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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一枚小吏

    領導比例高的單位一般是鄉鎮、小單位、核心單位等。

    1.鄉鎮

    相比於縣直單位,其實鄉鎮的領導職位更多,所以有很多同事為了解決副科或者正科待遇都是去鄉鎮解決的。

    鄉鎮的領導職務有3個正科,書記、鄉鎮長、人大主席;副科一般有9個,1個副書記、4個副鎮長、1個紀委書記、1個組織委員、1個武裝部長、1個人大副主席,根據鄉鎮的規模,各地的設定略有不同,我們這兒城關鎮就有16個領導職位,12個只是標配。

    我曾經工作的鄉鎮雖然公示欄上有60多人,但實際到崗的遠沒有這麼多,除去跟班、借調、退居二線、常年不上班的人大概能到崗的不超過40人,所以12個鄉鎮領導就佔了總人數的三分之一。

    隔壁鄉鎮更誇張,八個村子的小鄉鎮,領導數量也是12個人,在編幹部40多個,能到崗的不到30人,領導的人數已經接近總數二分之一。

    將多兵少在鄉鎮是一種很普遍現象,因為沒有人手,班子成員常常幹得比一般幹部還要多。

    2.小單位

    像僑聯、婦聯、文聯、團縣委等群團組織,都是一些小單位,人手很少,比如說我們縣的僑聯,一共兩個人——主席、副主席,一個正科,另一個副科,都是領導。

    人家領導比例高達100%,平時的話,會議由僑聯主席參加,具體事情由副主席去做,好在事情不多,平時工作也清閒。

    再說團縣委,一個書記,兩個副書記,兩個工作人員,領導佔比也超過了二分之一。

    補充一點,不要看不起這些小單位,他們比那些百人以上規模的大單位更難進,都是香餑餑。

    3.核心單位

    以我們單位為例吧,縣委辦,算得上是非常核心的單位了,1個主任、5個副主任,再加上督查專員、保密委專職副主任、安委會專職副主任,一共是9個領導職務。

    除去司機等工勤人員,目前在編幹部一共29人,領導佔比差不多是三分之一。

    至於工作嘛,縣委辦等核心單位的工作比一般的單位要忙很多,人手完全不夠用。

    其實人大、政協的領導佔比也挺高的,比如我們縣人大,1個主任加5個副主任共6個縣級領導,7個委室主任都是正科級領導,一共就是13人,而縣人大目前在編人員也就33人,領導佔比高於三分之一。

    除了領導比例高的,其實也有很多領導比例低的,例如行政執法局(城管),當時知道他們的領導比例後,簡直不敢相信,在編人員170人僅有4個領導,1個局長,3個副局長。

    這比例低得嚇人,可工作照樣開展,領導的多少對一個單位的影響不大,忙的總是忙,閒的總是閒,好的差不了,差的好不了。

  • 2 # 80後小公

    你好,體制內單位的確不時會出現“官比兵多”的情況。

    小公工作後的第一個單位就是典型。這個單位是差額撥款性質的事業單位,行政規格正處級。主要領導兩個,一個管全盤,一個負責業務,級別都是正處;副職11個,全部是副處;單位中層部門37個,基本上是一正兩副,部分是一正三副,還有十七八個非實職但享受中層正副職待遇的幹部,算下來單位中層以上領導有110多個,而當時單位全部幹部職工人數不過是230多人,中層以上領導佔比超過40%接近一半。以至於每次單位開領導幹部大會,會議室烏泱泱一片,成為單位一大特色。這種狀況一直持續到小公離開,後來據說單位進行了幾次大調整,砍掉了不少中層職位,然而瘦身過後中層幹部人數仍超過了七十個,領導職數實際佔比差不多也有三分之一。

    體制內單位領導職數根據三定方案設定,必須在法定職數限額內配置幹部,不得隨意突破。針對領導職數配備問題,2014年中組部、中央編辦、國家公務員局等三部門曾聯合下文《關於嚴禁超職數配備幹部的通知》,在全國範圍內開展過一次專項整治,明確提出五個“嚴禁”,即:

    1、嚴禁超出核定職數配備幹部;

    2、嚴禁“低職高配”等形式超機構規格提拔幹部;

    3、嚴禁違反規定設定“助理”“顧問”“資政”等領導職務名稱配備幹部;

    4、嚴禁出臺“土政策”,用職務和職級待遇獎勵領導幹部,違反規定提高幹部職級待遇;

    5、嚴禁突破比例限額、超出規定範圍,以“正副廳局級幹部”“正副縣處級幹部”或“正副鄉處級幹部”等名義變相設定非領導職數配備幹部。

    這次整治後,各級各地黨政機關、事業單位領導職數迴歸正常,基本杜絕了超職數、超規格等現象。以部門為例,領導職數的核定一般遵循以下規律:

