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適應司法改革以來的新形勢,全面提高審判管理規範化、科學化、資訊化水平,進一步發揮“規範、保障、促進、服務”審判執行工作的作用,促進審判質量、效率與效果的同步提升,結合本院實際,制定2021年審判管理工作要點。
一、進一步完善審判績效考評機制,提高法官工作熱情。
1、完善審判績效考評。堅持科學合理、簡便易行的原則,科學設定評價指標體系,適時調整指標權重,增強考核的針對性、合理性、實效性。
2、建立辦案績效檔案。嚴格落實一人一冊、一案一分析、一季度一統計、一案一通報。一線法官、執行員應每月向審管辦報送《法官(執行員)×××2021年×月辦案統計表》和《×××審執團隊2021年1—×月辦案績效統計表》。
3、通報績效考評結果。審管辦指派專人管理績效檔案,每月以辦案數量、辦案質量、辦案效率和辦案效果為基本內容,收集各審執團隊辦案績效資料存入檔案。每半年為各審執團隊按績效考核辦法評分,並編髮績效考核通報。
二、進一步深化案件質量評查工作,提高案件審理質量。
1、定期開展案件質量評查,成立案件質量評查小組,每季度組織評查小組成員到各業務庭隨機抽取已審結案件進行評查。加大對常規隨機評查結果的應用,與法官審判業績考評深度對接。
2、突出重點案件評查工作。將發回重審案件、改判案件、重大信訪案件以及長期未結、久押不決案件,納入重點評查,建立案件質量評查通報。對評查發現的問題,認真分析問題成因,研究制定針對性的整改措施,力求透過轉化評查結果,切實提高全院案件質量。
3、加大精品案件推送工作。各業務部門要出臺“精品案件”培育措施,各員額法官、執行員要對典型案件有意識地精辦、細辦,所辦精品案件與績效考核掛鉤。
三、進一步嚴格規範審判流程管理,提高審判工作效率。
1、加強審判流程監督。指導各業務庭細化辦案審理期限,把握辦案節奏,轉變“前松後緊”、“拖足審限結案”、“年終突擊結案”等不良工作習慣。嚴格執行各類案件審限管理規定,及時提醒、督促臨審限案件,定期開展集中清案活動,加強對長期未結訴訟案件和久押不決刑事案件的預防和管理。
2、規範延審案件手續。各業務庭遇到延審、中止及不計入審理執行期限的,應由承辦法官持有效審批手續或相關法律文書,到審管辦辦理。不符合審批規定的,不予辦理。中止、扣除審限事由消除後,相關業務庭應及時通知審管辦恢復計算審限。
3、科學指導繁簡分流。在立案庭開展繁簡分流工作的基礎上,指導各庭科學調配和高效運營審判資源,依法快速審理簡單案件,嚴格規範審理複雜案件,實現簡案快審、繁案精審。
四、進一步強化案件監督管理機制,提高審判管理質效。
1、完善監督工作機制。院庭長對“四類案件”要實行全程監督,審管辦要指導各業務庭對“四類案件”進行細化,各業務庭應根據本庭審理案件型別,細化“四類案件”的認定標準。
2、普及法官聯席會議。庭長對庭內所有裁判文書應當進行核稿,做到“放權不放任”。庭長對承辦人判決意見有異議的,應及時報請分管院領導召開法官聯席會議商討研究。
3、建立類案同判機制。實行類案與關聯案件強制檢索,目前可先透過裁判文書網下載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類案與關聯案件的相關生效裁判文書,並將該裁判文書附於副卷,將相關關聯內容在審理報告中列明,待湖北省高階人民法院內網設立“裁判規則指引平臺”後,統一推廣使用,切實建立、建全法律適用分歧解決機制。
4、發揮領導表率作用。分管院領導、庭長要主動承辦重大、疑難、複雜案件,注重透過案件審判,發現和解決立案、審判、執行、申請再審審理及再審中存在的普遍性問題,突出辦案的示範和指導作用。
五、進一步推進Sunny司法,助力司法公正廉潔。
1、穩步推進審判流程公開。堅持“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公開自動,不公開手動”的原則,認真梳理審判流程節點資訊公開項,加強審判流程資訊公開項應用,創新審判流程資訊公開的途徑和方式,進一步拓寬審判流程資訊公開的深度和廣度,確保案件流程資訊全面、及時、準確地向當事人和社會公眾公開。
