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城市管理統籌協調機制,加強部門協作聯動,加快城市綜合管理服務平臺建設,提高城市管理的科學化、精細化、智慧化水平。
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2019年安全生產工作要點》規定:
按要求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嚴格防控較大事故,有效減少事故總量,促進住房和城鄉建設系統安全生產形勢穩定好轉。
一、加強建築施工安全管理
1.深入開展建築施工安全專項治理行動。突出起重機械、高支模、深基坑等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督促落實施工現場常態化安全隱患排查責任。
2.著力構建城市軌道交通工程雙重預防機制。總結城市軌道交通工程安全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制試點經驗,制定管理辦法。
3.創新安全監管模式。研究出臺建築施工安全改革發展的政策措施,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簡化企業安全生產許可,推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制度。
二、加強市政公用設施執行安全管理
4.加強城鎮燃氣安全管理。督促指導各地做好燃氣管網設施特別是使用者端燃氣設施安全隱患整治。
5.加強供水、排水、橋樑、供熱安全管理。督促城鎮供水、汙水處理企業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製度,強化重點部位安防監控。
6.做好環衛、園林綠化安全管理。加強垃圾填埋場、焚燒廠、建築垃圾堆體風險排查治理,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三、加強城鎮房屋安全管理
7.加強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指導房屋產權人和管理單位加強對房屋公共通道、公共活動場所、地下室等重點部位的管理,督促受委託的專業服務機構加強對消防、電梯等專業設施裝置的維修養護,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8.規範維修資金管理。
四、加強農房建設質量安全管理
9.做好農村危房改造安全管理。督促各地核實建檔立卡貧困戶等4類重點物件危房存量,加快危房改造實施進度。
10.推進農房建設質量安全管理試點。指導地方開展農村住房建設試點工作,將質量安全作為試點重要內容,總結農房質量安全管理經驗,為建立符合農村實際、行之有效的質量安全監管制度奠定基礎。
11.推動建立農房建設質量安全管理長效機制。
五、加強城市管理監督
12.加強統籌協調。按照十九屆三中全會的新部署新要求,健全城市管理統籌協調機制,加強部門協作聯動,加快城市綜合管理服務平臺建設,提高城市管理的科學化、精細化、智慧化水平。
13.強化日常巡查。指導各地強化城市管理日常巡查工作,充分發揮城市管理平臺的作用,在節假日、重大活動期間,對人員密集、問題易發的重點場所、區域提高巡查頻次,強化安全生產管理,及早發現並消除安全生產風險隱患,保障城市執行安全。
六、加強城市安全和綜合防災管理
14.加強建設工程消防安全管理。承接好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職責,及時修訂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的法律法規和標準規範,落實建設工程專案審批制度改革相關要求,合理確定需要進行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的特殊建設工程範圍,以及需要申請消防驗收的建設工程範圍,理順工作機制。
15.打好城市安全和綜合防災基礎。推動城市安全全生命週期管理,注重源頭防控,加強人居環境設計、建設、使用、維護、更新等各環節安全管理。研究編制城市安全和綜合防災工作發展規劃綱要,開展城市安全和綜合防災規劃體系研究工作。
七、抓好危險化學品安全綜合治理
16.全面排查危險化學品。
17.加強資質和標準管理。加強從事危險化學品建設工程設計、施工、監理單位的資質審批管理。
18.加強重點領域危險化學品治理。深入開展城鎮燃氣使用環節的安全風險摸排和隱患治理工作。
八、認真落實保障措施
19.加強組織領導。科學制定安全生產工作目標和實施方案,認真部署,精心組織。
20.完善法規標準。
21.做好宣傳工作。
健全城市管理統籌協調機制,加強部門協作聯動,加快城市綜合管理服務平臺建設,提高城市管理的科學化、精細化、智慧化水平。
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2019年安全生產工作要點》規定:
按要求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嚴格防控較大事故,有效減少事故總量,促進住房和城鄉建設系統安全生產形勢穩定好轉。
一、加強建築施工安全管理
1.深入開展建築施工安全專項治理行動。突出起重機械、高支模、深基坑等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督促落實施工現場常態化安全隱患排查責任。
2.著力構建城市軌道交通工程雙重預防機制。總結城市軌道交通工程安全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制試點經驗,制定管理辦法。
3.創新安全監管模式。研究出臺建築施工安全改革發展的政策措施,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簡化企業安全生產許可,推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制度。
二、加強市政公用設施執行安全管理
4.加強城鎮燃氣安全管理。督促指導各地做好燃氣管網設施特別是使用者端燃氣設施安全隱患整治。
5.加強供水、排水、橋樑、供熱安全管理。督促城鎮供水、汙水處理企業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製度,強化重點部位安防監控。
6.做好環衛、園林綠化安全管理。加強垃圾填埋場、焚燒廠、建築垃圾堆體風險排查治理,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三、加強城鎮房屋安全管理
7.加強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指導房屋產權人和管理單位加強對房屋公共通道、公共活動場所、地下室等重點部位的管理,督促受委託的專業服務機構加強對消防、電梯等專業設施裝置的維修養護,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8.規範維修資金管理。
四、加強農房建設質量安全管理
9.做好農村危房改造安全管理。督促各地核實建檔立卡貧困戶等4類重點物件危房存量,加快危房改造實施進度。
10.推進農房建設質量安全管理試點。指導地方開展農村住房建設試點工作,將質量安全作為試點重要內容,總結農房質量安全管理經驗,為建立符合農村實際、行之有效的質量安全監管制度奠定基礎。
11.推動建立農房建設質量安全管理長效機制。
五、加強城市管理監督
12.加強統籌協調。按照十九屆三中全會的新部署新要求,健全城市管理統籌協調機制,加強部門協作聯動,加快城市綜合管理服務平臺建設,提高城市管理的科學化、精細化、智慧化水平。
13.強化日常巡查。指導各地強化城市管理日常巡查工作,充分發揮城市管理平臺的作用,在節假日、重大活動期間,對人員密集、問題易發的重點場所、區域提高巡查頻次,強化安全生產管理,及早發現並消除安全生產風險隱患,保障城市執行安全。
六、加強城市安全和綜合防災管理
14.加強建設工程消防安全管理。承接好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職責,及時修訂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的法律法規和標準規範,落實建設工程專案審批制度改革相關要求,合理確定需要進行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的特殊建設工程範圍,以及需要申請消防驗收的建設工程範圍,理順工作機制。
15.打好城市安全和綜合防災基礎。推動城市安全全生命週期管理,注重源頭防控,加強人居環境設計、建設、使用、維護、更新等各環節安全管理。研究編制城市安全和綜合防災工作發展規劃綱要,開展城市安全和綜合防災規劃體系研究工作。
七、抓好危險化學品安全綜合治理
16.全面排查危險化學品。
17.加強資質和標準管理。加強從事危險化學品建設工程設計、施工、監理單位的資質審批管理。
18.加強重點領域危險化學品治理。深入開展城鎮燃氣使用環節的安全風險摸排和隱患治理工作。
八、認真落實保障措施
19.加強組織領導。科學制定安全生產工作目標和實施方案,認真部署,精心組織。
20.完善法規標準。
21.做好宣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