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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蕭益

    監獄裡基本沒有罪行鄙視鏈!

    許多不瞭解監獄內情的人,都在胡說八道什麼“強姦犯在監獄裡受欺負”,其實,當今的監獄並不看你犯的什麼最罪,而是看你有沒有錢!

    大家要明白一個真實的現象,監獄裡也和外面一樣,那些沒有家屬探視,沒有家屬存錢的“三無”犯人,是監獄裡最下層,最被其他犯人瞧不起的。

    在監獄裡面,你如果有經濟條件,可以讓那些沒錢的犯人給你洗衣服幹零活,你可以給這些犯人買點菸,食品,日用品等價交換。

    在監獄裡,即使你曾經做過高層領導,進到監獄沒有錢,犯人也是不買你的賬的。

    許多監獄裡的犯人之間,都知道幹什麼活能換取什麼東西。

    至於外面有些人說的“強姦犯被瞧不起”之類的話,都是這些人胡亂猜的,在監獄裡有這麼一句話“不管你在外面幹什麼,進到這裡換上斑馬服,大家都一樣”!

  • 2 # 核桃仁補腦

    說沒有那是假的,監獄裡才是最現實的地方,只有在那裡面才會讓人真正感受到人性的醜惡。在裡面時間長了每個人都把自己最真實的一面展現了出來,裡面到處都充滿著,冷漠,無情,自私,狹隘。

    在外面的話如果如果一個人看不起你,最起碼錶面上還要裝一裝虛偽一下,等到了那裡面裝都懶得裝了。

    不管是在監獄裡或者看守所裡,最受鄙視的就是強姦罪,跟猥褻罪,

    我在看守所的時候遇到一個74歲老頭,他是因為猥褻兒童進來的,這老東西剛進來的時候還撒謊,頭板二板問他是因為什麼進來的,他說尋釁。

    當時頭板對他也挺照顧的,畢竟因為年齡確實也大了,在號裡也不需要他幹活,睡覺的時候他的地方也比別人大一點,每次吃飯有富裕的饅頭,頭板也會先問問他夠不夠吃,如果他說不夠就給他,他夠了再給別人,晚上也沒有安排他起來值班,可以說他這段時間比其他人少受不少罪。

    等到他接到起訴書後,他的好日子就到頭了。

    在看守所裡有個習慣,就是誰接到起訴書都會相互傳著看一下,畢竟裡面的日子太無聊,這也就相當於看小說了。

    但是等到他接起訴的時候,別人要看他的起訴書他說什麼也不給別人看,每天都把自己起訴書死死地放在棉襖口袋裡藏著,後來有一天等他睡覺的時候,有人從他口袋偷偷把他起訴書拿來出來,大家才看到他的起訴書上寫的是猥褻,而且受害者是一個11歲的小女孩。

    當時說實話大家對他恨得牙根癢癢,本來這個罪就屬於很丟人了,況且這個小姑娘比他孫女都小。

    從此以後他每天都要蹲在地下擦地,晚上睡覺的地方也沒有以前那麼大了,而且整個號裡的人都開始嫌棄他,等到開庭那天因為我們兩個一天開的庭,在法院下車的時候他還狠狠的摔了一跤,當時我就在旁邊心裡想著,真活該。

    最後他被判了11個月,因為疫情原因他在看守所待了11個月,每天都要幹活,一直擦地,沒有任何人同情他,饅頭一天就是固定的5個,有的時候多了他不夠吃也沒人給他了。

    盜竊罪在裡面也是受鄙視的,因為盜竊的都是慣犯,有的人都進去十幾次了,還是屢教不改,年輕力壯有手有腳靠偷東西活著。

    而且盜竊犯還特別多,幾乎看守所裡每個號裡面都有幾個,他們其中有的人都進去十幾次了,最少的也進去兩三次了,真不知道他們心裡到底怎麼想的?

