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0產品”鐵路運輸規定
1.“140產品”性質易燃、易爆,應使用自備專用車輛運輸,由託運單位派人押運和警衛,並自帶消防器材。
2.託運單位於5天前向發車鐵路局(分局)提出發車日期和到站,以便準備機車和集結直達車流。
3.運輸組織
(1)按整車運輸,使用快運貨物列車車次,車次前冠“0”字。
(2)機務部門要選派技術熟練的司機擔任乘務,並要平穩操縱。
(3)裝運“140產品”的車輛編組在機後第15位至第20位之間均可。押運人乘坐車可編組在“140產品”車之後第5位。推進執行的後部補機和使用火爐的車輛,可編在“140產品”車後第5位之後。
(4)靠近“140產品”車前後的隔離車,禁止編入高出車幫的易於竄動貨物的車輛。
(5)禁止標有隔離標記的車輛與“140產品”車編入同一列車。標有隔離標記的車輛與“140產品”車應隔離4輛以上。“140產品”重車及“140產品”空重車之間可不隔離。
(6)各編組站在“140產品”車到達之前,必須提前安排計劃,及時編入列車,不得積壓,以免“140產品”車內壓力急驟上升發生危險。
始發局的編組站要組織直達終點站及以遠的車流補軸。
(7)調車作業時,調車機與“140產品”車隔離4輛以上,並按 車輛的調車作業方法辦理,禁止透過駝峰。
(8)“140產品”車在車站停留時,不得與鄰線的內燃、蒸汽機車和裝載“707產品”、爆炸品的車輛並列停站。
(9)運輸途中需要放氣時,押運人員應及早向車站提出,由排程與駐分局軍代處商定,儘快安排放氣地點。
(10)各級排程要加強執行掌握,認真執行到站預報制度,以便車站準備好進站線路。
(11)始發局選派檢車員添乘至終到站,檢車照明使用電燈。
4.在車站停留時,車站公安應加強“140產品”車本身的警戒,維持好周圍的秩序。在其警戒區內不得有明火。“140產品”車放氣時要求50m內不得有明火,以免引起燃燒爆炸。
5.使用企業自備罐裝運“140產品”時,按下列規定加固:
(1)C40型罐長12.2m、重28噸,使用橫墊木三根。
(2)C20型罐長6.1m、重16噸,使用橫墊木兩根。
(3)橫墊木規格按鐵道部《鐵路貨物裝載加固規則》(鐵運〔1995〕70號)第22條規定執行。
(4)加固要求:框架上、下部位的四角均用8號鍍鋅鐵線8股斜拉加固。
(5)為防止橫木在橫向和縱向上移動,予以適當加固;罐體與平車車架應以銅導線接通,以防靜電感應。
6.電氣化區段運輸
(1)“140產品”車(包括裝載“140產品”自備罐的平車)要由託運單位安裝接地環裝置,以降低接地電阻。
(2)“140產品”車與電力機車最少可隔離11輛。
7.裝車單位應嚴格控制“140產品”的質量標準,確保計量準確,通常重量充裝係數不大於0.064T/m3,但透過20‰以上高坡區段時應計算出確保安全的充裝量。
“140產品”鐵路運輸規定
1.“140產品”性質易燃、易爆,應使用自備專用車輛運輸,由託運單位派人押運和警衛,並自帶消防器材。
2.託運單位於5天前向發車鐵路局(分局)提出發車日期和到站,以便準備機車和集結直達車流。
3.運輸組織
(1)按整車運輸,使用快運貨物列車車次,車次前冠“0”字。
(2)機務部門要選派技術熟練的司機擔任乘務,並要平穩操縱。
(3)裝運“140產品”的車輛編組在機後第15位至第20位之間均可。押運人乘坐車可編組在“140產品”車之後第5位。推進執行的後部補機和使用火爐的車輛,可編在“140產品”車後第5位之後。
(4)靠近“140產品”車前後的隔離車,禁止編入高出車幫的易於竄動貨物的車輛。
(5)禁止標有隔離標記的車輛與“140產品”車編入同一列車。標有隔離標記的車輛與“140產品”車應隔離4輛以上。“140產品”重車及“140產品”空重車之間可不隔離。
(6)各編組站在“140產品”車到達之前,必須提前安排計劃,及時編入列車,不得積壓,以免“140產品”車內壓力急驟上升發生危險。
始發局的編組站要組織直達終點站及以遠的車流補軸。
(7)調車作業時,調車機與“140產品”車隔離4輛以上,並按 車輛的調車作業方法辦理,禁止透過駝峰。
(8)“140產品”車在車站停留時,不得與鄰線的內燃、蒸汽機車和裝載“707產品”、爆炸品的車輛並列停站。
(9)運輸途中需要放氣時,押運人員應及早向車站提出,由排程與駐分局軍代處商定,儘快安排放氣地點。
(10)各級排程要加強執行掌握,認真執行到站預報制度,以便車站準備好進站線路。
(11)始發局選派檢車員添乘至終到站,檢車照明使用電燈。
4.在車站停留時,車站公安應加強“140產品”車本身的警戒,維持好周圍的秩序。在其警戒區內不得有明火。“140產品”車放氣時要求50m內不得有明火,以免引起燃燒爆炸。
5.使用企業自備罐裝運“140產品”時,按下列規定加固:
(1)C40型罐長12.2m、重28噸,使用橫墊木三根。
(2)C20型罐長6.1m、重16噸,使用橫墊木兩根。
(3)橫墊木規格按鐵道部《鐵路貨物裝載加固規則》(鐵運〔1995〕70號)第22條規定執行。
(4)加固要求:框架上、下部位的四角均用8號鍍鋅鐵線8股斜拉加固。
(5)為防止橫木在橫向和縱向上移動,予以適當加固;罐體與平車車架應以銅導線接通,以防靜電感應。
6.電氣化區段運輸
(1)“140產品”車(包括裝載“140產品”自備罐的平車)要由託運單位安裝接地環裝置,以降低接地電阻。
(2)“140產品”車與電力機車最少可隔離11輛。
7.裝車單位應嚴格控制“140產品”的質量標準,確保計量準確,通常重量充裝係數不大於0.064T/m3,但透過20‰以上高坡區段時應計算出確保安全的充裝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