功率高,移民局官網的批覆率高達85%左右4. 父母和祖父母團聚移民審理時間過長,移民局鼓勵父母和祖父母透過超級簽證方式訪加。
拿到了移民(permanentresident)身份後,可以申請父母作為親屬團聚。不過有幾個條件,第一,該子女的家庭年收入必須超過一定標準第二,該子女不能有不良刑事犯罪紀錄,尤其不能有家庭暴力記錄第三,不能處於申請/或處於破產狀態子女必須出示財產證明,並宣告願意負擔被申請人3-10年的生活。總之,你必須讓移民局相信你願意並且有經濟能力負擔父母在加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