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增值稅減免稅申報明細表填說明:
一、本表由享受增值稅減免稅優惠政策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填寫。
二、“稅款所屬時間”、“納稅人名稱”的填寫同增值稅納稅申報表主表(以下簡稱主表)。
三、“一、減稅專案”由本期按照稅收法律、法規及國家有關稅收規定享受減徵(包含稅額式減徵、稅率式減徵)增值稅優惠的納稅人填寫。
(一)“減稅性質程式碼及名稱”:根據國家稅務總局最新發布的《減免性質及分類表》所列減免性質程式碼、專案名稱填寫。同時有多個減徵專案的,應分別填寫。
(二)第1列“期初餘額”:填寫應納稅額減徵專案上期“期末餘額”,為對應專案上期應抵減而不足抵減的餘額。
(三)第2列“本期發生額”:填寫本期發生的按照規定準予抵減增值稅應納稅額的金額。
(四)第3列“本期應抵減稅額”:填寫本期應抵減增值稅應納稅額的金額。本列按表中所列公式填寫。
(五)第4列“本期實際抵減稅額”:填寫本期實際抵減增值稅應納稅額的金額。本列各行≤第3列對應各行。
一般納稅人填寫時,第 1行“合計”本列數=主表第23行“一般貨物、勞務和應稅服務”列“本月數”-《附列資料(四)》第2行“分支機構預徵繳納稅款”第4列“本期實際抵減稅額”。小規模納稅人填寫時,第1行“合計”本列數=主表第13行“本期應納稅額減徵額”“本期數”。
(六)第5列“期末餘額”:按表中所列公式填寫。
四、“二、免稅專案”由本期按照稅收法律、法規及國家有關稅收規定免徵增值稅的納稅人填寫。僅享受小微企業免徵增值稅政策或未達起徵點的小規模納稅人不需填寫,即小規模納稅人申報表主表第9欄“其他免稅銷售額”“本期數”無資料時,不需填寫本欄。
(一)“免稅性質程式碼及名稱”:根據國家稅務總局最新發布的《減免性質及分類表》所列減免性質程式碼、專案名稱填寫。同時有多個免稅專案的,應分別填寫。
(二)“出口免稅”填寫納稅人本期按照稅法規定出口免徵增值稅的銷售額,但不包括適用免、抵、退稅辦法出口的銷售額。小規模納稅人不填寫本欄。
(三)第1列“免徵增值稅專案銷售額”:填寫納稅人免稅專案的銷售額。免稅銷售額按照有關規定允許從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中扣除價款的,應填寫扣除之前的銷售額。
一般納稅人填寫時,本列“合計”等於主表第8行“一般貨物、勞務和應稅服務”列“本月數”。小規模納稅人填寫時,本列“合計”等於主表第9行“其他免稅銷售額”“本期數”。
(四)第2列“免稅銷售額扣除專案本期實際扣除金額”:免稅銷售額按照有關規定允許從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中扣除價款的,據實填寫扣除金額;無扣除專案的,本列填寫“0”。
(五)第3列“扣除後免稅銷售額”: 按表中所列公式填寫。
(六)第4列“免稅銷售額對應的進項稅額”:本期用於增值稅免稅專案的進項稅額。小規模納稅人不填寫本列,一般納稅人按下列情況填寫:
納稅人兼營應稅和免稅專案的,按當期免稅銷售額對應的進項稅額填寫;
納稅人本期銷售收入全部為免稅專案,且當期取得合法扣稅憑證的,按當期取得的合法扣稅憑證註明或計算的進項稅額填寫;
當期未取得合法扣稅憑證的,納稅人可根據實際情況自行計算免稅專案對應的進項稅額;無法計算的,本欄次填“0”。
(七)第5列“免稅額”: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分別按下列公式計算填寫,且本列各行數應大於或等於0。
一般納稅人公式:第5列“免稅額”=第3列“扣除後免稅銷售額”×適用稅率-第4列“免稅銷售額對應的進項稅額”。小規模納稅人公式:第5列“免稅額”=第3列“扣除後免稅銷售額”×徵收率。
擴充套件資料:
納稅申報:增值稅納稅申報時間與主管國稅機關核定的納稅期限是相聯絡的。增值稅的納稅期限分別為1日、3日、5日、10日、15日、1個月或者一個季度。
以1個月或者1個季度為一個納稅期的納稅人,自期滿之日起15日內申報納稅;以1日、3日、5日、10日或15日為一個納稅期的納稅人,自期滿之日起5日內預繳稅款,次月1至15日申報並結清上月應納稅款。
增值稅固定業戶向機構所在地稅務機關申報納稅,增值稅非固定業戶向銷售地稅務機關申報納稅。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43號第二條第(一)款規定,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以下簡稱一般納稅人)納稅申報表及其附列資料包括:
1、《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適用於增值稅一般納稅人)》;
2、《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一)》(本期銷售情況明細);
3、《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二)》(本期進項稅額明細);
4、《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三)》(應稅服務扣除專案明細);
5、《固定資產進項稅額抵扣情況表》。
減稅(又稱稅收減徵),是按照稅收法律、法規減除納稅義務人一部分應納稅款。 減稅是對某些納稅人、徵稅物件進行扶持、鼓勵或照顧,以減輕其稅收負擔的一種特殊規定。
與免稅一樣,它也是稅收的嚴肅性與靈活性結合制定的政策措施,是普遍採取的稅收優惠方式。由於減稅與免稅在稅法中經常結合使用,人們習慣上統稱為減免稅。減稅一般分為法定減稅、特定減稅和臨時減稅。
免交增值稅申報也即小微企業未達起徵點可以免稅,