    進去以後一幫盜竊的犯還會相互交流經驗。他們大多數都是扒竊犯,每天盤踞在人流量大的車站,碼頭,專門扒竊手機,電腦等。

    透過聽他們聊天,我才知道他們之間也有自己的地盤,而且他們大多數也有同夥,比如這個人得手之後,幾秒鐘之內贓物就會被轉移到另外一個人身上,這也是他們逃避打擊的一種方式。

    他們因為都是慣犯,所以被判的比較重,我見過一個盜竊手機價值才800塊錢,如果換成初犯根本不構成判刑,但是他被判了一年,原因就是這是他第十一次進來,我覺得真是活該,挺大老爺們整天靠偷東西活著,每次判決完判決書直接郵寄到村委會,弄的老婆孩子,父母都跟著丟人。

    我在監獄裡遇到一個人是我最鄙視的,他的故事讓人恨得牙根癢癢。

    他是殺人犯,跟他老婆都是殺人犯,說是殺人犯其實是把他自己親生女兒(6歲)虐待死了,他被判了11年,他老婆8年。

    我先說下人物關係,被虐待死的是他跟他前妻的女兒,這個老婆是他二婚老婆(帶個女兒)。

    他跟他前妻離婚以後女兒歸他撫養,然後他娶了個二婚媳婦帶個女兒過來了,結婚以後兩個人開始就虐待他跟前妻的女兒。

    經常不給飯吃,冬天穿單衣把她關門外面,最後小女孩凍死了,聽說耳朵都凍掉了。

    最後被抓了以後,她媳婦在女子監獄服刑,他在我們監獄服刑而且我們兩個一箇中隊,後來他媳婦在監獄裡生了重病,監獄裡的醫院已經治不了了,需要去外面醫院看病。

    但是去外面醫院看病需要犯人自己掏錢才可以,所以他媳婦就告訴監獄民警說家裡有三萬塊錢存款在他這裡,後來女子監獄的民警來我們中隊找他好幾次問他錢在哪裡,他就是不說,結果他媳婦在監獄裡死了。

    他媳婦死了以後他才跟號裡的人說,那3萬塊錢在他哥手裡,他哥每個月給他存的生活費就是用那3萬塊錢,如果把這個錢給他媳婦治病用了,他就沒有生活費了(因為在監獄裡每個人每個月可以花100-500塊錢,用於買生活用品,還有各種零食,畢竟裡面的伙食比較乏味)。

    現在他在裡面已經待了7-8年了,去年他繼女給他郵寄了一張照片,他拿著照片到處給人看說:這是我閨女,已經讓初二了,漂亮嗎?

    中隊裡所有人都知道他的故事,可以說整個中隊的人都鄙視他,不願意搭理他,但是他自己還不覺得,整天往人身邊湊,這是我見過的最可惡的一個人,也是我最瞧不起的一個人。

    俗話說虎毒不食子,他為了討好二婚媳婦親手害死了親生閨女,二婚媳婦生病以後他為了能有零食吃有生活費用,手裡攥著錢不給媳婦看病,眼睜睜看著媳婦病死,不知道他晚上睡覺的時候會不會做噩夢。

    不管犯什麼罪,不管受不受鄙視,裡面的日子都是非常難熬的,可以說都是度日如年,所以說人一定要遵紀守法!!!

  • 3 # 詩酒入夢

    監獄的罪行鄙視鏈是一個若隱若現的東西。確實有些罪名會比較受人鄙視,譬如強姦,尤其是姦淫幼女,更為無恥的是姦淫女兒或養女。這類罪犯即使是在監獄這個地方也是受人唾棄的。

    另一個可能被鄙視的是盜竊,主要是指小偷小摸,每次量刑也就一兩年時間,尤其一輩子都是以此為業的老賊,更容易遭人看不起。

    但我為什麼說鄙視鏈是若隱若現的呢?因為罪犯這個群體是最沒有是非觀、正義感、同情心的群體。他們最在乎的是自己的利益受不受到侵犯,其他的並不會太在意。所以,即使是以上說的兩個罪行,他們也只是短暫地唾棄一下,並不影響他們的交往。

