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選擇室內陳設一般關注的是:
1.簡潔:首先應注意體現簡潔,達到沒有華麗、多餘的附加物,體現“少而高”,把室內陳設減少到最小的必要程度,“少就是多,簡潔就是豐富”;陳設的藝術以少生多,以一當十;選擇形成微妙或誇張,是體現室內環境的重要因素之一。
2.創新:突破一般規律,創新程度可大可小,從整體效果考慮,要提倡有突破性,有個性,透過創新反映獨特的藝術效果。
3.和諧:和諧含有協調之意,陳設的選擇在滿足功能前提下要和室內環境和多種物體相協調,形成一個整體;和諧包括品種、造型、規格、材質、色調的選擇,陳設要使室內環境給人們心理和生理上的寧靜、平和、溫情等效果。
4.色調:陳設的色調構成整體效果,陳設要選用不同的色相作為基調,在選定時要結合建築裝飾的整體色調,適度協調反映出最佳效果,在定色調時還要考慮光源影響,要考慮陳設物的色調對光源的吸收和反射後呈現出各種色彩的現象,不同的波長、可見光會引起人們視覺上不同的色彩感覺。
在選擇色調時注意到如紅、黃、橙具有溫暖的感覺,青、藍、綠具有冷調、沉靜的反映。
5.有序:是一切美感的根本,是反覆、韻律、漸次和諧的基礎,也是比例、平衡對比的根源,組織有規律的空間形態產生井然有序的美感,有條有理有序是整齊的美,趙複雜的造型在環境中構成的條理就越發需要。
在室內陳設中如大宴會廳的圓桌有規律的排列,劇院中的座位成形排列,大空間的立柱等軸線豎立,天花的燈飾與出氣口的均勻佈置都體現了有序的美。
6.均衡:均衡與對稱基本相同,生活中從力的均衡上給人以穩定的視覺藝術,使人們獲得視覺均衡的心理感受,在室內陳設選擇中均衡是指在室內空間佈局上,各種陳設的形、色、光、質保持等同的量與數,或近似的量與數,透過這種感覺保持一種安定狀態時就產生了均衡的效果。
7.對稱:對稱不同於均衡的是其產生了形式美,對稱分為絕對對稱和相對對稱,上下左右對稱,以及同形、同色、同質的絕對對稱,和同形不同質、同形、同質不同色等都稱為相對對稱。在室內陳設選擇中經常採用對稱,如傢俱的排列,牆面藝術品的排列,天花的噴淋、空調口、燈飾等都常採用對稱形式,使人們感受到有序、莊重、整齊、和諧之美。
8.對比:兩種不同的物體的對照稱為對比,經過選擇使其既對立又協調,既矛盾又統一,使其在強烈的反差中獲得鮮明形象中的互補來滿足效果。
對比有明快、鮮明、活潑等特性,與和諧配合使用產生理想的裝飾效果,在陳設選擇中透過對比、材質、繁簡、曲直、色彩、古今、中外突出陳設的個性,加深人們的美好形象。 9.呼應:屬於均衡的形式美,呼應包括相應對稱、相對對稱,在陳設的佈局中,陳設之間和陳設與天花、牆、地以及傢俱等相呼應達到一定的藝術效果。
10.層次:要追求空間的層次感,如色彩從冷到暖,明度從暗到亮,造型從小到大、從方到圓、從高到低、從粗到細,質地從單一到多樣,從虛到實等都可以形成富有層次的變化,透過層次變化,豐富陳設效果,但必須使用恰當的比例關係和適合環境的層次需求,採取適宜的層次處理會造成良好的觀感。 11.節奏:節奏基礎是條理性和重複性,節奏具有情感需求的表現,在同一個單純造型進行連續排列,到它所產生的排列效果往往形成一般化,但是加以變化適當的進行長短、粗細、直斜、色彩等方面的突變,對比組合產生有節奏的韻律和豐富的藝術效果。 12.質感:陳設品的材質肌理體現物品的表面質感效果,陳設品肌理會給人們感覺到乾溼、軟硬、粗細、有紋無紋、有規律無規律、有光與無光,透過陳設的選擇來適應建築裝飾環境的特定要求,提高整體效果。