2、深化裁判文書公開管理。著力提升上網文書數量和質量。在文書結案和上網前均須使用文書糾錯系統予以核校。嚴格執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在網際網路公佈裁判文書的規定》,堅決糾正選擇性公開、延時公開和不規範公開等問題,注意加強裁判文書上網風險評估,防止裁判文書不當公開,引發輿情炒作。定期對文書上網、上網文書撤回及重新上傳文書情況進行全面分析和通報。加強組織領導,積極參加上級法院開展的優秀文書評選活動。
3、全面建立庭審公開機制。堅持“以庭審直播為原則,不直播為例外”,實現庭審公開數量、質量雙提升。積極推動線上庭審工作開展,對線上庭審中出現的問題及時研究處理,開展優秀庭審評選活動,切實發揮精品庭審的引領示範和宣傳教育作用;建立庭審直播、庭審評選情況通報制度,通報結果與法官績效考核掛鉤。
六、進一步提升服務大局、提高服務決策能力。
1、強化司法統計資料應用效能。積極開展科學、精準的審判執行態勢分析,注重對審判動態重大和異常情況的分析,定期提供分析報告,為研判審判執行工作整體態勢、院黨組決策部署提供資料支撐、分析意見和建議。
2、深化審判委員會執行機制改革。進一步明確審判委員會討論案件、事項的範圍和內容,加快審判委員會向總結審判經驗、討論重大疑難複雜案件、加強監督管理及統一裁判尺度的職能轉變。
3、著力提升辦案人員的業務技能。把建立一支高素質的法官隊伍、高效率的輔助人員隊伍作為提升辦案質效的根本保障,廣泛開展崗位練兵,營造“比學趕幫”氛圍,每季度督促指導各庭開展“庭審觀摩”、“書記員比武”等活動,組織資深法官、青年幹警旁聽庭審,發表觀後意見,相互學習、相互提高。建立庭審觀摩活動通報,將通報結果與法官績效考核掛鉤。
為進一步適應司法改革以來的新形勢,全面提高審判管理規範化、科學化、資訊化水平,進一步發揮“規範、保障、促進、服務”審判執行工作的作用,促進審判質量、效率與效果的同步提升,結合本院實際,制定2021年審判管理工作要點。
一、進一步完善審判績效考評機制,提高法官工作熱情。
1、完善審判績效考評。堅持科學合理、簡便易行的原則,科學設定評價指標體系,適時調整指標權重,增強考核的針對性、合理性、實效性。
2、建立辦案績效檔案。嚴格落實一人一冊、一案一分析、一季度一統計、一案一通報。一線法官、執行員應每月向審管辦報送《法官(執行員)×××2021年×月辦案統計表》和《×××審執團隊2021年1—×月辦案績效統計表》。
3、通報績效考評結果。審管辦指派專人管理績效檔案,每月以辦案數量、辦案質量、辦案效率和辦案效果為基本內容,收集各審執團隊辦案績效資料存入檔案。每半年為各審執團隊按績效考核辦法評分,並編髮績效考核通報。
二、進一步深化案件質量評查工作,提高案件審理質量。
1、定期開展案件質量評查,成立案件質量評查小組,每季度組織評查小組成員到各業務庭隨機抽取已審結案件進行評查。加大對常規隨機評查結果的應用,與法官審判業績考評深度對接。
2、突出重點案件評查工作。將發回重審案件、改判案件、重大信訪案件以及長期未結、久押不決案件,納入重點評查,建立案件質量評查通報。對評查發現的問題,認真分析問題成因,研究制定針對性的整改措施,力求透過轉化評查結果,切實提高全院案件質量。
3、加大精品案件推送工作。各業務部門要出臺“精品案件”培育措施,各員額法官、執行員要對典型案件有意識地精辦、細辦,所辦精品案件與績效考核掛鉤。
三、進一步嚴格規範審判流程管理,提高審判工作效率。
1、加強審判流程監督。指導各業務庭細化辦案審理期限,把握辦案節奏,轉變“前松後緊”、“拖足審限結案”、“年終突擊結案”等不良工作習慣。嚴格執行各類案件審限管理規定,及時提醒、督促臨審限案件,定期開展集中清案活動,加強對長期未結訴訟案件和久押不決刑事案件的預防和管理。
