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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無雙糯米H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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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HUA澮河兩岸
"合村並居"後,新安置點距離原村承包地太遠,耕種帶來極大不方便,如何解決?我認為這個問題很好解決,解決的辦法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要想富,先修路。把路修好是關鍵,原來各村莊及重要田塊之間,政府會考慮修通的。我們縣這一點做的就相當好!各自然村,各大田塊(重要田塊)全部修了混凝土路。離田地十多里地開上三輪電瓶車,二三十分鐘即刻趕到了。根本不誤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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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並居必須配套農機器具存放處,特別是高層並居點。繼續種地的農民,往往有很多農業生產的必須器具及物質。這些物資等於是農民吃飯的碗筷,必須要帶著並保護好。所以,合村並居,政府必須考慮這些配套建設。政府比我們有腦子,這一點應該能做到。
三、以後農業發展趨勢是規模種植,土地集中是必須的,怕路遠耕種不方面,乾脆流轉給大戶種植,他們自有辦法克服解決。
四、交給農業服務隊管理。你看現在,耕種是機械化,施肥,打農藥也是機械化。收穫時一個人站在地頭邊,光看著就把莊稼收完了。農業服務隊只要出點錢,一條龍服務到家,這多方便呀!
五,把土地入股給農業合作社,年底等著分紅就更方便了。到時比自己親自忙活收穫的還要多呢!
所以,提這個問題就是杞人憂天,水到自然成,大家都明白的。別考慮這考慮那的,順應時代就是對的。最後送大家一句:山重水複疑無路,柳暗花明又一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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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未雨綢繆180973058
這是一個改革開放的年代。大家都在摸著石頭過河,誰能一下子說得準呢?
旱廁改水衝式,冬天怎麼辦?汙水進下水道,出口在何方?一村一個汙水處理廠,處理過的糞便水流向何方?合村並居後,農業生產路遠怎麼辦?這都是一個接一個的問題。這是專家研究出的專案,目的是好的,看著很豐滿。以至現在路在何方並未有交待。摸著很骨感。
這問題如今甩鍋給我們。按理說還應找專家,並不是給專家難題,還是因為專家懂的多,有時間,可將一個事情完整的思考下去。
合村並居後,增加了上地幹活的距離。還與徵地搬遷不一樣,那樣的可在城裡給安排工作,使農民放棄土地。這只是合村並居,誰給安排工作?農民還必須種地。前思後想,還只有發揮電三輪的作用了。那就建議發補貼,買電三輪。那樣遠一點就沒啥問題了。總不能再返回自已原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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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春華秋實Lw
這個你多慮了,合村並居只是一小步,其真正大的動作是收回你的耕地,收回的形式各個地方不一樣,比如:土地流轉,土地股份制等等,土地以後不再以各家各戶種,小塊地集中為大片地,由農場主經營,你每年光拿屬於你那部分的分紅就可以了;這些政策制度人家都研究透了,都是可行性政策,你光坐享新農村新生活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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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shuidemeng
首先佩服山東省領導的勇氣,現實是一個村裡基本都是六十以上的人。在村裡見個孩子是很難的,很多房屋都是空的。但真要是為了騰那麼點地,我感覺不值。搬遷的費用不是小數,何況如何解決地遠了,開車去種地嗎?若是都搬進樓房,問題是基本都是老年人了,誰願意住高層?若是安電梯,安全費用又是一個大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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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老林農
謝謝邀請。我不是太瞭解“合村並居”的具體政策和措施,但可以舉個例子來嘗試回答你這個問題。十年前我帶學生在一個大林區裡做一個涉農的產業價值鏈分析案例研究時發現,土地使用權屬調整後,出現A村人耕作的地在B村,反之亦然,相隔比較遠,這樣經營肯定不划算。農民有兩種做法,一種是A村人找B村人或者在B村有土地承包的專業戶承包自己的土地,然後適當收費。一種是A村人和B村人互換土地經營。他們就是這麼解決問題的,那時還沒有“土地流轉”這種說法,現在有了,還有各種各樣的“家庭農場”“專業合作社”之類的實體。我相信你能找到合適的解決問題的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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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打油詩ke程
合村並居要倡導,強制拆除是胡鬧。
田少何必自己耕,路遠可用三輪跑。
小塊經營層次低,規模種植效益好。
不願流轉可調地,別腿倔馬太蠻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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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老梅尋夢
我們那合村並居後,平時不忙時,農民們每天早上、上午、下午三次騎腳踏車或電動車從集中點(並村後形成的集鎮)跑十幾裡到責任田裡,搞日常田間管理(查田缺漏子、鋤草、打農藥等)。
如果農忙抬頭了(如秋天收稻子),就不能這樣一天來回跑3趟60裡了,不然,時間都耗在路上了。農民們通常都會在自家田地集中的地方,選一個平坦的田塊,平出一處曬穀場地,另外在曬穀場邊建兩間簡易房,用於盛放農具和零時居所(吃住的地方)。
農業的特點就是分散性。將農民集中居住,是有悖於這一特點要求的。人可以去集鎮上居住;可是農機具、糧食如何都去集鎮住樓房裡呢?農民生產的糧食可是幾萬斤啊?農民居住在集鎮裡,每次下田如何攜帶農具?
日子久了,農民們一般有兩個家——集鎮上的家和曬穀場邊的簡易居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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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鋒157196573
交給有錢人處理就沒事了昂?老百姓幹什麼去?外出打工?好好調查一下吧,農村有多少願意上樓的,那樣只會造成貧富差異越來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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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寒木無言
一,都合村並居了,合村並種也應該不遠了。合村後原有村的土地等財產也應該合併了,行政新村應該考慮到你所面臨的新情況,希望重新調整土地位置,方便耕種。
二,實在不方便耕種,可以另謀出路。現在種地真的是不合算,糧食價格低,化肥農藥又很貴,一年下來,不虧本就不錯了。把自己的土地轉包出去,自己在新村找份新的工作,一舉兩得。
三,退耕還林。如果政策允許就種上樹,相當於在銀行存了一筆錢。頭幾年去鋤鋤草,以後樹大了,土地基本上不用管理了。十幾年之後,樹成材伐樹賣錢,等於從銀行裡取錢。這十幾年裡,你幹份新的工作,反正比種地合算。只要勤奮能幹,吃苦耐勞,活路有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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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這種現象,上世紀五六十年代,我們這裡就有先例,。因為離耕種的土地太遠,那年代交通工具落後,造成極大的不便。於是,幾個農戶合夥在地頭,空閒地,搭起窩棚,簡易房,慢慢去的人多了,住房有簡易變成磚瓦房,又慢慢形成一戶一院,養牲畜,雞鴨,不到十年,原來的村子幾乎全部搬到哪裡,形成新村,當地人叫,新莊,老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