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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足智多謀白雲An

    老人在重症監護室昏迷不醒,那得看是啥病,現在的醫院為了多收費,動不動讓你去重症監護室,有一點希望得搶救呀,不然真的死去,是個遺憾。

  • 2 # 宛雲018

    各家的情況不同,每位老人的意願也不同,老人要不要搶救,家人共斟酌。如果是我,就不需要任何搶救了,因為活得太老會活得不耐煩。人老病多,怕生病受痛苦,怕親人有意外之事難承受。只要順其自然,安詳離世就是好的終結了。

  • 3 # 老七35341

    類似的老人病危,住進重症臨護室,繼續救治的病人,我親身經歷過兩次。一位是朋友的父親,離休幹部,九十一歲高齡,進省某醫院重症監護室救治,第十九天,走了。十九天醫療費用二十一萬多塊錢。全額報銷。另一位是親戚,七十六歲,在卅府某醫院重症監護救治,一直昏迷不醒,第八天家人與醫生交流後,決定放棄治療,請救護車及隨車醫生,將病人拉回家。當天中午到家,下午四點左右走了。救治費用七萬多塊錢,醫療保險報銷了近一半。兩位病人同一狀況,入重症監護室時,均已昏迷不醒,家屬每天兩次隔玻璃探望,不能走近患者,更別說講話。亍坊上也有過這樣的事情,有的在醫院去世,有的只能作無奈的選擇,放棄治療,將病人拉回家中,讓其安然離世。這樣的情況,繼續救治或放棄治療,只能由家人決定,外人無權干涉。

    六九老翁。

  • 4 # 淡泊正能量楓葉

    我個人覺得,我以後如果這樣的話,讓孩子放棄治療,千萬不要給我再次受罪,這樣昏迷不醒,也是一種沒有痛苦的離開。也是好事。

  • 5 # 走道未來

    應該聽取醫生的建議,正確的面對。如果,不願接受醫生的建議,財大氣粗,怕失去老人會給你們的家族家庭帶來無法估量的損失,你讓醫院醫生幹嗎,估計它們也很願意。

  • 6 # 風停霧染在人間

    看到這個問題,不禁聯想到電視劇《天道》裡,丁元英的父親住進重症監護室後,丁元英與其大哥的一段對話。丁元英的想法與做法,在我們許多人看來似乎大逆不道,但是這也是許多中年人不可迴避的一個話題。給重症監護室的親人撥管子,你做得出來嗎?也許有許多人這麼想過,但卻不敢這麼做,因為如果這樣做了,難免落下不孝的罵名,被世人所詬病。

    那麼,如果自己的親人住進重症監護室且昏迷不醒,要不要搶救,一定是盤旋在家屬心頭一個揮之不去的大問題。如果說遇到這種情況,不問清愈後效果如何就斷然下結論也是不對的。所以,面對此等難題,首先要向主治醫生問清楚病人的愈後情況,如果病人有甦醒的可能性,那就不能放棄,需要搶救。如果病人愈後效果也就是個植物人了,那是不是就斷然放棄呢?

    我覺得也不是這樣,如果病人即便是搶救也是植物人了,那也就不必在醫院耗著了。重症監護室的費用一般家庭是很難長期堅持下來的,不如把病人接回家照顧,反正也就那樣了,不必在重症監護室花那個冤枉錢,不如把這些錢直接用在病人身上來的實惠,至於病人以後情況如何,那也只能是盡人亊而聽天命了。

  • 7 # 熱鬧楓葉9t

    老人在重症監護室昏迷不醒,還有必要搶救嗎?這事尊崇老人意願,這樣的大事,我認為得全家人聚到一起商量一下,也要聽醫生的建議。如果老人身體不好,年歲也很大了,搶救也救不回來了,那就順其自然,讓老人少受些苦,安心離去吧!

    如果老人身體還好,歲數也不大,搶救成功的機率很大,那就儘快給老人搶救,畢竟父母給了我們生命,在她們遇到難處時候,我們作為子女要幫助救助老人!盡孝這是我們子女應該做的!不要等到子欲養而親不待,最後後悔莫及!我們來到世上,父母為我們操碎了心,從小辛辛苦苦給我們養大,直到我們成家立業,父母都會盡力幫助我們,而現在他們歲數大了,正是需要我們幫助他們的時候,我們怎能袖手旁觀呢,如果是那樣,不是辜負了父母的恩情了嗎?

    不知我說的對不對,但是這些是我的肺腑之言!如有說錯的地方,還請各位原諒!

  • 8 # 心血管內科侯曉平

    老人、昏迷不醒不是放棄搶救的指證,還是要看基本病情,臟器功能好壞,有沒有恢復的可能。

    重症監護室(ICU)最早起源於外科術後監護,是為那些手術後病情不夠穩定,需要觀察的患者設定的,後來發展到重症監護室,為那些雖然重症、但經過救治可以恢復的患者設定的。所以,本來進重症監護室,應該是預估以後有希望康復、好轉的患者。

    如果是突發的、新發的重症,經過搶救監護有恢復的可能;或者是術後需要在重症監護室裡監護搶救的,那應該進監護室,應該積極搶救。但如果已是終末期衰竭、好轉無望的患者,就沒有必要住在重症監護室裡了。

    但是,現在由於重症監護室裡有專人守護,有心電監護、呼吸機、透析機等各種生命支援搶救監測的儀器裝置,就成了搶救室,甚至成了臨終關懷病房。一些終末期衰竭、好轉無望的患者都住在裡面,甚至長期住,這和重症監護室的初衷是不相符的。

    中國目前還沒有“安樂死”的法律,醫生對於有生命指徵的患者都是要搶救的。但是對於終末期衰竭的患者,一般會徵得家屬同意,最後不做有創搶救,比如氣管插管、氣管切開、心臟按壓等。因為這些搶救只對急症、呼吸心跳驟停的患者有意義。一般也不做特別強化的藥物治療,但維持生命體徵的藥物,比如升壓藥、呼吸興奮劑、強心藥等是會用的。

    中國現行的相關醫療法規之一是“知情同意”。對於醫療措施,患者及家屬有“知情同意權”。由醫生充分告知病情和所採取的措施,患者或家屬(有時需要事先授權的)做出同意與否的決定。

  • 9 # 蘭竹ZLZ

    相信醫學的同時應該更加考慮病人家屬的真實感受。老人在重症ICU昏迷狀態,一切都掌控在大夫和家屬的手中。在這個問題上家屬要聽大夫怎麼說、再做出對病人最有效的判斷才行。

    就看搶救的意義有多少%比?這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2017年3月12號母親急性心肌梗死在中日友好醫院搶救治療後,大夫把她推進CCU把我叫進了觀察室,讓我籤一下搶救協議書。

    有好厚一沓子的文字在我的眼前,我看到其中一條就是允許搶救的時候“必要時用呼吸機及吃不下飯允許使用導食的管子”等等,我記得曾經跟老媽聊天的時候說過類似的話題,她不同意。

    我也不好籤這類協議保證書,後來大夫跟我說:也就是預防而已,根據老人目前狀況手術很(搭了2個支架)順利和成功,應該用不上,就是走程式。後來我說“如果用給我打電話告之”,簽了6份呢。

    所以我回答:具體情況家人清楚,聽聽醫生對昏迷老人的病情分析,搶救的意義有多大?我很清楚每一位老人的家人都願意讓老人從痛苦中解脫出來,如果真的沒什麼希望?為什麼讓老人家受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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