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Von8
-
2 # 冷眼而非旁觀
回答問題前,先看配圖!
稅務收繳社保費用這個事情,不能單獨去看他,要連同個稅改革一起看就好理解了~
社保這個東西,由於咱們的比例一直都是在國際上名列前茅的,所以不繳以及少交的情況非常之普遍。不光是小企業,很多大中型企業也是如此。而人社部門也都心裡明白所以對於這些情況一般都是民不舉官不究。畢竟真要是如實足額繳納,估計很多企業即可就倒閉了,這失業率變高,社會立馬不穩定。
但是,地主家也沒有餘糧了呀!人口老齡化高起以及生育率低下,意味著什麼?入不敷出呀!這是要出大問題的!
怎麼辦?管人的就好好管人,管錢的好好管錢!以後凡事跟錢沾邊的,都我稅務來呀!敢不交?敢少交?哈哈,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我是管錢的,只認錢不認人,一個子都不能少!
不過呢,社保繳納有個封頂基數,這個太討厭了,超過的工資沒法納入進社保繳納範疇怎麼辦呀!別急,個稅調整不馬上跟進了嘛,哈哈哈!超過封頂基數的你們別樂,個稅多繳納等著你們呢!就是個稅只能個人繳納,企業不能再收一份了,有點小鬱悶~
所以,還是得管錢的管錢,一個子也不會放過!
2019年沒來之前,好好工作,好好生活,等2019年來了,更得好好工作,好好工作,那生活呢?………
-
3 # 重慶中公教育
2019年起,企事業單位職工的社保將有一個大變化,那就是社保費將交由稅務部門統一徵收。
在社保費用未實行統一徵收前,有的地方的社保費由稅務部門徵收,有的由社保部門來徵收。這讓部分用人單位鑽了“空子”,給員工少繳社保、漏繳社保,或者以現金福利等形式誘導員工放棄繳納社會保險,損害了員工利益。
7月20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國稅地稅徵管體制改革方案》,明確從2019年1月1日起,將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等各項社會保險費交由稅務部門統一徵收。
社保費用統一徵收之後,對職工有什麼影響?
稅務部門統一徵收社保費用,有利於解決參保人員繳費基數不實的問題,提高繳費標準,維護員工利益;有利於落實《社會保險法》對於企業欠繳社保費的罰款制度,規範市場主體的繳費行為,維護市場秩序。
簡單點說,社保費用實行統一徵收之後,能夠提高未足額、未按時繳費的職工的社保繳費標準;同時加強了市場監管力度,便於稅務部門及時處理用人單位少繳、漏繳社保費用的行為。
社保費用由稅務統一徵收後,會改變公司按最低標準繳納社保的情況嗎?
社會保險對於職工來說是一項福利,但對於用人單位(尤其是私營企業)來說卻是一項負擔,增加了企業的經營成本,部分企業會想辦法減少這筆費用,於是就出現了職工社保少繳、斷繳、漏繳的現象。
相關法律規定,城鎮職工社保的月繳費基數為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初次參加工作的,當年月繳費基數為起薪當月工資。本人月平均工資少於當地職工月平均工資60%的,按當地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繳納社保;職工月平均工資高於當地職工月平均工資300%,按300%繳納社保。
舉個例子,2017年重慶職工月平均工資為6106元,因此2018年的社保繳費基數上限為18318元,下限為3664元。大部分企業職工的月平均工資應該在6000元左右,社保也應該以6000元為基數進行繳費。但實際情況是,私企、外企職工平均月薪高於6106元的,企業按照60%的下限為其繳納社保;機關事業單位人員低於6106元月薪的,單位按照300%的上限為其繳納社保。
也就是說,企業職工和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的社保繳費基數相差5倍,除機關單位、事業單位、國企、銀行之外,至少90%以上的企業都沒有按照法定基數為員工繳納社會保險。社保費用繳的少,雖然到手的工資變多了,但是員工實際的利益卻受到了損失,生病時的醫療費用報銷、生育時的報銷、退休後的養老金,都要比預期少很多。
社保費由稅務部門統一徵收以後,權責更加統一,依靠稅務部門長期形成的經驗豐富、強有力的徵收隊伍和系統,社保費徵收將更加規範化,同時也會減少甚至杜絕少繳社保的問題。
如果你的月平均工資為6100元,那麼職工和單位都得按實際工資6100元進行繳費,這才是符合法律規定的。社保繳費基數為當地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至300%,並不是指企業可以按60%的基數為員工繳納社保費用,你是不是被用人單位坑了?
