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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劉春良先生

    當然要請專業能力強的律師了!因為當今社會的法律已經逐步健全。而且法官也越來越年輕化,高學歷化。主要靠三率原則去認定。所以現在請律師,是靠真才實學了!

  • 2 # 國盟梁律師

    說句實話,以廣東珠三角為例。(其他地區尤其偏僻地點或三四線小縣城沒有了解,不發表意見)如果你的標的額沒有幾千萬或上億,所謂的有關係也是順水人情。關鍵還是律師能力。

    所謂的有關係律師,其實更多是在一定程度上起作用,但絕不是決定性作用。如果你的案件證據不足、理據不足你找院長也幫不了你。原因是什麼?

    你可以想想,現在都是法官終身責任制。誰願意明著幫你搞冤案??誰願意幫你揹著這個結果每日擔心出事?可能有人會說,只要錢到位,什麼都可以。

    是的。錢到位確實有人願意冒險。但問題是,你願意出多少?假如一個只有一百幾十萬的案件。你願意給多少?20?50?法官就一定要嗎?你給了一定能收回來嗎?這樣的支出和收入不成正比的東西,沒人會幹。

    如果你給少了,你覺得有作用嗎?況且,你整天想這些沒用的東西,為什麼不反思一下,如何避免下次再發生糾紛。

    所以,有人脈當然好,但不是決定因素。關鍵還是有水平比較重要。

  • 3 # 江月十三絃

    我會選擇專業能力強的律師,用事實、證據和法律贏得訴訟。走人脈關係這條路風險太大了。

    一是現在政法系統整頓的非常厲害,司法人員、政府人員過問案件都會做記錄,法官還有終身追責制度,一點有什麼問題,輕則聲譽和職業前途受影響,重則構成違法犯罪,誰敢輕易去冒這個風險?

    二是案件兩審終審制,你不服一審判決可以上訴,二審還不服可以申請再審,再審還不服可以申請檢察監督,如果司法人員有違法行為,還可以向紀檢監察部門投訴反映。途徑有很多,就看你會不會用了,不用擔心問題得不到解決。

    三是容易上當受騙。人脈關係這東西很虛,可大可小可有可無,碰到那種滿嘴跑火車的人,恨不得把自己說的手眼通天,他就抓住你急於求勝的心理讓你不停的拿錢,這種情況往往就是個無底洞,最後讓你賠了夫人又折兵,這種案例和新聞經常爆出來,可是總有人上當受騙。

    只要自己有理有證據,總有說理的地方,堂堂正正透過正常的合法途徑維護自己的權益心裡也踏實,不要指望所謂的人脈關係,找專業能力強的律師,專業的人做專業的事,相信結果也會比較理想。

  • 4 # 司佐洋律師

    如果客戶打官司都去找有人脈有關係的律師,那我得餓死。因為有客戶問我“司律師,你✖️✖️法院有沒有關係?”我都是直接回復“打官司想要找關係可別找我,我做律師只打專業,從不找關係!”有同行說“這麼說你竟然能接到案子?!”對啊,不僅能接到案子,我服務的老客戶還源源不斷的為我介紹案件,從拿到指導老師證,我前後帶了7個徒弟。

    有時候開庭遇到認識的師兄師姐,我都是裝作不認識,私下更不會斡旋、溝通案件,只靠證據和專業取勝。我從業十年,辦理的民事刑事案件數不勝數,有醉駕商業險獲賠的,有2個多億借貸糾紛打無效的,有7個月內執行回款780萬的,有交通意外事故雙方均無責任獲賠上百萬的,有故意傷害罪無罪辯護成功的,有一審在中院審理的販賣毒品罪無罪辯護獲緩刑的,有掃黑辦專案5個罪名八起指控,獲檢察院全案不起訴的……我代理的全部勝訴案件,沒有一起案件是透過走後門勝訴的,不給別人添麻煩,也讓自己睡得著覺。

    光明磊落做事,坦坦蕩蕩做人,問心無愧最自在。

  • 5 # 清淡咖啡豆

    這要看你提供證據是否充分。如果你有足夠的證據證明訴訟程式的因果關係,那還是要請專業能力強的律師。反之,需要請人脈廣有關係的律師。

  • 6 # 我非魚不知魚之樂

    看是什麼樣的官司吧,如果這個官司很容易,簡單明瞭,證據又好的話,請專業能力強的律師就可以,如果覺得需要走點偏門,疏通關係,法官也認可那個律師的話,就請人脈關係廣的律師。但是,我要強調的是,現在是法治社會,人們的法制觀念越來越強,法官已經開始重事實、講證據了,人脈關係只能是跟被告,跟法官疏通是沒用的!相信法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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