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鄉野村夫老王
-
2 # 風雨中生存
我們這裡的物業收費不按國家規定標準收,同在一起兩個小區,收費都不一樣,有業主委會一個單位職工住的這個小區是按國家規定標準收,我們住的小區全是散戶,都不認識聚住一個小區特小隻有312戶,小區內也沒有什麼公共娛樂設施,環境也不如旁邊另一個小區,物業費比旁邊有公共娛樂設施,環境也好,有休閒場所的還要高。物業不公平對待業主亂收費,業主也見不到什麼物業服務合同及其他,只有物業說多少就交多少,沒有誰敢出來維權。
-
3 # 使用者6523858795685
物業公司與很多部門都是非常默契的,所以物業公司才敢這樣的猖狂欺負小區業主!沒有保護傘物業公司有這麼大的膽子嗎?
-
4 # 橋SS
現在的物業費確實不一樣全是口頭會氣,國家物業法沒有出臺所以物公司隨便要,物業公司魚龍混雜大部分都沒有經營許可證,掛靠到有資質的物業公司然後進住小區,像這種物業就沒什麼收費標準,老百姓是弱勢群體要多少就得給多少,別說什麼物價部門的收費標準和說明了,就連收據都沒有公章。我家小區就是典型的例子,光收費其它的什麼也不管,小區的門四通八達行人隨便出入,它們只管機動車出入收錢,小區內畫車位收錢。這叫物業嗎?我看就是一幫土匪。希望有關部門儘快出臺物業法,還老百姓一個公平公正的收費標準,還老百姓一個安全舒適的小區環境。
-
5 # 雷蒙幫忙
物業收費標準是按照物業合同執行的,入住新房時,按前期物業合同執行,成立業委會後,再籤物業合同。政府不給物業定價
-
6 # 雲層6
要它出示物價部門的批覆或檔案,對物業私營公司來說都是小菜一碟的事。我們不想看,我們業主只想知道這個物業費和停車費看管費電梯充值卡費等等這些收費專案和定價召開過業主大會沒有,經過業主們透過沒有?如果沒有經過業主大會透過,那麼這些收費專案和定價就是非法的違規的,我們業主完全有權拒絕交費。
-
7 # 看看就走951753258456
不合理。物業應該主動公示,也就是所謂的收費公示。可以舉證,向物價局投訴,最高可以罰款5000元,並且還可能會列入"黑名單",直接影響它以後的招投標。
-
8 # 銳眼說小區
有物價部門的批示未必就是合理的。
本人在三個小區,一個小區有物業服務公司物管辦處就有發改委的批文,但本人就覺得不合理。該小區1000餘戶,但還沒有成立業主委員會。
另一小物業公司沒有物價部門的批文,但我覺得合理,大部分業主也覺得合理。為什麼呢?
本人覺得,從此問題可以看出,很多業主還處於入駐城市居民小區業主中的初級階段甚至低階階段,對小區的執行還沒有一個整體的概念,也就是說心中無底。
對於物業服務費來說,本人覺得,如果小區業主素質夠高的話(此處的業主素質不等於文化程度),並且能積極參與小區事務的話,是不需要什麼物價部門、政府部門來定什麼價格的。客觀地說,政府部門定的物價,都會偏高一些。就如同到街上買一車白菜一樣,如果你知道了白菜的生產成本、運輸成本,就可以恰當地開價了。但是,如果自己都不知道大概的成本,開出的價也是不靠譜的。
-
9 # 桑珠降措115
物業收物業費應開正式發貨票。現在物業基本都是財務收據。請稅物機關嚴查偷稅漏稅。及假紅公章。這也是當前反貪的重要工作。
-
10 # 笑滄海853
第一種情況業主購買新建商品住房所聘用的物業企業是由開發商透過公開招投標選定。招標代理機構為市物業辦所屬,具有行業權威性。投標企業的物業服務費定價均依照市物業管理條例規定的基準價格(上下浮動不得超過20%)否則廢標。同時業主在購買新建商品住宅時,開發建設單位與業主要進行雙確認,即確認臨時業主管理規約及前期物業合同。同時物業服務企業需將服務標準、服務內容、收費標準在所在專案明顯位置進行公示以告知全體業主。所以業主無論是買房時開發商告知,物業服務合同簽字及小區內相關資訊公式,業主應該知曉物業服務費用的構成及收取標準。
第二種情況是成立業主大會後(首位業主入住滿兩年且業主入住率達到50%以上,由所屬街道辦事處負責召整合立),由全體業主對物業服務企業選聘、解聘進行投票,同時對物業服務內容、服務標準及收費標準進行稽核,並應在佔業主總人數二分之一以上及專有面積佔全部總面積二分之一以上投票雙過半的情況下透過,並在小區顯著位置將結果進行公式,同時業主大會的決議對全體業主具有約束力。此情況下業主對物業服務的內容、標準及收費理應知曉。
由此可見物業服務的收費由始至終均受到條例的約束及廣大業主的監督。所以這個問題是一些不合規的物業服務企業和無作為的業主委員會給廣大業主造成的錯覺。根據新的物業管理條例規定所屬街道辦事處應受理對物業企業、業主委員會違反物業管理條例的舉報,同時對業委會違反法律法規的決定應予以取消並通告全體業主,對不作為的業委會應予解散並組織業主大會重新選舉。
只有廣大業主悉知相關法律才能正確的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並促使物業企業和業委會履行自己的相應職責,從而形成良性迴圈。
-
11 # 厚德載物
這還用問???
問題是僅業主抵制還不夠!許多事關鍵都在政府有關監管和執法部門!
如果都像那少數橫行霸道的城管執法大隊對待小攤販一樣,情況會好轉!
回覆列表
不要再提問有關物業什麼什麼合理不合理的問題了,物業就是現在畸形社會下的產物好不到哪裡去。整天問這問那,又解決不了實質性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