-
4 # 貴州中公教育
現在都知道,社保關乎著我們的養老和醫療報銷,2019年起,你的社保又將有一個大變化,那就是稅務部門要統一徵收我們的社保費用。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近日印發《國稅地稅徵管體制改革方案》,明確從2019年1月1日起,將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等各項社會保險費交由稅務部門統一徵收。
這一個改革將對我們產生一系列的影響。
一、結束社保費“分徵”局面
以前社會保險費的徵收機構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可以由稅務機關征收,也可以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按照國務院規定設立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徵收。在2011年依然沒有明確規定社保費的統一徵收機構,只籠統提出,“社會保險費實行統一徵收,實施步驟和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由於沒有統一的規定導致各省份的徵管模式不一樣。2019年起各項社保費交由稅務部門統一徵收,此舉結束了五項社會保險在不同地區分別由社保經辦部門和稅務部門徵收的局面,統一了徵收體系,結束了“分徵”的局面。
二、解決漏繳、少繳社保問題
那一改革對於我們普通老百姓來說有意味著什麼呢?“稅務部門統一徵收社保費,提高了徵繳力度,有利於將社會保險費基向個人所得稅的稅基靠攏,解決長期存在的費基不實的問題。”像某些私營企業會出現不給員工上社保或者少上社保的情況,而社保費由稅務部門統一徵收後,這種情況有望得到改變。雖然一時的繳納社保費用,自己到手的工資是多了些,可從長遠的角度來說,你的社保權益是受到損害的,至少退休後拿到的養老金會變少。
三、需考慮減輕企業社保負擔
稅務是垂直管理體系,稅務部門徵收也會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地方政府對社保徵繳的干預,確保社會保險的獨立執行。
-
5 # 小咩兒-may
會的,社保統一由稅務徵收後,社保的繳納基數務必要和稅前工資保持一致。
這樣公司和個人承擔的比例均會提高,公司承擔的繳納數佔稅前工資的30.8%,個人承擔的繳納數佔稅前工資的10.2%!
-
6 # 金晶維kevin
強行執行對於廣大中小企業是重創,在消費降級的大背景下,中小企業生存本就不易,除非有後續企稅降低的政策出臺,否則大批的裁員就在路上。
-
7 # 涵江66261669
如果在社保繳費基數問題上沒有調整空間,嚴格按照實際工資計算的話,穩就業就無從談起,穩增長也無從談起。社保繳納的費率太高,如實繳納的話,佔到企業人力成本的近40%,尤其是按照現在的規則,繳納社保費工資基數與個稅一樣是包括了各種收入在內,嚴格說來包括幾乎所有福利性補貼都要算進去。對於絕大多數企業來說都面臨人力成本的迅速上升,即便透過整體降薪的方式,部分的向員工轉嫁也是有限的,除非是不打算把企業開下去了,反過來對員工來說,如果不接受15%以上的降薪幅度,也難以留得下。所以無論怎麼算,人力資源市場劇烈震動都是不可避免的
對於政府來說,如此大面積的提升社保費徵收額度並非必要,至少從財務的角度看,雖然是社保費有缺口,但是並不至於很大,可以測算,如果真的全部按照實際收入徵收社保,那麼社保費整體收入會翻上一兩倍,即便是因此搞死一批企業,少掉一部分,社保費爆發式的大增長肯定會出現。而且企業倒閉潮不可避免會出現,除開那些空殼企業,正常經營的企業至少20%以上會因此關張。
這應該是違背國家政策方向的。社保徵繳規範,更多的是逐步解決結構性問題,就是相當多的勞動者沒有買社保,首先要解決的是徵繳覆蓋面的問題,要解決這個問題,費率大幅度是必要的或者允許企業以較低的標準繳納。當然這樣做似乎會引起過去如實繳納的群體的利益,顯得不夠公平,但是這已經是解決過的問題,那就是交得多領得多。
回覆列表
好無聊的問題。全國很多很多很多地區都早已實施這一做法了,現在只是全國推廣而已。比如,江蘇省從2000年就開始實施社保費用由稅務局統一徵收了,都已經徵收了18年了。經過這麼多年這麼多地區的實踐,最負責任的回答是:什麼都不會改變。為了保障社保基金執行安全和職工基本權益,國家鼓勵交社保,不交不行!但至於怎麼交、交多少的問題,涉及地方企業發展,所以國家不會過度干涉,按照最低標準交社保,國家也沒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