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子衿87

    1,電錶出現反向計費,原因是電錶進出線,或者電流互感器接線位置錯位隱起的,這個責任不在你,


    2,讓你補繳電費,是應該的,你讓供電部門提供證據也是對的,你應該讓他提供年,月用電量明細清單,方可補繳電費,


    3,在供電部門提供清單證據後,你應該補繳電費,


    具體路費,可協商解決,希望我的回答,能幫你解決問題,

    如果你家一直以來都是按反量抄表,那接反量度數交費就沒問題。如果以前接正量度數,現在沒誰動過電錶(如移過電錶檢修線路等)卻在這交費週期要按反量的交就是供電局的問題,也許是他們抄表時把上次的電量抄大,這個週期的用電還沒達到上次的抄表度數,變為負電量。這是供電局的錯,你把這個反映給供電局他們會把資料改過來。不改也會告訴你這期不抄,到下期超過這度數才抄你電錶。我的電錶就碰到過

    你要求提供詳情合理,要求報銷路費不合理,電費你還是要交。反向用電對使用者沒有影響,舉個例子,你家有兩個門口,正門和後門,如果電從正門進去你家,就叫正向用電,你用了十度電,電錶正向電量加10,反向加0。如果電從後門進你家,就叫反向用電,用了十度電,電錶正向會加0,反向加10。無論怎麼進你家門,是不會對你用電有任何影響,所以供電局按照反向電量來計算你家的用電量是正確的,因為那個數字確實代表了你家實際用了多少電。你消費了電,當然要交電費,然後你作為消費者,你可以要求供電局提供消費詳情,還可以要求開發票,至於報銷路費那就是無理要求。

  • 2 # 使用者6115077224850

    一直以來正常用電,正常扣費,但今天電力公司人員普查電錶,說我還十個月每月系統裡只產生了幾度電,而電錶顯示有8000多度,除掉我係統裡交費的1800多度,我還要補交7000多度的錢,原因是電錶數沒有如數回到他們的系統,這合理嗎。我認為應該是電錶出了問題,那就有可能多產生度數。

  • 3 # 使用者5627654285280

    通常情況,作為低壓電居民使用者,出現反向電量現象,根據這幾種情況可以判斷自己的清白。

    電錶安裝以來,一直存在反向有功電量,無正向有功電量,證明電錶安裝或出廠時接錯線。

    一段時間走正向有功電量,一段時間走反向有功電量,這樣交替執行著,像這樣的情況就會懷疑偷電。

    先走正向有功電量,再走反向有功電量,並沒有交替變化,說明後來把之前正確接線改錯了,同樣存在偷電嫌疑。

    反向電量對使用者使用來說沒影響,但是對供電局來說影響就是沒有計算你的電量,也就是沒有對你進行收費。處理辦法就是更換電錶,把接線恢復成正常接線方式。同時不收你之前使用反向電量的電費,不多收也不少收,沒有滯納金啥的。你既然用電了就該繳費,否則對其他繳費的使用者是不公平的!至於路費純屬無理要求!你以後每次買電都要路費?別人家買電也都要路費?電是商品,不是福利!交錢就用,不交錢就別用!

    你要求提供詳情合理,要求報銷路費不合理,電費你還是要交。反向用電對使用者沒有影響,舉個例子,你家有兩個門口,正門和後門,如果電從正門進去你家,就叫正向用電,你用了十度電,電錶正向電量加10,反向加0。如果電從後門進你家,就叫反向用電,用了十度電,電錶正向會加0,反向加10。無論怎麼進你家門,是不會對你用電有任何影響,所以供電局按照反向電量來計算你家的用電量是正確的,因為那個數字確實代表了你家實際用了多少電。你消費了電,當然要交電費,然後你作為消費者,你可以要求供電局提供消費詳情,還可以要求開發票,至於報銷路費那就是無理要求。

    合理合法,當水管破裂一切由使用者承擔。作為供電單位公司出現的錯誤,應該為錯誤買單並滿足使用者提出的合理需求及恰當的經濟補償。假設電錶用電異常,電錶轉速快。根據合同法,是否判定供電單位涉嫌偷電造成使用者的經濟損失,還是說其裝置異常造成不良後果。作為公司運作平臺及時發現後臺運作發生的資料問題,應該第一時間聯絡使用者,表達自身的問題,洽談相關費用及補償或間接賠償使用者。根據合同法辦事依據,支援使用者行使權利恰當合理賠償。

    如果電業局有證據表明產生這個事件的原因在使用者,而且數額達到一定量,電業局甚至可以報警處理,嚴重的話入刑。如果電業局無法證明責任方,你能證明是跟你無關的第三方,那麼產生的費用,都應該由第三方負責。最後一種,如果你和電業局都無法證明原由,就只能報警或者法院起訴處理。

    供電公司過錯

    如果是供電公司的過錯,供電公司應該提供詳單差了多少電費,然後可以由他們派人約好時間上門辦理補繳即可。當然,現在交電費都不用跑營業廳,手機APP、網站都可以搞定,完全用不上親自跑營業廳去。如果不得不自己跑營業廳,要他們只報銷路費還是輕的了!誤工費這也得要他們賠償,畢竟大家都是成年人,自己犯的錯總不能要別人幫你承擔吧?