    所以,你的問題是有沒有罪行受鄙視並不恰當。在監獄這個地方,你該問得是有沒有哪些行為或情節受鄙視更合適。因為這兩個因素才是更關乎他們的利益的。

  • 4 # 減刑假釋一點通

    首先,實話實說,沒有沒有罪行鄙視鏈,監獄裡面誰也不比誰乾淨,凡是說有鄙視鏈的,都是裝在內心,不會暴露出來。為的是保護自己,為什麼要保護自己。假如有一個輪姦的進來,物件還是小女孩,監獄裡面的其他罪犯一樣不敢把對方怎麼樣。伸張正義嗎?法律都處理了他,其他罪犯還真不敢把他怎麼樣。了不起不和他說話!這是真話!

    其次,監獄裡面的民警也不會表露出來鄙視誰,這是工作需要,更是作為監獄警察最基本的情緒管理。一旦民警表露出鄙視之意,就會存在罪犯舉報民警對其不公平,偏心。監獄可是刑罰執行機關,要做的工作就是公平。何況真的表露出來,就會造成其他人誤認為這人可以打,可以罵,可以排擠,可以欺負,會對監管造成嚴重的破壞。因此,在民警不鄙視的同時,其他人一樣不會鄙視。

    那麼監獄裡面是否存在鄙視呢?說完全沒有鄙視是不可能的,但是監獄裡面的人都很會控制自己的情緒,可以毫不誇張地說,監獄裡面大多數人最少有三張面具。一張給監獄警察看,一張給其他罪犯看,一張埋在心底。

    內心深處絕對會鄙視一個人,但是不會在行為上,語言上,刻意表露出來。或許偶爾會以開玩笑的時候說:你就是個強姦犯。但是對方不會把這些話放在心中,因為事實如此。除非以這種方式表露出來,在生活中,在勞動中,是絕對,絕對不會表露出來。

    為什麼?因為當去排擠一個人,語言暴力一個人,都屬於牢頭獄霸行為。說鄙視的,其實是在內心,不敢在行動上!因為人人都是罪犯,誰都不乾淨!

  • 5 # 一哥於一

    監獄,有鄙視、但沒有所謂的“鄙視鏈”

    常言說“人上一百、形形色色”,監獄也是個小社會,管理著天南海北、各行各業、年齡不一、性格不同、經歷各異、家庭複雜、文化層次參差不齊的罪犯,相互之間在行為上、心理上、認知上不可能統一,人和人之間難免產生這樣那樣的矛盾,因此說不存在鄙視那是不現實的。

    那麼,服刑人員相互之間以及管理幹警對待犯人方面,是不是存在一個固定的模式,鄙視某種、某類或者某一個罪犯呢?斷然不可能。進到監獄了,同有一個名字叫“罪犯”,穿上那身“勞改皮”,大夥也就成一窩老鼠了,沒有哪個老鼠能長出白毛來,也沒有哪個老鼠是過街老鼠、人人喊打的,更別說是一類老鼠了,還搞個什麼“鄙視鏈”出來,是有點危言聳聽啊。

    鄙視是客觀存在的,因為有分工、就產生了一些所謂的“高低貴賤”來,因為要管理、就產生了一類協助幹部管理的“職務犯”來,因為相互之間要交流、也就產生出一些從心理上到行為上的鄙視來。世界上尚未見過高尚到“愛人如己”者,更何況監獄這個魚龍混雜之地呢。

    受鄙視的人和他所犯的罪行有關,但關係並不太大,畢竟都是一窩老鼠,大家也沒法去嫌別人如何騷氣沖天,當你說別人的時候,你所犯的罪說出來也不會太好聽。至於強姦犯、猥褻兒童犯剛開始是要受到一些鄙視的,這也是人之常情,這種人就是在外邊也要受到社會的譴責的,不過時間長了,大夥的新鮮勁過去了,也就好了。

