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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蘇哥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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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玄元乾
這個問題較為模糊,搬走的是你的物品還是房東的物品?
如果是你的,房東就涉嫌侵佔!
如果是房東連同房子一起租賃給你使用的,合同裡有沒有註明?註明,房東就涉嫌違約,未註明,比較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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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紅梅快樂
在承租期內,房東搬走室內物品!你大可揣著明白裝糊塗。理直氣狀地報警,介入。由警方來處理此等"入室失竊"事件。
在眾目睽睽之下,讓此等人在他她四周的鄰居處丟臉,給你賠理道歉!讓他她知道如何做人,做事! 所謂…人在做,天在看: 就是針對這號無良人。然後,你可以義正言辭地要求他她搬回或新購同類物品,以防影響你的生活。
還可以致電或登門到當初的租房的房產中介,你的租房合同上肯定也有室內相關物品,傢俱!讓房介出面處理!
房屋及配套設施包含且不限於家電,傢俱等物品,整體打包出租,產權雖說是房東的,但在房屋承租期間使用權已屬於房客,房東不可能亦不應當想放就放,想搬就搬!從小處講,為人處事有問題,大點講,是違反合同法的行為!既使是房東的,他她也不能為所欲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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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法海一粟
根據題目,解答如下:
1,如果房東搬走的是原先留給房客使用的物品,則屬於違約行為。因此給房客造成損失的,如房客重新購買相關物品的費用,可請求房東給予賠償。
2,如果搬走的是房客自己的物品,則屬於房東解除合同。這也是房東違約,房客可拒絕解約,按照第1條的方法處理。
3,在第1條的情況下,房東的行為將導致房客租賃房屋以使用的合同目的不能實現,因此,房客可以此為由解除合同,並有權要求房東賠償損失,如未到期期間的房租、預付的水電費、寬頻費,還有重租房子時增加的租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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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千層捲心菜
如果我們透過正規的渠道租房,都會與房東或者是中介簽訂正規的合同。合同中應該明確列出了物業水電費的問題,房屋內的傢俱使用問題等。也就是說,在合同的存續期間,雖然房屋和其內物品所有權為房東,但是使用權卻是租客。
房東一般會保有房屋的一套鑰匙,以便應對突發事件或在租客允許的情況下*進行維修等。
如果房東在未經租客允許的情況下進屋將原有傢俱搬走,這是違約行為。租客可以根據合同進行協商處理,或者起訴。近期國家出臺了相關政策,保護租客的合法權益,租客也可以進行相關的起訴,要求賠償或者要求房東購置相同用途的物品。
如果房東將租客的物品搬走,不管他知不知道,這都是犯罪行為。租客可以裝不知道,直接報警處理,絕對不能存在私了的心裡 因為這樣的話房東會變本加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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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牛倌兒
這得有幾種情況吧,首先房東搬走的物品是誰的,是他本人的人家要搬走咱也沒辦法,如果不是他本人的只要不是房戶的人家如果提前通知了咱也沒辦法,再有就是房東拿房戶的物品的可能性也不大,不可能無緣無故的拿房戶的物品的
即使房東要拿走自己的物品房戶也可以和房東探討一下可不可以不搬走
再有就是房東在沒有提前通知房戶的情況下透過自己預留的鑰匙進入房子搬走房屋內物品的話就可以直接報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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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海角
個人覺得,對於搬走的室內物品要定義清楚,如果這些東西是屬於租客所有的,個人覺得屬於盜竊。如果本身就屬於房東所有,而對於租客,只是擁有使用權,也就不存在一定的法律糾紛了。當然如果當時在租賃合同上明確了,相應的條款的,則可以於房東溝通,補償或者替換相應的物品。如果都不行,一條路是走社群,讓社群的人來解決(基本沒戲)。另外一條,把押金拿回來走人,畢竟房子是人家的,東西是人家的,在怎麼吵也沒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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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一不平2018
在這裡出租人為房主,要要租為租主,兩主沒有明確的主次怎麼說啊。如果房主原來準備給租主用的是房主的固有財產。除此以外租主自己買的是租主的私有財產。兩者都不容互相侵犯。再說合同期未到期房主搬走了所有的東西,那麼租主可直接報警,如果租主合同未到期把東西全部搬走了,這也是違法的,使房主受到損失,可以向司法機構提訴解決,確保原財產的安全。
不說了,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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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公司法江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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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房屋租賃期限未到的情況下,對方私自將你的私人物品辦理的行為顯然已經違約,你方可以主張解除租賃合同並要求對方給予其提前搬離你私人物品導致你方需要過渡的費用。
其次,對方搬離你物品的情況下,是否存在物品丟失的情況,如果存在物品丟失的情況,你方可以要求對方給予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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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趙猛85
不要去跟房東理論,都已經把東西給你搬走了,理論還會有用嗎?即使找他理論他也不會理你的。最直接有效的辦法就是報警,就說室內東西被盜,警察一出面調查就好解決了。房東搬的,你不知道那就是盜竊,當著警察的面說少了某些東西,要求賠償,房東不承認也沒辦法,畢竟東西都在他那。最後,你的問題一定會得到很好的解決,不過還是建議趕快搬走,房東指不定又辦什麼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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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未到,房東卻搬走室內物品,這明顯是房東已侵犯租戶的權益,理應受到道德的譴責和承擔法律上的責任。租客在租賃期內除應遵守合同上的條款,而租戶也應尊重租客租賃期間室內一切安保措施,更不應強制入房搬走物品。租客應先與租戶溝通,若是租戶強制毀約,則讓對方賠償餘下的經濟損失,若有物品丟失也一併賠償,溝通不下,可先拍照取證,再上訴法院尋求相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