    1、領導班子成員職數。30個編制以下的,一般按一正兩副核定;30個到50個之間一般按一正兩副或三副核定;50個以上到100個之間,一般按一正三副核定;超過100個一般按一正四副核定;超過200個編制的,根據實際情況報機構編制部門審批,可以擴大到一正五副或六副,最高一般不會超過七副。

    2、內設部門領導職數。三人以下,設一正,不設副職;三到五人之間,允許設一正一副;超過七人,可以設一正兩副;十人以上,不超過十五人最多允許設一正三副。超過十五人編制的內設部門,除中央部委外,省級以下機構基本上不存在,理論上不需要考慮領導職數設定問題。

    按照上述規則,體制內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領導職數理論上一般不會超過三分之一。然而實際上由於很多單位或部門編制不滿額,而領導職數又嚴格按照三定來設定,經常會有“官比兵多”的情況發生,領導人數因此超過單位實有人數三分之一就不足為奇了。

  • 3 # 職場精英培訓師—犁子

    不知道大家注意到沒有,在體制內,越是權力部門,他們的領導佔比越低,越年輕化;而越是邊緣部門,他們的領導職數越多!

    我在縣委辦的時候,各個股室的幹部都非常年輕化,科員佔大多數,只有主任、副主任是領導。同樣的,在政府辦,有一大堆的人是非領導的,但是他們都比較年輕。在團委也是一樣,只有團縣委書記和副書記兩個領導,其他的都是科員,領導佔比低於三分之一。

    我在組織部的時候,去政協考核幹部,發現政協有24個編制,其中只有一個人是科員,其他的都是副科級以上的領導。他們的一個委室,主任就是正科,副主任就是副科,沒有科員。比如,經科文誼委、委員聯絡室、提案委等,一個股室只有兩個人,一正一副。但是,這些人年紀都很大,但是又還沒有到退休的年齡,就把他們塞到政協了。

    後來我到方誌辦工作,方誌辦有5個人,其中領導就有一正一副2個人。

    類似的單位有很多:文聯,一正一副一職工,3個人,三分之二是領導;工商聯,一正一副一科員,3個人,領導佔了三分之二。

    這種領導佔比高達三分之一以上的單位,一般都是什麼樣的單位?!

    一般都是邊緣單位。一般都是安置年紀偏大、已經沒有提拔希望了的老同志。一般都是沒有什麼權力的部門。

  • 4 # 無事翻書有空說話

    這種情況比較複雜。在一個縣級轄區內,與直轄市對口設立的行政單位只有二十個左右,另外上級允許根據地方情況設立七、八個事業性質的科級機構。這些單位都有上級批准的《三定方案》,即定機構、定職能、定編制。單位領導職數嚴格控制,大的單位一正三副,紀檢組長一般由上級紀檢監察機構派出,有的還設有執法大隊,中等單位一正二副,小的單位一正一副。鄉鎮的黨委委員相當於副科級職務。事業性質單位的幹部和領導都不具備公務員身份。造成領導職數超編配備,一般分五種情況:一是機構改革單位合併,原任的副職比較多,無法調整;二是鄉鎮任職的幹部回城無法安排,只好找個位置;三是有的人手眼通天,不明不白提個職務強行安插;四是資格夠老,時間夠長,眼看年齡就要越界,碰到研究幹部發個安慰獎。超編的領導一般在事業單位,;五是實行公務員職級並行,達到工作年限正常晉升。

  • 5 # 我心淡然368

    看看我們企業的編制吧!我是一名國有企業職工,不好說公司有多少領導層,就說一說我們車間的情況吧!

    一把手:車間主任一名。

    副手:車間副主任四名,分管車間的質量,生產,安全,現場管理。

    副主任助理:一共有八個人,每位副主任下面兩名助理。

    生產線編制:工段長三名,副工段長三名,大班長九名,小班長十二名。

    彙總一下,一共四十名領導。

    員工人數:六條生產線,三班倒每條生產線12名幹活的員工,共有72名員工,當然車間裡還有三名車間統計,姑且算員工吧!

    我不知道其他單位的情況,真心覺得我們這家國有企業機構太臃腫了,四十位領導管七十個幹活的,車間裡三分之一以上的人都是領導了,讓幹活的員工感覺,就是一個人幹活一堆領導看著。

    現在我們單位效益大不如前,與之不無關係。

  • 6 # 嶺南通途

    網友諮詢:

    當一個單位1/3的人是領導,是一種什麼樣的單位?

