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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小裕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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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愛吃水餃的竇心婷
在她自己。心軟的話,就這麼過下去。或者大鬧一場,借款讓公婆自己還。果斷的話,把彩禮還給他家跟他離婚。
提問者說的這種事兒,在上個世紀七八十年代的農村挺多見的。那時候家家都窮,相親的時候就跟別人借衣服、借傢俱;蓋房結婚肯定要跟別人借錢。結了婚分家時老人分給兄弟們外債窟窿,因為大家都那樣,女人結婚了也沒有什麼離婚的可能,所以大部分就都認了,忍了。
現在跟以前不一樣了,按現在是邏輯的,男方這麼操作就是欺騙,不坦誠,愛算計,至少應該把實話說在前頭,讓女方做決定。更何況,外來媳婦沒有房基地,所謂的婚房跟自己沒關係,以後離婚也帶不走。她這種情況就是,沒要彩禮,搭上陪嫁,給婆家還著外債,寄人籬下住著婆家的房,一旦離婚就淨身出戶。
要擱以前,她也只能認命了。可現在不一樣,她可以離婚,回孃家,重新相親再嫁。畢竟,跟這種會算計,不講究的人家過日子是要難過一輩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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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上進的晚風I9
男方借錢娶媳婦,婚後女方要一起還,我個人認為不贊成女方一起還。應由男方的家庭承擔,與女方沒有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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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謙謙小姐姐
肯定要一起還啊,哈哈
小時候,我記得我們村,大部分都是這樣的,先借親戚的錢,被子結束我、衣服什麼的,婚禮一結束,就趕緊還人家。
原來借的少,現在借錢買房,辦婚禮什麼的都多,婚後,且得還呢。
有些女的聰明,不愛慕虛榮,好的多,
不會要多少彩禮,各種費用,
婚後,還能存一些,有結餘,
有的女的就不同了,要這要那,
婚禮一結束,全是債……
然後倆人,一結婚,身後都是一屁股債
有的不願意一起還,最後大多以分手散場,但是還得還完,才能散場,
自己挖的坑,自己收拾結果唄、
這就是因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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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知書達理咖啡Ex
正常人如果知道男方是借錢結婚的,肯定是第一時間離開的!結婚還要借錢,婚後的日子怎麼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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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紅梅60348
在一個鍋裡吃飯了你能不還嗎?他為了還債天天吃青菜煮麵?你能天天吃大魚大肉?這問題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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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小杰71961211
你不還,老公還不是一樣的,沒錢結婚就是揹債,你老公還錢還是用你們自己的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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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晨姐認知啟發
情理與法是無關的!
去諮詢律師要不要還!而不是在這裡問。有人說要還,還有人說不要還,你聽誰的?看法律怎麼說的吧?法律說要還,那你就要一起還,法律說不用還,那你就不用還,不要聽別人的!沒有對與錯,只要不犯法,只做對自己有利的事!牽扯到經濟利益最好去問法律是怎麼規定的?只要不犯法,別人怎麼做都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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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死過一百次的生還者1
隨著時代的發展現在對結婚要求也越來越高,必須要求,房子 車子 票子 三金確實令好多家庭財務吃緊甚至借債為兒子結婚確實不易。
婚姻物質不是唯一的基礎但沒有物質的感情又是不靠譜的,所以要量力而行,主要還是看你們的感情和雙方的三觀,世界觀 價值觀 人生觀。
有句話說得好依錢財結婚,錢財散盡婚姻也就到頭了,依權利結婚權利一旦不在了婚姻也就到頭了。
如果為了結婚付出更多的物質價值或錢財那女方就要和男方共同承擔風險一起還債。
如果女方覺得男方達不到你要的經濟基礎那可以和男方說明情況或者分手或不結婚也不要為了你們結婚要求,而揹負巨大的外債,是你們婚後為了錢財爭吵不斷。
有句話說得好認清自己才有美好的愛情和甜蜜的婚姻。
剛走向社會的一對情侶,本身男女雙方啥都沒有為何女方非要求男方必須有車有房呢,那你女方又有什麼呢。既然這樣不如雙方一起奮鬥,否則不浪費時間直接說明分開就得了。
所以說男女雙方結婚要量力而行,而不是隨著社會風氣在攀比場面。
群英薈萃(北京)企業策劃顧問有限公司承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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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焚琴瑟琵琶煮鶴
主要看借錢幹啥了!《民法典》第1042條規定: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還規定了如果因為彩禮給家庭生活造成影響了,離婚需返還彩禮。
如果是買房了,那麼房本加名共同還款唄。
婚前不瞭解對方什麼家庭,經濟狀況如何嗎?
回覆列表
我有位朋友剛嫁到男方家就開始揹負一大堆債務,完全不知道男方借錢辦這個婚禮,等到婚禮一結束男方就用這禮金和女方回禮錢還了債。還有現在住的房子也是藉著錢建的,屬於男方家產,這下我朋友蒙了,等於自己借錢把自己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