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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TeaC

    目前我是同意這個說法的。

    林如海讓黛玉乘船北上到進賈府,在那個時代,這等同於對賈母說,將來黛玉的終身就拜託你老人家了,這是其一。其二,黛玉走後,林如海很快獨木難支,賈母不得不讓賈璉互送黛玉回家奔喪,這次行程,按書裡說的可以推知,賈璉和黛玉是來得及在林如海去世前見他一面的,因黛玉是唯一嫡親的女兒,林如海必定把家財託付給了賈璉。關於林家的財產,書裡前後都有隱筆,前有林家已經沒什麼親戚了(那麼自然只有黛玉一個人獨得林如海的身後財產,此時她應該只有7、8歲,財產不交給賈璉還能交給誰?),後有賈璉在和鳳姐的私房話裡提到“再發個三、二百萬的財”(他們曾經發過這麼一大筆財,哪裡來的?)。

    人和財都到了賈府,賈母又是一開始就讓兩個玉住在一起靠近她,她這個講究家風禮數的老祖母,此時一點兒都不在意這兩個孩子是男女有別,而是讓他們倆就這麼住著,一住就連續住了好多年,直到後來遷入大觀園。這說明什麼?書中但凡有關鍵資訊,作者從不明寫,都是暗示。

  • 2 # 萍風竹雨123

    寶黛沒有定過親,但可能有口頭約定,大家心照不宣。

    說寶黛沒有定過親,主要以下面幾處做依據。第32回,《訴肺腑心迷活寶玉,含恥辱情烈死金釧》黛玉聽了寶玉在湘雲和襲人面前說她不說混賬話,他心裡又驚又喜又悲又嘆,其中所悲者便是:“父母早逝,雖有銘心,刻骨之言,無人為我主張,…”可見二人大事未定。若這不算,第57回《慧紫鵑情辭試莽玉,慈姨媽愛語慰痴顰》也可做為寶黛不曾訂親的憑證:黛玉的丫鬟紫鵑四處寶玉的真情,更是催促黛玉說:“……趁早兒老太太還明白硬朗的時節,作定了大事要緊……”當薛姨媽說“我想著……不如把你林妹妹定與他(寶玉)豈不四角俱全。”時,一向知進退,懂分寸的紫娟竟不顧主僕之分催促薛姨媽替黛玉寶玉二人做媒。

    雖然二人沒有定親,但是二人之間的事情應該有過口頭的約定。不然王熙鳳不會胡亂拿二人的婚姻之事來談笑。第二十五回,黛玉笑說吃了點茶鳳姐就要使喚起人來,鳳姐笑道:“倒求你,你倒說這些閒話,吃茶吃水的.你既吃了我們家的茶,怎麼還不給我們家作媳婦?”還積極地向黛玉推銷寶玉。而其他人也不感到驚奇。有人說這只是開玩笑,做不得真,但封建社會開這樣的玩笑會影響女孩的聲譽,拿不準頭的話是不能亂說的。以王熙鳳之精明,若是沒有個八成把握,斷不會開這樣的玩笑。

    王熙鳳不但姑嫂姐妹們私底下開玩笑這樣說,守著老太太也說過類似的話,第30回《寶釵借扇機帶雙敲,齡官畫薔痴及局外》,寶玉和黛玉因為金玉良緣的傳說,和張道士為寶玉做媒的事情鬧彆扭,王熙鳳到瀟湘館看過他們的情況以後,就對賈母說兩人對賠不是,對笑對訴,象“黃鷹抓住了鷂子的腳”,“扣了環了”。不但主子們說,下人們也都看了出來。賈璉的心腹小廄興兒就曾經對尤二姐說賈寶玉將來準是林黛玉定了的。只因黛玉多病,二人又都年幼,再過個兩三年,賈母一說話,便板上訂釘了。

    另外,若是沒有約定,林如海活著時應不會把女兒全權託付給賈母,賈母也不會把寶黛安排在碧紗櫥內外,畢竟,在詩禮簪纓之族,鐘鳴鼎食之家,最是講究規矩,古代男女七歲不同席,賈母人老為精,豈有不知防範之說。之所以放任,自然是有暗許之意,之所以不明說,只是礙於二人年紀罷了。至於最終在續寫本里寶黛有沒有修成正果,則應是後四十回作者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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