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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一切努力都是靠奮鬥

    我覺得是好的,孩子除了讀書本的知識外,去到不同的城市能開闊眼界,提高認知。但前提是也要根據自已家庭條件,像我們在深圳打工一族,家庭的開支完全要靠我們夫妻去拼搏和努力,完全沒辦法能讓孩子去遊歷,如果在條件許可的情況下,我相信我也會這麼做的

  • 2 # 粵行逸善

    無所謂好壞,關鍵看小孩是否已有足夠能力消化、理解旅遊的見聞,並且父母是否能給出客觀的指引。

    讀萬卷書、行萬里路,是古時書生因自然條件、經濟條件限制而發的宏願,真能施行者,萬中無一。也許像李白、蘇軾、辛棄疾這些浪漫狂狷的能真有此為。

    行萬里路是為了什麼?是為了印證所學,更為了發現未知,更為了從未知中總結、提煉,夯實所學,也為了從中提取養分為日後指引人生方向。這可能太高大上,那麼,降低一點要求,交朋結友、感受風俗總是收穫吧?

    很遺憾,學齡前兒童大多不具備此精神條件,遊了也就遊了,也許能在某些特定場合可以作為談資或用於應試,但對於個體精神塑造,幫助不大。

    個人管見,對於幼童,除非家長能提供長期的陪伴並且在精神上的引導能力很強,長時間脫離小夥伴的玩樂、互動,不見得是個好主意。

  • 3 # 馮家三爺

    一、知法懂法

    作為家長,應該要明確《義務教育法》相關的規定,1.凡是年滿六週歲的兒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應當送孩子入小學,接受並完成義務教育。幼兒園畢業後的適齡兒童、少年因為身體狀況必須延緩入學或者休學的,其父母或者法定監護人應當提出申請,由當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者縣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批准。2.孩子晚一年上小學不是由自己決定的,必須提出申請、證明孩子的實際情況,而後延遲上小學時間或者休學等。3.家長想讓小孩推遲上學,需要開具相關的證明,如果是身體原因,就必須要到醫院開具相關的醫學證明,否則按照我過的《義務教育法》,將來孩子讀書的時候,稽核是無法透過的,也不會給你備案保留學籍。

    老秋也認真地查閱了一下《義務教育法》這方面的資訊,雖然很多人都會認為規則是“死”的,不應該一味地去遵循,但是老秋認為有規矩方能成方圓的傳統是難以撬動的,幾千年前前人經驗積累的規定可不是虛設的。

    二、正確理解遊學教育的概念。

    遊學,大家對這個詞語並不陌生,但是很多人從字面上對“遊學”產生片面上的理解,他們認為帶孩子到處去旅遊就是一種遊學,在旅遊的過程中可以擴大孩子的見識,可以獲取到書籍上沒有的知識、能力。當您翻看一下書籍、或者百度查詢一下游學的概念,你會發現廣義上的“遊學”還分為好幾個種類,比如語言類、特色類、定製類。其實,就一句話概括:遊學絕對不是單純的外出旅遊享受,而是一種感受與體驗。

    三、提前教育、合理安排時間。

    如果作為家長您有心有條件去實行您指的“放飛”教育,那我的建議是提前計劃、提前行動,而不需要佔用孩子的正常入學教育的時間,如果您心目中傾向於外國的教育模式,那麼您就用心去研究、讀透教育模式、有計劃、目標的去實施才行。外華人對孩子的教育與我們國內有一定的差別,但是並不是別人家的教育就是優良的教育,您可以借鑑但不可過於模仿。要實事求是、因地制宜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去實施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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