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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一心一意可樂Q

    消費者不是8項基本權利,根據中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定,消費者擁有的基本權利是9項,具體的基本權利包括:主要有:
    (1)安全保障權;
    (2)知悉真情權;
    (3)自主選擇權;
    (4)公平交易權;
    (5)依法求償權;
    (6)求教獲知權;
    (7)依法結社權;
    (8)維護尊嚴權;
    (9)監督批評權。

  • 2 # 使用者2006932984699

    一、金融消費千萬種,財產安全第一條:財產安全權


    金融消費者在購買金融產品和接受金融服務過程中依法享有財產不受威脅、侵害的權利。


    二、虛假宣傳都別信,風險提示要看清:知情權


    金融消費者享有知悉所購買金融產品或所接受金融服務的真實情況的權利。


    三、強買強賣後果糟,自主選擇請記牢:自主選擇權


    金融消費者享有自行決定是否購買金融產品或接受金融服務的權利。


    四、辦理業務享平等,公平交易是正道:公平交易權


    金融消費者在金融機構辦理業務時享有公正、平等交易的權利。


    五、合理投訴效率高,依法求償有成效:依法求償權


    金融消費者在購買金融產品或接受金融服務過程中,除因自願承擔已經提示的風險而造成的損失外,遭受人身、財產損害時,金融機構確有責任的,金融消費者有向金融機構要求賠償的權利。


    六、金融素養是塊寶,接受教育早起跑:受教育權


    金融消費者有接受金融消費知識教育的基本權利,特別是自身權益受到侵害時如何維權等專業知識教育。


    七、差別對待惹人惱,充分尊重不可少:受尊重權


    金融消費者在購買金融產品和接受金融服務過程中,享有人格尊嚴和民族風俗習慣受尊重的權利。


    八、個人資料不外傳,資訊保安保障好:資訊保安權


    金融消費者對其基本資訊與財務資訊享有不被金融機構非相關人員知悉,不被非法定機構和任何單位與個人查詢或傳播的權利。

  • 3 # xiaoyuan7778

    1.知情權


    金融機構應當以通俗易懂的語言,及時、真實、準確、全面地向金融消費者披露可能影響其決策的資訊,充分提示風險,不得釋出誇大產品收益、掩飾產品風險等欺詐資訊,不得作虛假或引人誤解的宣傳。


    2.自主選擇權


    金融機構應當在法律法規和監管規定允許範圍內,充分尊重金融消費者意願,由消費者自主選擇、自行決定是否購買金融產品或接受金融服務,不得強買強賣,不得違背金融消費者意願搭售產品和服務,不得附加其他不合理條件,不得采用引人誤解的手段誘使金融消費者購買其他產品。


    3.資訊保安權


    金融機構應當採取有效措施加強對第三方合作機構的管理,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關係,嚴格防控金融消費者資訊洩露風險,保障金融消費者資訊保安。


    4.受尊重權


    金融機構應當尊重金融消費者的人格尊嚴和民族風俗習慣,不得進行歧視性差別對待。


    5.受教育權


    金融機構應當進一步強化金融消費者教育,積極組織或參與金融知識普及活動,開展廣泛、持續的日常性金融消費者教育,幫助金融消費者提高識別和防範金融風險能力,提升消費者金融素養和誠實守信意識。


    6.公平交易權


    金融機構不得設定違反公平原則的交易條件,在格式合同中不得加重金融消費者責任、限制或者排除金融消費者的合法權利,不得限制金融消費者尋求法律救濟途徑,不得減輕、免除本機構損害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應當承擔的民事責任。


    7.依法求償權


    金融機構應當切實履行金融消費者投訴處理主體責任,在機構內部建立多層級投訴處理機制,完善投訴處理程式,建立投訴辦理情況查詢系統,提高金融消費者投訴處理質量和效率,接受社會監督。


    8.財產安全權


    金融機構應當依法保障金融消費者在購買金融產品和接受金融服務過程中的財產安全。金融機構應當審慎經營,建立嚴格的內控措施和科學的技術監控手段,嚴格區分機構自身資產與客戶資產,不得挪用、佔用客戶資金。


    民生信用卡積極響應由華人民銀行、銀保監會、證監會、國家網信辦四部門聯合開展的“金融知識普及月,金融知識進萬家,爭做理性投資者,爭做金融好網民”活動,聚焦不同金融消費者群體,針對群眾金融知識薄弱領域,大力普及基礎金融知識,幫助廣大金融消費者理性選擇適合自己的金融產品和服務,滿足人民群眾美好生活需要,讓人民群眾金融消費更安心。

  • 4 # 優美耶利亞女郎

    消費者不是8項基本權利,根據中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定,消費者擁有的基本權利是9項,具體的基本權利包括:安全權、知情權、選擇權、公平交易權、求償權、結社權、獲取知識權、受尊重權以及監督權。

    法律依據: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七條

    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務時享有人身、財產安全不受損害的權利。消費者有權要求經營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務,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八條

    消費者享有知悉其購買、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務的真實情況的權利。消費者有權根據商品或者服務的不同情況,要求經營者提供商品的價格、產地、生產者、用途、效能、規格、等級、主要成份、生產日期、有效期限、檢驗合格證明、使用方法說明書、售後服務,或者服務的內容、規格、費用等有關情況。

  • 5 # 開朗菠蘿1v

    1.知情權

           消費者享有知悉其購買、使用的商品或接受的服務的真實情況的權利。   

    2.自主選擇權

           消費者有權自主選擇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的經營者,自主選擇商品品種或服務方式,自主決定購買或者不購買任何一種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項服務。     

    3.資訊保安權

           金融機構應當採取有效措施加強對第三方合作機構的管理,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關係,嚴格防控金融消費者資訊洩露風險,保障金融消費者資訊保安。 

    4.受教育權

           消費者享有獲得有關消費和消費者權益保護方面知識的權利。     

    5.受尊重權

           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務時,享有其人格尊嚴、民族風俗習慣得到尊重的權利。      

    6.依法求償權

           消費者因購買、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務受到人身、財產損害的,享有依法獲得賠償的權利。     

    7.公平交易權

           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時,有權獲得質量保障、價格合理、計量正確等公平交易條件,有權拒絕經營者的強制交易行為。金融機構不得設定違反公平原則的交易條件。 

    8.財產安全權

           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務時享有人身、財產安全不受損害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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