假設銷售收入10.3萬元(含稅0.3萬元),則填報表格為:
2015增值稅減免稅申報明細表填說明:
一、本表由享受增值稅減免稅優惠政策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填寫。
二、“稅款所屬時間”、“納稅人名稱”的填寫同增值稅納稅申報表主表(以下簡稱主表)。
三、“一、減稅專案”由本期按照稅收法律、法規及國家有關稅收規定享受減徵(包含稅額式減徵、稅率式減徵)增值稅優惠的納稅人填寫。
(一)“減稅性質程式碼及名稱”:根據國家稅務總局最新發布的《減免性質及分類表》所列減免性質程式碼、專案名稱填寫。同時有多個減徵專案的,應分別填寫。
(二)第1列“期初餘額”:填寫應納稅額減徵專案上期“期末餘額”,為對應專案上期應抵減而不足抵減的餘額。
(三)第2列“本期發生額”:填寫本期發生的按照規定準予抵減增值稅應納稅額的金額。
(四)第3列“本期應抵減稅額”:填寫本期應抵減增值稅應納稅額的金額。本列按表中所列公式填寫。
(五)第4列“本期實際抵減稅額”:填寫本期實際抵減增值稅應納稅額的金額。本列各行≤第3列對應各行。
一般納稅人填寫時,第 1行“合計”本列數=主表第23行“一般貨物、勞務和應稅服務”列“本月數”-《附列資料(四)》第2行“分支機構預徵繳納稅款”第4列“本期實際抵減稅額”。小規模納稅人填寫時,第1行“合計”本列數=主表第13行“本期應納稅額減徵額”“本期數”。
(六)第5列“期末餘額”:按表中所列公式填寫。
四、“二、免稅專案”由本期按照稅收法律、法規及國家有關稅收規定免徵增值稅的納稅人填寫。僅享受小微企業免徵增值稅政策或未達起徵點的小規模納稅人不需填寫,即小規模納稅人申報表主表第9欄“其他免稅銷售額”“本期數”無資料時,不需填寫本欄。
(一)“免稅性質程式碼及名稱”:根據國家稅務總局最新發布的《減免性質及分類表》所列減免性質程式碼、專案名稱填寫。同時有多個免稅專案的,應分別填寫。
(二)“出口免稅”填寫納稅人本期按照稅法規定出口免徵增值稅的銷售額,但不包括適用免、抵、退稅辦法出口的銷售額。小規模納稅人不填寫本欄。
(三)第1列“免徵增值稅專案銷售額”:填寫納稅人免稅專案的銷售額。免稅銷售額按照有關規定允許從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中扣除價款的,應填寫扣除之前的銷售額。
一般納稅人填寫時,本列“合計”等於主表第8行“一般貨物、勞務和應稅服務”列“本月數”。小規模納稅人填寫時,本列“合計”等於主表第9行“其他免稅銷售額”“本期數”。
(四)第2列“免稅銷售額扣除專案本期實際扣除金額”:免稅銷售額按照有關規定允許從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中扣除價款的,據實填寫扣除金額;無扣除專案的,本列填寫“0”。
(五)第3列“扣除後免稅銷售額”: 按表中所列公式填寫。
(六)第4列“免稅銷售額對應的進項稅額”:本期用於增值稅免稅專案的進項稅額。小規模納稅人不填寫本列,一般納稅人按下列情況填寫:
納稅人兼營應稅和免稅專案的,按當期免稅銷售額對應的進項稅額填寫;
納稅人本期銷售收入全部為免稅專案,且當期取得合法扣稅憑證的,按當期取得的合法扣稅憑證註明或計算的進項稅額填寫;
當期未取得合法扣稅憑證的,納稅人可根據實際情況自行計算免稅專案對應的進項稅額;無法計算的,本欄次填“0”。
(七)第5列“免稅額”: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分別按下列公式計算填寫,且本列各行數應大於或等於0。
一般納稅人公式:第5列“免稅額”=第3列“扣除後免稅銷售額”×適用稅率-第4列“免稅銷售額對應的進項稅額”。小規模納稅人公式:第5列“免稅額”=第3列“扣除後免稅銷售額”×徵收率。
擴充套件資料:
納稅申報:增值稅納稅申報時間與主管國稅機關核定的納稅期限是相聯絡的。增值稅的納稅期限分別為1日、3日、5日、10日、15日、1個月或者一個季度。
以1個月或者1個季度為一個納稅期的納稅人,自期滿之日起15日內申報納稅;以1日、3日、5日、10日或15日為一個納稅期的納稅人,自期滿之日起5日內預繳稅款,次月1至15日申報並結清上月應納稅款。
增值稅固定業戶向機構所在地稅務機關申報納稅,增值稅非固定業戶向銷售地稅務機關申報納稅。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43號第二條第(一)款規定,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以下簡稱一般納稅人)納稅申報表及其附列資料包括:
1、《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適用於增值稅一般納稅人)》;
2、《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一)》(本期銷售情況明細);
3、《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二)》(本期進項稅額明細);
4、《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三)》(應稅服務扣除專案明細);
5、《固定資產進項稅額抵扣情況表》。
減稅(又稱稅收減徵),是按照稅收法律、法規減除納稅義務人一部分應納稅款。 減稅是對某些納稅人、徵稅物件進行扶持、鼓勵或照顧,以減輕其稅收負擔的一種特殊規定。
與免稅一樣,它也是稅收的嚴肅性與靈活性結合制定的政策措施,是普遍採取的稅收優惠方式。由於減稅與免稅在稅法中經常結合使用,人們習慣上統稱為減免稅。減稅一般分為法定減稅、特定減稅和臨時減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