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秦時期的《詩經》教育對中國古代《詩經》闡釋模式與中國古代文學批評思維方式的形成皆有重要影響,故理清先秦《詩》教的發生發展情況意義十分重大。
而《詩》教的發生發展與當時的社會背景緊密相關,尤其是與當時的整體教育背景關係密切,因此,在考察先秦整體教育背景的基礎上對《詩》的教習情況進行系統探討,將有助於把握先秦《詩》教的發生、發展情況及其各階段的不同特點。
而且,在整體把握先秦《詩》教情況的基礎上,還可以順利解決《詩序》研究中出現的部分問題。
本著這一思路,本文從先秦的整體教育背景切入,從中清理出《詩》教發展的各階段特點,並以此為基礎,就其與《詩序》的關係做進一步探討。
在論文的結構安排上,本文按時代先後順序,將先秦時期的教育分為西周官學教育、春秋戰國官學教育與春秋戰國私學教育三個部分進行探討。
在具體操作上,分三個層次進行研究:第一個層次,對先秦時期的整體教育背景進行文獻學考證;第二個層次,以先秦時期的整體教育背景為基礎考察《詩》教的存在狀況及其特點;第三個層次,探討先秦《詩》教與《詩序》的關係問題,就某些具體問題做出解釋。
緒論,介紹選題緣起,說明本文的研究方法與創新意義,回顧本論題研究的歷史。
第一章,西周時期的教育與《詩》教。
本章對典籍中記載的西周時期教育資料做了文獻考證,探討了此期的《詩》教特點及其與《詩序》的關係,指出官方《詩》教在說詩內容與方法上對其後的《詩》學具有決定性影響。
第二章,春秋戰國時期的官學教育與《詩》教。
本章對春秋戰國時期的官學教育及其影響下的《詩》教的存在狀態與特點做了分析。
認為春秋以後的官學教育雖然式微,但終先秦之世一直存在。
春秋時期的官學《詩》教增加了如何在聘問場合以《詩》合意一項內容,且某些詩用樂場合的變化帶動了新的用樂之義產生。
因此,賦《詩》言志的技能以及這些用樂場合與樂章義發生變化的詩必然會成為《詩》教的重要內容由樂官進行傳授。
第三章,春秋戰國時期的私學教育與《詩》教。
本章對春秋戰國時期的私學教育及其影響下的《詩》教的存在狀態與特點做了分析。
指出這一時期因禮崩樂壞導致了《詩》、《書》等“四教”變得“故而不切”,因此不被儒、墨二家之外的其他諸子列入教學範圍內。
就儒學《詩》教而言,又因時代發展以及教《詩》者等方面的原因而體現出階段性特點。
至於墨家《詩》教則表現出以《詩》為史的特徵。
除此之外,本文在討論此期《詩》教與《詩序》關係的基礎上還解決了一些具體問題。
總論,按不同的專題以時代發展的順序對全文做了總結,並指出本專題研究中有待進一步深入的問題。 本文的創新點: 一、在先秦教育史研究方面的創新。
對春秋戰國時期的官學教育情況進行了較為深入的考察,推動了春秋戰國時期官學教育研究的進一步深入。
二、在先秦《詩》教研究方面的創新。
其一,本文從《詩》教的角度對先秦時期的說《詩》、解《詩》資料加以重新梳理,將先秦《詩》教的發生、發展情況作為一個系統化的過程,對其進行了細緻分析和整體描述。
其二,本文認為“六詩”中的“興”,與“樂語”中的“興”不同。
原因在於前者是音樂形式,可歌;而後者則是一種話語方式。
其三,對逸詩出現的原因做了分析。
三、在《詩序》研究方面的創新。
透過對比先秦《詩》說與《詩序》的關係,發現個別詩的《詩序》體現出由詩文內容推導詩義的特點。由此可以推知這類詩的《詩序》雖然也從政教的角度說詩,但並不符合周制。