2、規範延審案件手續。各業務庭遇到延審、中止及不計入審理執行期限的,應由承辦法官持有效審批手續或相關法律文書,到審管辦辦理。不符合審批規定的,不予辦理。中止、扣除審限事由消除後,相關業務庭應及時通知審管辦恢復計算審限。
3、科學指導繁簡分流。在立案庭開展繁簡分流工作的基礎上,指導各庭科學調配和高效運營審判資源,依法快速審理簡單案件,嚴格規範審理複雜案件,實現簡案快審、繁案精審。
四、進一步強化案件監督管理機制,提高審判管理質效。
1、完善監督工作機制。院庭長對“四類案件”要實行全程監督,審管辦要指導各業務庭對“四類案件”進行細化,各業務庭應根據本庭審理案件型別,細化“四類案件”的認定標準。
2、普及法官聯席會議。庭長對庭內所有裁判文書應當進行核稿,做到“放權不放任”。庭長對承辦人判決意見有異議的,應及時報請分管院領導召開法官聯席會議商討研究。
3、建立類案同判機制。實行類案與關聯案件強制檢索,目前可先透過裁判文書網下載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類案與關聯案件的相關生效裁判文書,並將該裁判文書附於副卷,將相關關聯內容在審理報告中列明,待湖北省高階人民法院內網設立“裁判規則指引平臺”後,統一推廣使用,切實建立、建全法律適用分歧解決機制。
4、發揮領導表率作用。分管院領導、庭長要主動承辦重大、疑難、複雜案件,注重透過案件審判,發現和解決立案、審判、執行、申請再審審理及再審中存在的普遍性問題,突出辦案的示範和指導作用。
五、進一步推進Sunny司法,助力司法公正廉潔。
1、穩步推進審判流程公開。堅持“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公開自動,不公開手動”的原則,認真梳理審判流程節點資訊公開項,加強審判流程資訊公開項應用,創新審判流程資訊公開的途徑和方式,進一步拓寬審判流程資訊公開的深度和廣度,確保案件流程資訊全面、及時、準確地向當事人和社會公眾公開。
2、深化裁判文書公開管理。著力提升上網文書數量和質量。在文書結案和上網前均須使用文書糾錯系統予以核校。嚴格執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在網際網路公佈裁判文書的規定》,堅決糾正選擇性公開、延時公開和不規範公開等問題,注意加強裁判文書上網風險評估,防止裁判文書不當公開,引發輿情炒作。定期對文書上網、上網文書撤回及重新上傳文書情況進行全面分析和通報。加強組織領導,積極參加上級法院開展的優秀文書評選活動。
3、全面建立庭審公開機制。堅持“以庭審直播為原則,不直播為例外”,實現庭審公開數量、質量雙提升。積極推動線上庭審工作開展,對線上庭審中出現的問題及時研究處理,開展優秀庭審評選活動,切實發揮精品庭審的引領示範和宣傳教育作用;建立庭審直播、庭審評選情況通報制度,通報結果與法官績效考核掛鉤。
六、進一步提升服務大局、提高服務決策能力。
1、強化司法統計資料應用效能。積極開展科學、精準的審判執行態勢分析,注重對審判動態重大和異常情況的分析,定期提供分析報告,為研判審判執行工作整體態勢、院黨組決策部署提供資料支撐、分析意見和建議。
2、深化審判委員會執行機制改革。進一步明確審判委員會討論案件、事項的範圍和內容,加快審判委員會向總結審判經驗、討論重大疑難複雜案件、加強監督管理及統一裁判尺度的職能轉變。
3、著力提升辦案人員的業務技能。把建立一支高素質的法官隊伍、高效率的輔助人員隊伍作為提升辦案質效的根本保障,廣泛開展崗位練兵,營造“比學趕幫”氛圍,每季度督促指導各庭開展“庭審觀摩”、“書記員比武”等活動,組織資深法官、青年幹警旁聽庭審,發表觀後意見,相互學習、相互提高。建立庭審觀摩活動通報,將通報結果與法官績效考核掛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