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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Tiekt鐵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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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使用者1807233935224446
中央財政轉移支付基本概念: 財政轉移支付是以各級政府之間所存在的財政能力差異為基礎,以實現各地公共服務水平的均等化為主旨,而實行的一種財政資金轉移或財政平衡制度。 基本形式 轉移支付的模式主要有三種,財政轉移支付 一是自上而下的縱向轉移, 二是橫向轉移, 三是縱向與橫向轉移的混合。 中央對地方轉移支付由財力性轉移支付和專項轉移支付構成。 財力性轉移支付是指為彌補財政實力薄弱地區的財力缺口,均衡地區間財力差距,實現地區間基本公共服務能力的均等化,中央財政安排給地方財政的補助支出,由地方統籌安排。財力性轉移支付包括一般性轉移支付、民族地區轉移支付等。專項轉移支付是指中央財政為實現特定的宏觀政策及事業發展戰略目標,以及對委託地方政府代理的一些事務或中央地方共同承擔事務進行補償而設立的補助資金,需按規定用途使用。 專項轉移支付重點用於教育、醫療衛生、社會保障、支農等公共服務領域。 2009年起,進一步規範財政轉移支付制度。將中央對地方的轉移支付,簡化為一般性轉移支付、專項轉移支付兩類。一般性轉移支付,主要是中央對地方的財力補助,不指定用途,地方可自主安排支出;而專項轉移支付,主要服務於中央的特定政策目標,地方政府應當按照中央政府規定的用途使用資金。為縮小地區間財力差距,逐步實現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中央財政設立均衡性轉移支付,包含在一般性轉移支付中,不規定具體用途,由接受補助的省級政府根據本地實際情況統籌安排。 基本原則 規範轉移支付制度的原則是:公平原則、效率原則和法治原則。 在1994年實行分稅制體制改革前,中國做了大量的財政轉移支付的工作,1994年實行分稅制體制改革後才從西方引進了轉移支付的概念。中國中央財政是從1995年開始正式實施過渡期轉移支付辦法。根據IMF《政府財政統計手冊》中的支出分析框架,政府轉移支付有兩個層次,一是國際間的轉移支付,包括對外捐贈、對外提供商品和勞務、向跨國組織交納會費;二是國內的轉移支付,既有政府對家庭的轉移支付如養老金、住房補貼等,又有政府對國有企業提供的補貼,還有政府間的財政資金的轉移。一般我們稱的財政轉移支付,是指政府間的財政資金轉移,是中央政府支出的一個重要部分,是地方政府重要的預算收入。在西方國家,財政支出的重要分類就是分購買支出和轉移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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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使用者3622825331190
轉移支付是指政府或企業無償地支付給個人以增加其收入和購買力的費用。它是一種收入再分配形式。轉移支付包括政府的轉移支付和企業的轉移支付。
政府的轉移支付大都帶有福利支出性質,如社會保險福利津貼、撫卹金、養老金、失業補助、救濟金以及各種補助費等;農產品價格補貼也是政府的轉移支付。由於政府的轉移支付等於把財政收入還給個人,故有的西方經濟學家稱其為負稅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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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移支付包括政府的轉移支付、企業的轉移支付和政府間的轉移支付。企業的轉移支付 通常是指企業對非贏利組織的贈款或捐款,以及非企業僱員的人身傷害賠償等等。轉移支付在客觀上縮小了收入差距,對保持總需求水平穩定,減輕總需求擺動的幅度和強度,穩定社會經濟有積極的作用。通常在蕭條來臨時,總收入下降,失業增加,政府撥付的社會福利支出也必然增加。這樣,可以增強購買力,提高有效需求水平,從而可以抑制或緩解蕭條。當經濟中出現過度需求時,政府減少轉移支付量,可以抑制總需求水平的升高。當然,對於過度膨脹的需求而言,這種抑制作用是微乎其微的。政府的轉移支付 大都具有福利支出的性質,如社會保險福利津貼、撫卹金、養老金、失業補助、救濟金以及各種補助費等;農產品價格補貼也是政府的轉移支付。由於政府的轉移支付實際上是把國家的財政收入還給個人,所以有的西方經濟學家稱之為負稅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