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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共享會計師

    政策依據2:稅務規定單位購買月餅,大家一起吃,不分配到個人,不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因此建議購買月餅後,開一張發票報銷,不要發現金,做賬時用途用於集體福利,可以避免個稅問題。

    透過上述兩個政策對比就會發現,同樣是單位購買的月餅福利給員工,但是不同的賬務處理方法就會有不同的結果。按照政策依據1進行賬務處理,必然要扣繳個稅。按照政策依據2進行賬務處理,則無需扣繳個稅,也就是避稅措施。但是這個避稅措施也僅僅是針對員工個人的避稅,企業卻可能要增加稅負。因為職工福利費只能佔職工工資總額的14%限額稅前扣除,超出部分就要繳納調增,增加企業的稅負成本。

  • 2 # 財稅小青年

    中秋節馬上到了,我們老闆還是老辦法,請我們欣賞圓圓的月亮,我們去哪說理去!有月餅吃還不想交個人所得稅,你想幹什麼?你不要月餅的話,把月餅寄給我,我來替你交個人所得稅!

    哈哈,開個玩笑!作為一個合格的財務人員,每一筆業務都想到稅務處理,這是值得表揚的!

    企業購進月餅發放給職工,屬於企業給予職工的非貨幣福利,體現了企業的人文關懷,有利於增強企業凝聚力,相信很多企業都會碰到!

    但是,看似非常平常的業務,卻隱藏著多個稅收風險,下面我先說企業的會計處理,再按稅種來解釋稅收風險:

    借:應付職工薪酬-非貨幣性福利 100000+15600=115600

    貸:庫存商品 100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120000*13%=15600

    計提職工薪酬:

    借:生產成本、銷售費用、管理費用等 115600

    貸:應付職工薪酬 115600

    2、稅收處理。

    (1)增值稅。

    (2)企業所得稅。

    按照國稅函[2008]828號的規定,用於職工獎勵或福利屬於資產所有權屬已發生改變而不屬於內部處置資產,應按規定視同銷售確定收入。所以,企業所得稅不用視同銷售收入處理,但是,應按照職工福利費支出不超過14%的標準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

    (3)個人所得稅。

    按照個人所得稅實施條例的規定,工資、薪金所得,是指個人因任職或者受僱而取得的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以及與任職或者受僱有關的其他所得。另外,個人所得的形式,包括現金、實物、有價證券和其他形式的經濟利益。所以,公司發給你的月餅屬於實物形式的經濟利益,應併入工資薪金所得計算個人所得稅,這一點爭議都沒有。

    那麼有沒有可能不徵稅職工的個人所得稅呢?

    當然有了,假如:公司組織員工一起賞月,賞月期間上了一批月餅供大家享用,這種情況下,怎麼確定每個人吃了多少月餅呢?所以,對於集體享受的、不可分割的、未向個人量化的非現金方式的福利,原則上不徵收個人所得稅的。

    第二種情況:外購的月餅用於發放職工,月餅購進價格11.3萬元。

    1、會計處理如下:

    購進時:

    借:庫存商品 10

    應交稅費-增值稅(進項稅額) 1.3

    貸:銀行存款 11.3

      發放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非貨幣性福利 11.3

    貸:庫存商品 1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1.3

    計提職工薪酬:

    借:生產成本、管理費用等 11.3

    貸:應付職工薪酬 11.3

    2、稅收處理。

    (1)增值稅。

    透過上面的會計處理可以看出,進項稅額1.3萬元應當做進項稅額轉出處理,依據是增值稅暫行條例的規定:用於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2)企業所得稅。

    和自產月餅用於職工福利一樣,都按職工福利費的規定在稅前扣除,不需要視同銷售。

    (3)個人所得稅。

    和自產月餅一樣,如果無法量化,不徵稅個人所得稅;如果每位職工發兩盒月餅帶回家,這是能夠量化的,應當計入工資薪金總額,按照相關規定計算個人所得稅。

    順便說一下,馬上過節了,公司發點月餅,也值不了多少錢,何必費勁腦汁去想著避稅呢,大方一點,該扣稅就扣稅,開開心心地過節不香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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