    真正受到鄙視的卻是這些人,1、性格孤僻,與人相處格格不入者;2、脾氣暴躁,動輒與人發火甚至動手者;3、生活習性差,不節制、不講衛生者;4、搬弄是非、挑撥離間者;5、小氣鬼,斤斤計較、有小偷小摸現象者;6、偷奸耍滑、懶惰成性者;7、破壞互監紀律,造成互監組損失者;8、在生產中影響勞動進度、甚至破壞生產者;9、在服刑期間又實施新的犯罪者。

    其實,有關這些問題的回答,要考慮到它的真實性,這東西不是靠想像的,不是靠蜻蜓點水式的報道,也不是靠什麼影視作品宣傳,更不是道聽途說,只有身處其間、痛苦中生活下來的人才知道箇中滋味啊。監獄是個小社會,但它是個獨特的小社會,它的存在自有它的規則。

  • 6 # 風吟醉

    雖然說進監獄了所有人都是犯人,身份都一樣,但是有的罪名真的會讓人很鄙視,很被人瞧不起,監獄是最現實的地方,也是最暴露人性的地方,如果他瞧不起你就會直接顯現出來,或者說出來,連裝都懶得裝。

    在裡面沒有尊老愛幼一說,就算你年齡再大,剛進去也得叫聲‘哥’。

    我在看守所的時候遇到一個老頭,進去的時候已經74歲了。

    那天晚上號里人正在看新聞聯播,管教突然開啟門,這個老頭抱著個被子顫顫巍巍的走進來了。

    我心想這人都這麼大歲數了,怎麼還進來了?他是因為什麼進來的呢?我當時以為是經濟案件。

    他進來以後,頭板問他因為什麼進來的,他說因為尋釁滋事(他在說謊)。頭板看他年紀也確實大了就沒有給他安排活,要不然剛進去的人都要負責擦地的,在看守所裡面擦地是需要人蹲在地上,然後用抹布一點一點的擦。

    晚上睡覺的時候,頭板也沒有給他安排在大板中間的位置,而是把他安排到了旁邊靠牆的位置。

    大家有的人應該知道,看守所裡面不睡床,睡板,就相當於一個大通鋪,因為看守所裡面人多,所有人都要側著身子睡,大板中間的位置是最擠的,可以說晚上上個廁所回來你就沒地方了,一般剛進來都要睡中間,只有在裡面待的時間長的才睡兩邊,因為兩邊相對來說寬鬆一點。

    在看守所裡面有個習慣,就是誰接到起訴書,或者判決書以後都要相互傳閱看一下,因為裡面的日子特別無聊,這也相當於看小說了。

    但是等到他接起訴書的時候,別人要看他的起訴書他說什麼也不給別人看,大家就開始懷疑了,都在偷偷議論74歲怎麼會尋釁滋事呢?

    他每天都把自己起訴書放在棉襖口袋裡藏著,生怕其他人看到,這一點更加引起了大家的懷疑。

    後來有一天等他睡覺的時候,有人從他口袋偷偷把他起訴書拿來出來,大家才看到他的起訴書上寫的是猥褻,而且受害者是一個11歲的小女孩,年齡估計比他自己孫女都小。

    從此以後他每天都要蹲在地下擦地,晚上睡覺的地方也沒有以前那麼大了,而且整個號裡的人都開始嫌棄他,因為我們兩個同一天開的庭,在法院下車的時候他還狠狠的摔了一跤,當時我就在他旁邊,我心裡想真活該,最後他被判了11個。

    我覺得監獄裡最受人鄙視的就是這種猥褻兒童的,其次是強姦,然後是盜竊,因為盜竊的都是累犯,慣犯死性不改。

  • 7 # sjf43973088

    當然有!最讓人看不起的就是強姦犯!所有涉及女性的關於性的犯罪!無論哪一種!其實監獄裡說白了也是一個小社會!但是比外面更復雜更可怕!社會面上涉及的所有黑暗面在監獄裡都會被呈現!在外面看到的看不到聽說的在監獄裡你都能看到!

  • 8 # 鄰居家的小honda

    本人監獄系統一線監管改造工作多年,客觀的說,我們民警對所有罪犯都是一視同仁的,公平對待,都是希望他們能服從管理,安心改造,早日迴歸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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