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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使用者1794909418289
檢舉人應當至少提供被檢舉人的名稱或者姓名、地址、稅收違法行為線索等資料。
檢舉稅收違法行為應當實事求是,對提供檢舉材料的真實性負責,不得誣陷、捏造事實,只要提供以上資訊,稅務機關就會受理。
如果檢舉事項不完整或者內容不清、線索不明的,經本級稅務機關稽查局負責人批准,可以暫存待查,待檢舉人將情況補充完整以後,再進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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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不畏歲月
最新出臺了《稅收違法行為檢舉管理辦法》(國家稅務總局令第49號),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可以關注一下。
幾個基本原則:
1. 什麼樣的舉報才會受理?
第二十條 檢舉事項受理後,應當分級分類,按照以下方式處理:
(一)檢舉內容詳細、稅收違法行為線索清楚、證明資料充分的,由稽查局立案檢查。
(二)檢舉內容與線索較明確但缺少必要證明資料,有可能存在稅收違法行為的,由稽查局調查核實。發現存在稅收違法行為的,立案檢查;未發現的,作查結處理。
(三)檢舉物件明確,但其他檢舉事項不完整或者內容不清、線索不明的,可以暫存待查,待檢舉人將情況補充完整以後,再進行處理。
(四)已經受理尚未查結的檢舉事項,再次檢舉的,可以合併處理。
(五)本辦法第三條規定以外的檢舉事項,轉交有處理權的單位或者部門。
通常2個原則:實名舉報、線索清晰。
其他情況下,不是不願意受理,而是案件實在太多,大家也需要考慮辦案人員的感受。
2. 舉報如果立案了,什麼時候能夠辦結?
第二十二條 舉報中心應當在檢舉事項受理之日起十五個工作日內完成分級分類處理,特殊情況除外。
查處部門應當在收到舉報中心轉來的檢舉材料之日起三個月內辦理完畢;案情複雜無法在期限內辦理完畢的,可以延期。
通常立案後三個月內可以辦理完畢,當然如果你的線索不十分清晰,或者你舉報的是猛料,那估計會拖得比較久。
1、納稅服務投訴符合本辦法規定的投訴範圍且屬於下列情形的,稅務機關應當受理:
(一)納稅人進行實名投訴,且投訴材料符合本辦法第十七條要求;
(二)納稅人雖進行匿名投訴,但投訴的事實清楚、理由充分,有明確的被投訴人,投訴內容具有典型性。
2、屬於下列情形的,稅務機關不予受理:
(一)對稅務機關已經處理完畢且經上級稅務機關複核的相同投訴事項再次投訴的;
(二)對稅務機關依法、依規受理,且正在辦理的服務投訴再次投訴的;
(三)不屬於本辦法投訴範圍的其他情形。
3、稅務機關收到投訴後應於1個工作日內決定是否受理,並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辦理或轉辦。
4、對於不予受理的實名投訴,稅務機關應當以適當形式告知投訴人,並說明理由。逾期未告知的,視同自收到投訴後1個工作日內受理。
5、上級稅務機關認為下級稅務機關應當受理投訴而不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理由不成立的,可以責令其受理。
上級稅務機關認為有必要的,可以直接受理應由下級稅務機關受理的納稅服務投訴。
6、納稅人的同一投訴事項涉及兩個以上稅務機關的,應當由首訴稅務機關牽頭協調處理。首訴稅務機關協調不成功的,應當向上級稅務機關申請協調處理。
7、納稅人就同一事項透過不同渠道分別投訴的,稅務機關接收後可合併辦理。
8、稅務機關應當建立納稅服務投訴事項登記制度,記錄投訴時間、投訴人、被投訴人、聯絡方式、投訴內容、受理情況以及辦理結果等有關內容。
9、各級稅務機關應當向納稅人公開負責納稅服務投訴機構的通訊地址、投訴電話、稅務網站和其他便利投訴的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