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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使用者特哥

    失業保險金是國家給予失業人群的最根本的社會保障,但亦不是所有的失業人員都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的。領取失業保險金需要一定條件,只有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才能領取屬於自己的失業保險金。反之,則不然。

    申領失業保險金應具備的條件

    一是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

    二是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即失業人員不願意中斷就業,但因本人無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斷就業。勞動保障部發布的《失業保險金申領發放辦法》對哪些情形屬於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作了規定,主要包括:終止勞動合同,職工被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職工被用人單位開除、除名和辭退的,用人單位違法或違反勞動合同導致職工辭職。出現上述情形造成職工失業的,職工有權申領失業保險金。

    三是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辦理失業登記是為了掌握失業人員的基本情況,確認其資格。須有求職要求,是考慮到失業保險的一個重要功能是促進失業人員再就業。這是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一個前提,也是失業人員應盡的義務。

    凡是符合領取條件的失業人員,都可以申請失業保險金來保障自己最根本的生活。一、 社保局規定辦理失業報備。這需要公司在解除勞動合同之日前15日內出面派員到各失業保險交納地的社保局辦理,辦理報備不直接對失業本人。如果辦理總人數超過8名,公司人事部還得提前通知社保局預約報備。公司隨後在辦理員工離職手續時應向離職人員轉交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回覆的稽核意見。

    二、社保局規定繳納失業保險金超過一年以上才能辦理領取失業金。要求個人具備

    1、不是個人原因失業的。

    2、已辦理失業登記的。

    3、有再就業要求的。

    4、願意接受再就業培訓的。失業保險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滿5年的,最長可領取12個月的失業保險金;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滿10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為18個月;累計繳費時間滿10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為24個月。根據國家規定,失業保險金是有著規範的發放標準的。失業保險金的發放以當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為準則,主要是用來保障失業人員最根本的生活水平。

  • 2 # 偉滿劍

    不能

    失業5,6年了,不能領失業金。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與前次失業應當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併計算,最長不超過二十四個月。《社會保險法》第四十五條,失業人員符合下列條件的,從失業保險基金中領取失業保險金:

    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

    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 3 # 左岸風住塵香

    不可能了。

    領取失業金是有條件限制的,需要符合以下條件才能領取,一是非本人自願離職,是因為單位單方辭退,而且有書面的辭退通知,第二,離職前單位已經連續為員工繳納了失業保險超過一年。符合條件,失業金需要被單位辭退的一年內申請。

  • 4 # 奕燃燃

    不可以。

    第一,自己辭職不能申請失業金,只有單位辭退你才可以領失業金,第二,必須在一年內申請,過了期限不能申請了。

    職工的失業金在單位終止合同的60天以內,去社保中心辦理失業登記備案,當時沒有辦理失業金領取手續的,可以在下次重新就業繳納社保以後,在再次終止勞動合同時候一起累計月份合併領取失業金。

    1. 無正當理由2次不按規定辦理失業狀態確認及申領失業保險金簽字手續或者連續兩次拒絕人社部門提供職業介紹的,視同已重新就業,停止發放失業保險金。

    2. 享受失業金是有一定條件的:(1)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一年以上的;(2)在法定勞動年齡內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3)已按規定辦理失業和求職登記的。只有滿足以上條件,是可以享受失業保險金的。

  • 5 # 豆子君一號

    不可以。

    首先,失業金領取條件就是正常繳納失業保險滿一年並且是因為公司倒閉導致失業的才能領取,主動辭職的不符合條件要求。

    其次,五六年時間已經過了時效期內了,即使是單位破產你失業那也要一年內申請,那麼久不能領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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