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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安如山495

    審醜氾濫背後的隱憂

    生活中,美無處不在。

    每個人都能根據自身的體驗作出判斷:一朵美的花,一處美的風景,一棟美的建築,一首美的音樂……然而如果進一步追問,我們所說的美到底是什麼,是事物的物質構成,形式的顯現,抑或其他?恐怕沒有人能給出確切的答案。

    法國啟蒙思想家伏爾泰在《論美》中說:“如果你問一個雄癩蛤蟆:美是什麼?它會回答說,美就是它的雌癲蛤蟆,兩隻大圓眼睛從小腦袋裡突出來,頸項寬大而平滑,黃肚皮,褐色脊背。”如果有人拿一隻色彩斑斕的蝴蝶來交換雌癩蛤蟆,雄癩蛤蟆先生一定悲痛欲絕,一百二十個不願意。

    所以,美不等於美的事物,前者是後者得以成立的根源,這一點柏拉圖早就有所闡述。美本身是永恆的,但美的事物卻因判斷標尺的不同而千差萬別。《戰國策》和《墨子》中都載有“楚王好細腰”的故事。

    楚靈王喜歡細腰,群臣投其所好,不惜紮緊腰帶,餓得頭昏眼花,弱不禁風,不扶牆都站不起來。流風所及,舉國上下皆以瘦為美。可到了唐代,豐腴之美成了主流,這隻要看看博物館裡的那些唐代陶俑便可見一斑。蘇軾在《孫莘老求墨妙亭詩》中寫道:“短長肥瘦各有態,玉環飛燕誰敢憎。”雖然談的是書法,其實也適用於一切審美判斷。

    不同地域、不同時代、不同人群都有不同的審美標準,審美並非是單純的個體的喜好,而是帶有鮮明的時代屬性和文化屬性。也正因為如此,審美就不只是個體的事情,而關乎整個社會文化的發展與前進方向,引導大眾樹立向上向善的審美追求本就是社會治理的應有之義。

    近年來,隨著網際網路對社會生活的不斷融入,網路已不單純是一種工具或是一種場景,而是成為了一種生存方式。每個人都在網際網路大潮的裹挾下身不由己地向前邁進。網際網路時代,改變的不只是生活方式,也包括社會文化的創造。

    人們常說,新媒體時代,人人都是創作者,每個人都可能成為時代的主角。技術的革命,創造了更多前所未有的可能性,比如類似李佳琦這樣的神話。但技術永遠都是一把雙刃劍。網際網路的造神效應深深地刺激著每一個人的細胞,讓人忍不住躍躍欲試,人人都想成為這個時代的神話。

    隨著抖音、火山、快手等短影片平臺的迅速崛起,無數人的血液隨之沸騰,於是,在一種全民狂歡的氛圍下,社會文化的樣態已經悄然改變。只不過這種改變並不都是正向的,而是泥沙俱下,魚龍混雜。特別是“審醜”現象的泛濫,更值得關注和反思。

    “審醜”現象不是網路時代的產物,不過,網際網路時代資訊傳播的即時性以及由此而產生的網路放大效應加速了“審醜”現象的泛濫。當年的木子美、芙蓉姐姐、鳳姐等,多少還有些尺度可言,到了今天的竊格瓦拉、小月月、“迷人的郭老師”、勞動公園群魔亂舞這一批新生代“大神”,可以說把“審醜”這條路 “發揚光大”到了極致,一再地突破各種底線,不雷死人決不罷休。

    鐵鍋燉自己、吃燈泡、泡腳拉麵……只有想不到的,沒有做不到的。從庸俗到低俗,再到惡俗,完全以自由落體的速度一路向下。

    如果僅是作踐自己也就算了,更有甚至拿中國優秀的傳統文化戲耍。書法、京劇、武術、文學、影視,都沒能逃脫惡搞的糟蹋,到處能看到以醜為美、以假為真的淺薄庸俗。“耗子尾汁”馬保國,所謂“射墨體”“殺豬體”“神龍擺尾體”書法大師,穿著比基尼的京劇表演,所有這一切,無不是對優秀傳統文化的侵犯與褻瀆。

    不可思議的是,這些自我矮化的精神侏儒症患者居然都有著自己的亞文化圈子和忠實粉絲,甚至時不時地還會來一次跨圈聯動。無數的人,當然也包括眾多的年輕人每天就沉浸在這些低俗淺薄醜陋的娛樂中,自甘沉淪而不自知。正像有人說的那樣,你以為他們是傻子,其實他們是一面鏡子。

    這些追腐逐臭的“審醜”現象之所以氾濫,並一再突破底線,對製造者來說,無非就是追名逐利,網際網路時代流量即金錢的法則讓很多人一夜爆紅、一夜暴富,而這又反過來刺激了更多人的神經。而平臺資本為了利益的最大化,也樂於推波助瀾。

    於是便催生了這樣一種讓人無語的“負文化景觀”。不怕醜的表演者與不嫌醜的觀賞者在網際網路的世界裡不斷地自嗨、互嗨,表面看起來無關國計民生,似乎人畜無害,其實則不然。

    個體總是與社會緊密關聯在一起,個體的社會生活實踐匯聚一起就構成了完整的社會生活;而社會文化的創造、積澱和流傳也必然要體現在個體的活動之中。馬克思指出,文化是人在認識自然和改造自然的過程中將自身本質力量物件化的結果,是自然人化和人自然化的過程中的產物,是自然人化和人化自然的統一。

    人是文化的創造者,文化是人成長的社會語境。文化一旦創生,便有了某種自主性,反過來成為一種塑造力量,影響身處其中的每一個個體的成長,最終影響社會的發展程序。也就是說,有什麼樣的文化,就會培育什麼樣的人。

    “審醜”現象的泛濫,給這個社會所提供的只有平庸和醜陋,製造的是一種變態的低階趣味,對社會文化毫無正向貢獻可言,反而會逐漸消解、腐蝕主流價值觀,產生一種反向的拖扯作用,拉低整個社會文化的高度。而沉浸其中者,在滿足獵奇、窺視慾望的同時,自己也成了“審醜”的共謀。

    漢代劉向《說苑·雜言》中引用孔子的話:“與善人居,如入芝蘭之室,久而不聞其香,則與之化矣;與惡人居,如入鮑魚之肆,久而不聞其臭,亦與之化矣。”這些無聊低俗的內容藉助網際網路的東風不斷擴大勢力範圍,如洪水猛獸般席捲城市和鄉村的各個角落,而沉浸其中的大眾久而久之便會喪失基本的判斷力,美醜不分、榮辱不清、是非不明,最終沉入無法自拔的泥潭。

    不惡搞,不痛快;不娛樂,不生活——把“娛樂至死”當成人生的座右銘,看似在消費娛樂,其實,反而被娛樂所消遣而不自知。正如尼爾·波茲曼在《娛樂至死》中寫的那樣:“‘娛樂至死’的可怕之處不在於娛樂本身,而在於人們日漸失去對社會事物進行嚴肅思考和理智判斷的能力,在於人們被輕佻的文化環境培養成無知無畏又不自知的社會群體。”

    文化是一個國家和民族最重要的軟實力,當今世界,風雲激盪,如果我們不能堅守正確的文化前進方向,喪失了正確的審美判斷,那麼我們最終剩下的,只有庸俗、醜陋、浮躁,而最終失掉的,將是我們在世界立足的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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