    我的答覆:

    在一個單位,如果有1/3的人都是領導職務,這個單位也會正常運轉,因為大部分單位都是這樣的情況,領導職務的定義有不同的說法,有些認為副科級以上就屬於領導些,認為副處級以上才算是真正的領導。

    我是在西部省份一個小縣城工作,對於本地體制內情況比較瞭解,從我所在地區單位的情況來看,很多鄉鎮的單位在編人員有1/3左右是領導非常正常,甚至在有一些單位有一半的人都是屬於領導職務,針對這個問題,我們可以從下面幾個方面進行考慮。

    一、在鄉鎮公務員隊伍當中,有1/3的人是領導職務非常正常

    對於在縣一級單位來說,能夠晉升到副科級崗位就已經屬於領導職務,因為副科級崗位的人,在鄉鎮就是副鎮長,在縣城的局辦就是副局長。

    在我所在地區,如果你是在鄉鎮這個層面的單位工作,就會發現在鄉鎮公務員隊伍當中,基本上都可以達到1/3左右的人是副科級以上領導職務。

    因為在鄉鎮工作的公務員當中,大部分鄉鎮都是有40~50個左右的編制,在這些編制當中會有三個正科級,同時還有接近十個左右副科級。

    這也就意味著在鄉鎮公務員隊伍當中,四十多個人當中,就有十幾個是屬於副科級以上領導崗位職務。

    二、領導職務佔比比較高的單位,副科級只是一個幹具體工作的人

    剛才給你分析了,在鄉鎮層面,公務員隊伍當中副科級領導崗位的人,基本上都可以降到1/3,在這樣一個單位,它的工作正常運不會出現什麼大的問題,這也是一種非常穩定成熟的機制。

    因為在鄉鎮這個層面,是所有工作末端落實的地方,上級部門非常多,每一條業務線都必須在鄉鎮落實,所以鄉鎮的副職領導比較多,每一個副職領導都要分管好幾項工作。

    作為一名副職領導,如果你是分管這幾項工作,如果手底下沒有人可用,最後就是你去幹這幾項具體的工作,這也就意味著在這些領導職務比較多的崗位工作,副科級領導也只是一個幹活的人。

    在我身邊認識的很多在鄉鎮工作的副科級領導,他們平時也有很多事務性的工作需要處理,並不是都把關定向就可以。

    三、很多單位都有二級機構事業編制,這些也是單位工作的主力

    剛才給你分析了很多在鄉鎮工作的情況,鄉鎮這個層面之所以能夠正常運轉,還有一個很大的助力,就是在鄉鎮有不少事業編制的工作人員。

    這些事業編制的工作人員,平時都會被抽調到鄉鎮去工作,因為他們也是年輕人,也是大學畢業生,在鄉鎮裡面也能夠完成相當一部分工作。

    對於縣城的單位,他們一般情況也會有二級機構,這些二級機構也是屬於事業單位,每個二級機構六七個編制,都能夠讓他們解決很多用人問題。

    從我對這個問題的認知來看,我認為當下的很多單位,他們內部的執行機制應該是比較成熟穩定的,因為當下的執行機制是經歷了很多遍的改變,很多次改革才形成的機制,已經是當下最符合實際情況的編制。

    四、越是高階的領導,需要承擔的責任和任務就越重

    在我的認知當中,我認為在一個單位裡面,職務等級越高的領導,他面對的工作壓力越大,因為你如果只是一個普通科員,你只需要完成手裡面具體的事務性工作,其他的事情根本不需要你操心。

    但是如果你在單位是一名正職領導,你需要負責整個單位的運轉,需要負責整個單位工作成績的出現,還需要處理很多單位內部以及外部的問題。

    也許在正職領導崗位,確實不需要去幹一些具體的工作,也不需要去幹事務性的工作,但是他需要考慮單位未來發展的問題,同時還需要對接上級單位的一些任務。

    作為單位的正職領導,如果手底下幾十號人,有人出現了問題,單位正職領導必須要付對應的領導責任,這也是正職領導非常大壓力的地方。

    在正職領導的崗位工作,甚至還需要操心工資怎麼發放的問題,因為並不是所有單位的財政情況都比較理想,如果一個單位或者企業的運營情況不理想,領導還需要考慮這些錢從哪裡來。

    所以有時候不要羨慕正職領導的人,他們面對的工作壓力非常大,他們很多時候都身不由己,他們根本就沒有個人的時間,甚至連吃飯都是工作。

    就比如平時我也經常去參加縣裡面的一些會議,基本上這些會議安排非常滿,作為縣裡面的主要領導,他們基本上是一個會接著一個會,從早上開到晚上,同時還要去各個地方跑業務。

    在這些崗位工作的人真的是身不由己,一天到晚沒有一分鐘是屬於自己的,甚至他們想要抽一點點時間陪家裡吃個飯都幾乎不可能。

  • 7 # 文學老兵

    什麼是領導?在縣城,正副縣級(處)級、正副局(科)級不少;在省城,省、廳、處、科級官員多的是;在京城,國、部、廳、處、科級不止三分之一。龐大的組織機構,眾多的食祿官員,構成了國家政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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