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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阿強說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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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純鈞RHGL
算是鉅款吧。雖然也沒“巨”到哪去。
其實你看過去的鈔票的購買力,看鈔票上印的人數就行。
當時的10元錢,又稱“大團結”,上頭畫著一堆人。10塊錢,夠上面畫那一堆人一起吃一頓飯的。當然也不會是太好的菜色,家常飯菜。
更具體點,聽相聲裡說的,那時候,北京,一家三口星期天到公園去玩,坐公交去,坐公交回,買門票進去,玩一天,把公園所有的專案都玩一個遍,最後到飯店足吃一頓肉包子,這一天下來花不了2元錢。
我歲數也不大。但我知道的,當年公園很多專案都得買票,進門有門票,划船也要票,有些區域進去也得單獨買票。那你想,你今天帶孩子去某普通點的娛樂場館玩一天再吃頓飯,還真不少花。
10元錢的話,一家三口過5次這樣的星期天還有剩,好像也確實不少了。只不過,也沒有特別多。
根據資料,當時大部分人的年均工資在300~600元。也就是說,10元錢相當於很多人半個月的工資。
我知道一位老先生叫葉蔚林,曾任湖南、海南作協主席,他屬於高幹,當時的月工資才70塊錢。他下放的時候趕上災害,鄉下有人跟他借錢,咬牙跺腳才敢借5塊錢,買地瓜養活一家子七口人。
我也跟馮驥才先生聊過,大馮先生曾經講過他小時候,大致也是65年左右,在勸業場吃正宗的北京烤鴨是7元錢一整隻,大碗鴨架子湯3毛錢一碗,一盤醬牛肉大概是7、8毛錢,一盤紅燒海參也就2元錢。
所以算算吧。就按今天紅燒海參900一盤,當年的10元錢也就合今天4000多不到5000塊錢。只不過,當時大家都不是很富裕,即使對相對富裕點的家庭,10元錢也不算小數目。對於貧困些的家庭來說,也的確稱得上“鉅款”。只不過於一般家庭來說,將10元錢稱為“鉅款”也略有誇張。
總結下來,當時的10元錢基本就這樣,不算巨,但也不少。當然,隨著經濟整體發展,到今天來講,就算是幾千塊,對某些人來說都不叫事。只可惜,我是屬於給整體經濟拖後腿的人群。就算是今天的10元錢,對我來說也得叫“鉅款”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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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yuanfan40296
80年代的10元錢都很值錢的。70年代以前人們的口袋裡裝一塊錢都是不錯的。80年代口袋裡就可以放幾塊錢了。60年代的10塊錢真的是很值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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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金歌28
生活必須品:雞蛋三分錢一個,大肉六毛九一斤,小麥兩毛八一斤(集市議價,國營糧店面粉是一毛六分九一斤)。在這方面十元錢可不是個小數目了。但是,一輛腳踏車一百六十元左右,一塊上海手錶一百二十五,一臺袖珍收音機三十元左右,十塊錢又算不得鉅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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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孩撿到國寶上交給國家,有關部門獎勵10元人民幣,這件事網上流傳的版本很多,我們且不說這件事對或者錯,單說這10元人民幣在上個世紀五六十年能幹多少事情。那是一個使用大團結的年代,10元人民幣大團結能幹多少事情呢。
10元人民幣大團結能辦多少事去年回老家時,和隔壁大爺侃大山,聊到他們年輕時候參加工作遇到的一些事情,特別是消費讓我記憶猶新,我們村距離縣城還有大概50公里,現在進一趟城裡,單邊大概需要35元車馬費,大爺回憶說,大概是1965年前後,他作為我們村的黨代表進城開會,當時沒有汽車,只有村公社的一輛馬車跑進城,大夥坐在闆闆上,有兩匹大馬拉著進城,趕馬車的也是村裡的人,每一次進城都給記上工分。
根據大爺回憶,在當時乘坐馬車進城都是一種奢侈,很多人都是走山路進城,翻山越嶺走直線,大概也需要走不到30公里左右,雖然路線短了很多,但是山路崎嶇難走,坐馬車一個來回需要兩天,光是路費就要兩元人民幣,當時在城裡下館子吃飯,一大碗米飯加一大碗肉,一個人都吃不完,一次費用五毛錢,如果再加一個菜也不會超過一塊錢。
這樣算下來你就應該知道,當時的10元人民幣能夠辦成多少事情,有關部門獎勵給小孩10元人民幣,在當時確實也算是一筆不小的錢,當然個人覺得這樣的獎勵也算不上是鉅款吧,但是也確實不少了,畢竟當時一個車間學徒工一個月大概也就30元人民幣的工資。很多農村家庭結婚送禮一次也就送2毛,現在少於200拿不出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