先秦時期的《詩經》教育對中國古代《詩經》闡釋模式與中國古代文學批評思維方式的形成皆有重要影響,故理清先秦《詩》教的發生發展情況意義十分重大。
而《詩》教的發生發展與當時的社會背景緊密相關,尤其是與當時的整體教育背景關係密切,因此,在考察先秦整體教育背景的基礎上對《詩》的教習情況進行系統探討,將有助於把握先秦《詩》教的發生、發展情況及其各階段的不同特點。
而且,在整體把握先秦《詩》教情況的基礎上,還可以順利解決《詩序》研究中出現的部分問題。
本著這一思路,本文從先秦的整體教育背景切入,從中清理出《詩》教發展的各階段特點,並以此為基礎,就其與《詩序》的關係做進一步探討。
在論文的結構安排上,本文按時代先後順序,將先秦時期的教育分為西周官學教育、春秋戰國官學教育與春秋戰國私學教育三個部分進行探討。
在具體操作上,分三個層次進行研究:第一個層次,對先秦時期的整體教育背景進行文獻學考證;第二個層次,以先秦時期的整體教育背景為基礎考察《詩》教的存在狀況及其特點;第三個層次,探討先秦《詩》教與《詩序》的關係問題,就某些具體問題做出解釋。
緒論,介紹選題緣起,說明本文的研究方法與創新意義,回顧本論題研究的歷史。
第一章,西周時期的教育與《詩》教。
本章對典籍中記載的西周時期教育資料做了文獻考證,探討了此期的《詩》教特點及其與《詩序》的關係,指出官方《詩》教在說詩內容與方法上對其後的《詩》學具有決定性影響。
第二章,春秋戰國時期的官學教育與《詩》教。
本章對春秋戰國時期的官學教育及其影響下的《詩》教的存在狀態與特點做了分析。
認為春秋以後的官學教育雖然式微,但終先秦之世一直存在。
春秋時期的官學《詩》教增加了如何在聘問場合以《詩》合意一項內容,且某些詩用樂場合的變化帶動了新的用樂之義產生。
因此,賦《詩》言志的技能以及這些用樂場合與樂章義發生變化的詩必然會成為《詩》教的重要內容由樂官進行傳授。
第三章,春秋戰國時期的私學教育與《詩》教。
本章對春秋戰國時期的私學教育及其影響下的《詩》教的存在狀態與特點做了分析。
指出這一時期因禮崩樂壞導致了《詩》、《書》等“四教”變得“故而不切”,因此不被儒、墨二家之外的其他諸子列入教學範圍內。
就儒學《詩》教而言,又因時代發展以及教《詩》者等方面的原因而體現出階段性特點。
至於墨家《詩》教則表現出以《詩》為史的特徵。
除此之外,本文在討論此期《詩》教與《詩序》關係的基礎上還解決了一些具體問題。
總論,按不同的專題以時代發展的順序對全文做了總結,並指出本專題研究中有待進一步深入的問題。 本文的創新點: 一、在先秦教育史研究方面的創新。
對春秋戰國時期的官學教育情況進行了較為深入的考察,推動了春秋戰國時期官學教育研究的進一步深入。
二、在先秦《詩》教研究方面的創新。
其一,本文從《詩》教的角度對先秦時期的說《詩》、解《詩》資料加以重新梳理,將先秦《詩》教的發生、發展情況作為一個系統化的過程,對其進行了細緻分析和整體描述。
其二,本文認為“六詩”中的“興”,與“樂語”中的“興”不同。
原因在於前者是音樂形式,可歌;而後者則是一種話語方式。
其三,對逸詩出現的原因做了分析。
三、在《詩序》研究方面的創新。
透過對比先秦《詩》說與《詩序》的關係,發現個別詩的《詩序》體現出由詩文內容推導詩義的特點。由此可以推知這類詩的《詩序》雖然也從政教的角度說詩,但並不符合周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