在選擇室內陳設一般關注的是:
1.簡潔:首先應注意體現簡潔,達到沒有華麗、多餘的附加物,體現“少而高”,把室內陳設減少到最小的必要程度,“少就是多,簡潔就是豐富”;陳設的藝術以少生多,以一當十;選擇形成微妙或誇張,是體現室內環境的重要因素之一。
2.創新:突破一般規律,創新程度可大可小,從整體效果考慮,要提倡有突破性,有個性,透過創新反映獨特的藝術效果。
3.和諧:和諧含有協調之意,陳設的選擇在滿足功能前提下要和室內環境和多種物體相協調,形成一個整體;和諧包括品種、造型、規格、材質、色調的選擇,陳設要使室內環境給人們心理和生理上的寧靜、平和、溫情等效果。
4.色調:陳設的色調構成整體效果,陳設要選用不同的色相作為基調,在選定時要結合建築裝飾的整體色調,適度協調反映出最佳效果,在定色調時還要考慮光源影響,要考慮陳設物的色調對光源的吸收和反射後呈現出各種色彩的現象,不同的波長、可見光會引起人們視覺上不同的色彩感覺。
在選擇色調時注意到如紅、黃、橙具有溫暖的感覺,青、藍、綠具有冷調、沉靜的反映。
5.有序:是一切美感的根本,是反覆、韻律、漸次和諧的基礎,也是比例、平衡對比的根源,組織有規律的空間形態產生井然有序的美感,有條有理有序是整齊的美,趙複雜的造型在環境中構成的條理就越發需要。
在室內陳設中如大宴會廳的圓桌有規律的排列,劇院中的座位成形排列,大空間的立柱等軸線豎立,天花的燈飾與出氣口的均勻佈置都體現了有序的美。
6.均衡:均衡與對稱基本相同,生活中從力的均衡上給人以穩定的視覺藝術,使人們獲得視覺均衡的心理感受,在室內陳設選擇中均衡是指在室內空間佈局上,各種陳設的形、色、光、質保持等同的量與數,或近似的量與數,透過這種感覺保持一種安定狀態時就產生了均衡的效果。
7.對稱:對稱不同於均衡的是其產生了形式美,對稱分為絕對對稱和相對對稱,上下左右對稱,以及同形、同色、同質的絕對對稱,和同形不同質、同形、同質不同色等都稱為相對對稱。在室內陳設選擇中經常採用對稱,如傢俱的排列,牆面藝術品的排列,天花的噴淋、空調口、燈飾等都常採用對稱形式,使人們感受到有序、莊重、整齊、和諧之美。
8.對比:兩種不同的物體的對照稱為對比,經過選擇使其既對立又協調,既矛盾又統一,使其在強烈的反差中獲得鮮明形象中的互補來滿足效果。
對比有明快、鮮明、活潑等特性,與和諧配合使用產生理想的裝飾效果,在陳設選擇中透過對比、材質、繁簡、曲直、色彩、古今、中外突出陳設的個性,加深人們的美好形象。 9.呼應:屬於均衡的形式美,呼應包括相應對稱、相對對稱,在陳設的佈局中,陳設之間和陳設與天花、牆、地以及傢俱等相呼應達到一定的藝術效果。
10.層次:要追求空間的層次感,如色彩從冷到暖,明度從暗到亮,造型從小到大、從方到圓、從高到低、從粗到細,質地從單一到多樣,從虛到實等都可以形成富有層次的變化,透過層次變化,豐富陳設效果,但必須使用恰當的比例關係和適合環境的層次需求,採取適宜的層次處理會造成良好的觀感。 11.節奏:節奏基礎是條理性和重複性,節奏具有情感需求的表現,在同一個單純造型進行連續排列,到它所產生的排列效果往往形成一般化,但是加以變化適當的進行長短、粗細、直斜、色彩等方面的突變,對比組合產生有節奏的韻律和豐富的藝術效果。 12.質感:陳設品的材質肌理體現物品的表面質感效果,陳設品肌理會給人們感覺到乾溼、軟硬、粗細、有紋無紋、有規律無規律、有光與無光,透過陳設的選擇來適應建築裝飾環境的特定要求,提高整體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