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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國民收入的快速提升和房地產經濟的繁榮發展,房產交易行為越來越多,交易數量越來越大,在房屋買賣過程中,有些交易方為了更穩妥地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會採取公證的形式,而土地使用證公證就是其中的一個環節,那麼,土地使用證公證費用是多少呢?
在中國的經濟生活實際中,土地使用證的公證往往是伴隨房產公證共同完成的,區分有償轉讓和繼承贈與兩種情況,公證費用也有不同的標準。
一、公證相關費用收費標準
1、證明股票、房屋轉讓、房屋買賣、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的,按股票面額或房價的千分之三收費,但較低收費不得低於10元。
2、證明財產繼承、贈與的,按接受人收取金額總數收費,其中不滿1萬元的,按1%收費,但最低收費10元;1萬元以上的,按2%收費。
3、其他相關公證費用:證明出生、生存、死亡、身份、國籍、經歷、委託書、親屬關係、婚姻狀況、未受或受過刑事處分的,收費10元;證明擔保書、公司章程、資信情況等有關文書,收費50~200元;證明遺贈撫養協議的真實性,收費10~50元;證明印鑑屬實,副本、節本、譯本與原本相符,影印件與原件相符,收費5元。
二、辦理公證需要攜帶的手續和證件
1、當事人各方的身份證明,包括:如果是自然人,提交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護照等;如果是法人,提交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等。
2、如果涉及房地產開發的,提交土地使用權證明、國家有關機關核發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許可證等。
3、如果涉及房地產預售、銷售的,提交房地產預售、銷售許可證等。
4、如果涉及房地產權屬轉移的,提交房地產所有權證明。
5、如果涉及房地產擔保的,提交房地產所有權及使用權證明。
6、公證雙方已經草擬好的協議書。
7、準備好以上材料後,雙方必須親自到公證處提出公證申請,填寫公證有關的申請表格。接著公證申請被公證員受理後,公證人員會核對有關資訊,這時當事人需要配合公證員做完公證談話筆錄後,在筆錄上簽字確認。之後在公證人核對完資訊之後,雙方當事人當著公證員的面在協議書上簽名。
採取辦理公證的方式,能夠依法證明當事人與房屋財產的關係,透過對文書協議真實性和合法性的鑑證,從法律意義上證實房屋所有權和土地所有權買賣的事實,從而更好地保護了交易行為的有效性和交易雙方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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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實生活中,土地使用權是可能會涉及到需要公證的,但是相信大家也都知道,一旦去公證機關進行公證,那麼就會涉及到需要繳納費用的問題,提前瞭解一下土地使用權公證費是多少錢,可以在辦理公證的時候更加順利,以免出現意外情形無法成功辦理公證,下面就來告訴大家。
一、土地使用權公證費是多少錢
土地使用權公證費為80元/平,不過不同的地方可能規定不一樣,建議諮詢當地的公證處為好。
二、土地使用權公證的規則有哪些
土地使用權轉讓,一般經公證機關進行公證證明,基本規則如下。
1、土地使用權轉讓公證的管轄。它與土地使用權出讓公證的管轄相同。
2、申辦土地使用權轉讓公證應提交的材料。申辦土地使用權轉讓公證,除提交與土地使用權出讓公證相同的材料外,還有以下幾種:
(1)關於轉讓人已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規定的期限和條件,投資開發利用土地的證明檔案;
(2)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正本;
(3)土地使用權證件及原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正本。
3、對申辦土地使用權轉讓公證的審查。公證處應著重審查以下內容。
(1)當事人提供的證明材料是否屬實、有效。
(2)當事人的辦證目的。
(3)合同條款是否完備。合同內容應包括:
①當事人雙方的名稱、住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
②轉讓人取得土地使用權的依據與方式;
③轉讓土地使用權的依據與方式;
④被轉讓土地的位置、面積、用途和其他地上物、附著物;
⑤地上物及其他附著物是否轉讓的規定;
⑥轉讓期限;
⑦轉讓金數額及支付的幣種、方式、時間;
⑧違約責任;
⑨其他事項。
(4)合同規定的土地使用地塊、條件、用途及期限,是否與出讓合同和登記檔案中載明的權利義務相符。轉讓活動不對國家土地所有權產生任何影響。
(5)轉讓方是否已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規定的期限和條件,投資、開發和利用土地。依各國通例,轉讓方須在對土地進行一定開發之後,才能轉讓其權利。中國法律亦嚴厲禁止炒買炒賣土地的合同。
(6)轉讓價格是否合理,是否符合有關規定。轉讓價格明顯低於市場價格的,應與當地土地管理部門聯絡,做出調整。中國法律規定,國家在土地使用權買賣交易中有先買權。國家的優先購買權為一項法定權利,不依當事人約定,當事人也不能以約定加以剝奪。這項權利適用於一切國有土地使用權的買賣。
(7)土地用途。需要改變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規定的土地用途的,應當徵得出讓方同意,即報經土地管理部門、城市規劃部門批准,依照有關規定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調整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並辦理登記。
(8)登記。土地使用權的轉讓為不動產物權的變更,須辦理登記手續。
(9)被轉讓的土地使用權有無出租情況。承租人具有物權性質的租賃權。在租賃關係存續期間,出租人可以將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給他人(依出售、交換、贈與、繼承方式),但這一行為不能消滅租賃權,承租人仍可對新的土地使用權享有者主張租賃權。同時,承租人還有先買權,即土地使用權享有者將土地使用權出售時,承租具有在同等條件優先購買的權利。
(10)土地使用權有無抵押情況。中國法律規定,國有土地使用權可以抵押。抵押時,地上建築物、附著物隨之抵押。以國有土地使用權抵押,只能抵押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規定的使用年限的餘期使用權。如果轉讓方已將土地使用權抵押,則抵押權人具有優先權。
但是這也只是一個大概的標準,畢竟不同的地區經濟水平不同,公證的費用肯定也不一樣,為了提前做好準備,建議大家直接去當地的公證處諮詢工作人員,並帶上相關的資料,以便順利的辦理公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