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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讀懂經濟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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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每日講法
首先明確一下觀點:本次疫情屬於合同法中不可抗力。
《民法總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二款規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通俗來說,包括:
自然現象或者自然災害:地震、火山爆發、滑坡、泥石流、雪崩、洪水、海嘯、颱風等自然現象;
社會現象、社會異常事件或者政府行為:政府頒發新的政策、法律和行政法規,或戰爭、罷工、騷亂、恐怖行動、傳染性疾病等社會異常事件。
而且全華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發言人,2月10日就疫情防控中社會普遍關心的法律問題進行了解答。
問:近期不少企業反映,受此次疫情影響,很多合同規定的義務不能正常履行,請問法律對此有什麼針對性的規定?
臧鐵偉答:
當前中國發生了新冠肺炎疫情這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為了保護公眾健康,政府也採取了相應疫情防控措施。對於因此不能履行合同的當事人來說,屬於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
根據合同法的相關規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所以,不管從法律角度分析所得,還是全華人大的回答來看,本次疫情確屬不可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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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三石成言
屬於合同法上的不可抗力。
從理論上來說,這次疫情的出現,是突然發生的突發事件,在事前沒有任何人能夠預計。
本次疫情至今沒有任何特效藥,每個人只能做到帶口罩等有限的防範措施,基本上是不可避免,也不能克服。
因此疫情完全符合法律上關於不可抗力的三個定義:不可預見、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
從實踐上來說,全國多地已經開出了疫情的不可抗力證明,這從另外一個側面,反證了本次疫情屬於不可抗力。
當然雖然疫情屬於合同法的不可抗力,但是他對於每個人的影響是不一樣的,並不是所有的人都能引用這次疫情作為不可抗力的理由,來免除自己履行合同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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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chaizhao
這個病本身肺人的第一個器官,如果呼吸道不對,人的那個地方都出問題了,也就和途拉機一樣,火塞出問題全車不動沒力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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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呼哈啦噠
疫情期間保險公司推出了新型冠狀病毒肺炎保險,說明是不可抗力,之前的重大疾病和傷亡不包含。不過好像現在叫停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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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老王觀天下XW
從法律界定方面來本人理解,這次疫情屬於不可抗力之條件,所謂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訂立時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比喻:颱風、地震、洪水、政府行為等!
因為有法可依,有據可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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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鄭州閆律師
屬於不可抗力。2月10日,全華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發言人明確指出:當前中國發生了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對於因此不能履行合同的當事人來說,屬於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根據合同法的相關規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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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TOP網約車
2月2日,人民銀行、財政部、銀保監會、證監會、外匯局五部門聯合釋出《關於進一步強化金融支援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通知》明確提出:“金融機構要在信貸政策上予以適當傾斜,靈活調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個人信貸還款安排,合理延後還款期限。”
2月10日,全華人大發布通告:新冠病毒屬於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部分或者全部免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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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毓秀法談
對於該問題,全華人大法工委已經給出了明確的答覆:本次新冠病毒疫情對當事人來說屬於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
如何適用1.處理總則:
依據《合同法》的相關規定,因為不可抗力導致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各方當事人的責任,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2.處理細則:
但是,如果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合同之後,不可抗力才出現的,不能因此免除該當事人的責任。
注:合同的不完全履行本質上就是遲延履行,所以這個法條沒有將不完全履行納入其中。
另外,當事人一方因為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應當及時通知對方,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對於發生的不可抗力,該當事人應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證明。
注:這是《合同法》在不可抗力出現之後對雙方當事人的基本要求。此外,不同的合同在不可抗力出現後還對雙方當事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比如在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中有如下規定:
在不可抗力發生之後,合同當事人均應當採取措施儘量避免和減少損失的擴大,任何一方當事人沒有采取有效措施導致損失擴大的,應當對擴大的損失承擔責任。
《合同法》第94條規定,因為不可抗力導致不能實現合同目的,此時合同雙方當事人均對合同享有解除權,而且雙方當事人對於合同解除產生的損害均不用負賠償責任。但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除外。
結語其實對於這種與雙方當事人均無法預見並無法避免的情形,無論是法律還是現實,都鼓勵雙方透過協商的方式確定合同接下來的補救措施,一旦協商不成,再適用法律規則予以解決,以此最大限度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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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有律
是。法律上,“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本次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所引起的疫情作為一種突發的社會異常事件,已經有政府的正式通知,且已被世界衛生組織(WHO)宣佈為“國際關注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屬於不可預見、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事件。即因新冠肺炎疫情影響致使合同不能履行,可適用不可抗力,此種情形符合法律規定的不可抗力的情形。
回覆列表
要視情況而定。
《合同法》中對“不可抗力”定義為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根據《合同法》第94條,依據不可抗力解除合同的前提是致使合同目的的無法實現,第117條也規定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全部免責。
參考法院對因“非典”而產生的合同糾紛時,也主要依據公平原則,平衡雙方損失和合同是否能夠繼續履行情況,做出裁判。
儘管國家尚未對“新冠肺炎事件”進行定性,但山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於疫情防控期間停止聚集性就餐活動的通告》已將本此疫情定性為不可抗力,中國旅行社協會根據文化和旅遊部辦公廳下發的《關於全力做好新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暫停旅遊企業經營活動的緊急通知》認定此次疫情屬於不可抗力,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也表示可以為企業出具不可抗力證明。
與“非典”相比,本次疫情國家採取了更為嚴格的交通及公共場所管控、以及延長休假等措施,對合同履行的影響也更為顯著。因此,適用不可抗力的空間也應更大。
適用性較大的交易活動:旅遊、餐飲、交通等受疫情影響較大的商業活動;合同訂立時間:訂立於疫情爆發之前;導致履行困難的因素:因疫情及政府部門的政策和管理規定,導致相關活動無法進行和開展的;救濟方式:影響大,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影響較小,可以要求免除部分或全部違約責任。同時,如果當事人要依據不可抗力進行救濟,需要根據《合同法》規定,履行及時通知相對方、根據證據證明不可抗力對合同履行產生影響、避免損失過大的義務,否則可能將承擔不利的司法審判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