    自己的過錯

    如果是自己原因導致電錶反轉,供電公司只是要你補繳電費,沒追究你其他責任,這算非常不錯了。按照規定,情節不嚴重是要罰款的;情節嚴重甚至要判刑的。如果真是這種原因,趕緊要供電公司提供詳單,然後補繳電費,息事走人。

  • 4 # 沙漠之舟8163

    不合理,應該是供電公司和電錶生產廠家的問題

  • 5 # Silence278330747

    補交電費是合理合法的。

    ①:夏季用電量。夏季的用電量就包含了我們室內空調的用電量。因為夏季增加的用電負荷就是空調的用電。例如,我們室內有一臺1.5匹的空調,一臺3匹的空調,那麼就會按4.5匹來給你進行計算。一般按照三個月進行計算,這樣就估算出來我們夏季空調的用電量。

    ②:冬季用電量。對於冬天的用電量,一般根據我們家庭的情況估算。如果我們家裡冬季使用空調取暖的,那麼必須按照空調冬季執行時的用電量來進行給你估算。我們家裡冬季是採用的集中供熱,這時一般是不進行估算空呼叫電的。

    ③:其它電器的全年耗電量。對於我們家中的其他電器是不分季節性的,所以都是按照全年耗電量進行計算的。

    這裡就包含了我們室內所有的照明,例如所有的照明加起來500瓦。然後還有電視機,電冰箱,洗衣機,熱水器等等。供電局會把這些所有的用電量加起來,然後乘以一個平均的用電時間,這樣就得到了這些電器的好全年的耗電量。

  • 6 # 不甘平淡的人啊

    可能是更換電錶後造成的

    讓你補繳電費,是應該的,你讓供電部門提供證據也是對的,你應該讓他提供年,月用電量明細清單,方可補繳電費,

    在供電部門提供清單證據後,你應該補繳電費,具體電費,可協商解決,希望我的回答,能幫你解決問題,

    如果你家一直以來都是按反量抄表,那供電局按照反向電量來計算你家的用電量是正確的,因為那個數字確實代表了你家實際用了多少電。你消費了電,當然要交電費,然後你作為消費者,你可以要求供電局提供消費詳情,還可以要求開發票

  • 7 # 風吹梧桐

    我認為不合理,就算電錶有問題,也是他們的工作失誤,和使用者有什麼關係。要求使用者補費,我覺得可以置之不理,簡直是無理取鬧,把自己的錯誤讓使用者去解決,太不合理了。如果敢強行斷電,就可以投訴他們,就不信還沒地方講理了

  • 8 # 咪寶3039165820561

    不合理。電錶安裝是你所居住的電力公司經過除錯配置並且安裝的。至於電錶是否好用和住戶沒有任何關係。如果度數沒有在系統顯示不是住戶責任。應有當地電力公司承擔責任。使用者無需承擔。如果電力公司強制使用者承擔你可以起訴該電力公司。

  • 9 # 極速之新

    讓你補繳電費,是應該的,你讓供電部門提供證據也是對的,你應該讓他提供年,月用電量明細清單,方可補繳電費,在供電部門提供清單證據後,你應該補繳電費,具體電費,可協商解決,希望我的回答,能幫你解決問題

    如果你家一直以來都是按反量抄表,那供電局按照反向電量來計算你家的用電量是正確的,因為那個數字確實代表了你家實際用了多少電。你消費了電,當然要交電費,然後你作為消費者,你可以要求供電局提供消費詳情,還可以要求開發票。

  • 10 # 使用者2749827620004

    合理,前提是該電錶使用者確實己使用了電。

  • 11 # 沉著鯨魚Sk

    電錶度數沒抄回系統要補交是合理的。只要你用了電,交電費是的的義務。只是由於表計故障的原因,暫時沒有抄到表。經工作人員到現在核實表上有計量,你又實際用了電。於法於理都必須交的。現在的電錶都是自動化採集。由於各種原因是有極少一部是採抄不回去的是很正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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